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夏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管理与开发应用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 号),针对当前夏津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河流流域水环境治理及限期达标等环境重点问题,污染源普查成果的进一步梳理和开发,为未来环保工作提供翔实的数据基础以及精准的整治目标。本项目主要为开展夏津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管理与开发应用相关研究工作:
1、对夏津县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源进行专题研究,剖析污染物产生、排放和治理情况,分析排放特点及比重,编制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专题成果研究报告。
2、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夏津县污染源地图、风险源地图,内容包括夏津县各类主要污染源的涉水、气、渣排放与分布等,形成网格化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清单,建立污染源清单管理体系。
3、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编制《夏津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二、服务内容
1、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解析夏津县重点区域;剖析夏津县重点区域的污染物产生、排放和治理情况, 分析排放特点及比重;编制重点区域专题成果研究报告。
2、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解析夏津县重点行业;剖析夏津县重点行业的污染物产生、排放和治理情况, 分析排放特点及比重;编制重点行业专题成果研究报告。
3、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夏津县污染源地图。
4、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夏津县风险源地图。
5、编制网格化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清单,建立污染源清单管理体系。
6、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编制《夏津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三、服务要求
1、满足本项目与采购人需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2、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省、市、县和行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要求。
3、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项目服务团队、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机制;
4、充分理解项目现状情况,结合现状和市场运营,多渠道搜集资料,充分听取采购人的意见;
5、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行业规范和准则;
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提供、泄漏或公开因本项目而知悉的任何情况,如果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信息,采购人有权作出处罚,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据实赔偿。
7、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四、成果报告
成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份数按采购人需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