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说明
芜湖县开发区东区西区标准化厂房赵桥创业园等公共区域物业管理项目主要包括东区标准化厂房、西区绿庄标准化厂房和赵桥微工业园三处,服务内容包括区域内安全保卫、道路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绿化维护保养等。绿化及道路面积约15.48万平方米。
东区标准化厂房位于东区经四路、南次二路交叉口东向区域,道路面积50265.00㎡,绿化面积53449.33㎡;
西区绿庄标准化厂房位于西区工业大道东侧和谐路-纬二路之间,道路面积18658.34㎡,绿化面积17807.19㎡;
赵桥微工业园位于五星大道北侧,道路面积8259.09㎡,绿化面积6398.38㎡。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工作要求,制定芜湖县开发区物业管理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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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简称 |
执勤时间 |
岗位配置 |
最低人员配备数量 |
备注 |
1 |
东区标准化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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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号岗 |
每天24小时 |
1人*2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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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号岗 |
长白班 |
1人当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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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号岗 |
长白班 |
1人当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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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巡逻岗 |
24小时当班每半个小时一次 |
2人*2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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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区绿庄标准化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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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西区绿庄标准化厂房 |
长白班 |
3人当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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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西区绿庄标准化厂房 |
晚班 |
2人当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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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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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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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道路面积(m2) |
绿化面积(m2) |
位置 |
最低人员配备数量 |
车辆及设备配备 |
备注 |
1 |
东区标准化厂房 |
50265.00 |
53449.33 |
东区经四路、南次二路交叉口东向区域 |
6 |
电动三轮清洗车不少于5辆,并配备垃圾转运车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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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区绿庄标准化厂房 |
18658.34 |
17807.19 |
西区工业大道东侧和谐路-纬二路之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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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赵桥微工业园 |
8259.09 |
6398.38 |
五星大道北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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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77182.43 |
776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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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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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价(元) |
备注 |
1 |
芜湖县开发区东区西区标准化厂房赵桥创业园等公共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
▲区域内安全保卫、道路等公共区域清扫及保洁绿化维护保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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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 |
1000000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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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芜湖县开发区东区西区标准化厂房赵桥创业园等公共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
注: 中标人如没有上述设备,中标后必须自行配备,同时要在进场接管前报招标人审核,须得到招标人认可方可作业。(该设备为中标人自行配置,招标人不承担此设备的购置费用。项目结束后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配备车辆在项目作业期间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人员要求:保安人员和保洁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芜湖县最低保障工资1280元/月,中标人必须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交招标人备案,上岗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
(6)中标方严格按照国家和芜湖市规定的最低五险标准,按(3017.08*23.6%)712.03元,为所有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缴纳前须经采购人审核,社会保险据实结算。
(7)办公用经费包括日常办公场所、人员服装及装备、后勤管理、须向业主单位提供的报表资料等所有费用;
(8)中标单位在物业服务中为保安保洁及绿化养护人员配备的服装要在进场接管前报招标人审核,须得到招标人认可方可作业(保洁人员着装须带反光条);
*(9)中标单位必须在芜湖县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税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中标单位单位必须使用有效税票进行结算。
(11)报价若有小数,精确到分。
*(12)中标人须在进场接管前向招标人提供火警预案和突发事故处理方案
四、具体工作职责
1、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内容:
(1)招标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停车位清扫及垃圾清运,本区域内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沿道路两侧果壳箱、垃圾箱清洗,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中转站);
(2)本区域内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的垃圾检拾、保洁;
(3)本区域内道路两侧建筑物乱张贴(乱涂写)清理;
(4)区域内卫生死角的清理;
2、绿化养护内容:
(1)全面负责物业区域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2)预防和控制病虫害发生,做好名贵花草树木的养护。
(3)提高绿化养护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特性和栽培管理方法,掌握花木病虫害的防治方法、园林机具的使用方法。
(4)要定期对花草树木和草坪砖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枝病枝、伤残枝等。更换死亡苗木,浇水。
(5)要保证绿化场地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遇到违规行为要加以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护卫人员和主管人员,协助对其进行劝阻和处置。
(6)在小区内发现随意侵占公用绿地,攀枝、损坏花草树木、园林物品、在绿地上停放、行驶各类车辆或堆放杂物等情况,要及时加以劝阻和报告并协助护卫人员和主管人员要求违章者进行赔偿。
(7)要保护好自己的各种工具和公用设备、设施,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必须接受主管人员和各级领导对绿化工作的巡视检查。
3、安全保卫工作内容:
(1)上岗前的准备:
提前15分钟到岗,按规定着装佩戴、携带执勤必备防范用具,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2)交接班:
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接班队员到达岗位后,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情况和处理情况,并交代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移交勤务登记薄双方签字备查,接班未到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当班者不得离开。
(3)门卫验证登记:
平时大门处以关闭状态,遇有人员、车辆前来应立即开启进入大门,并主动迎上前去敬礼询问,初次询问核实后手势示意其临时停靠位置,经与接见人电话联系后发放有关通行证方可放行。
(4)检查:
1)对携物进出的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带有违禁物品;对进入车辆要检查是否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是否带有无关人员应劝其下车车外等候;对携物外出的人员和车辆,仔细检查携带物证件和出门单据,重点查验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与证件是否相符,检查时要让被检查人员动手打开车门、后备箱和包装物现请款着件清点或重点抽查,要与对方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注意观察其神态表情,防止其弃物逃跑,突然驾车逃跑或持物行凶,注意自身安全。
2)发现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应先礼貌要求其说出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及用途,请其自行拿出物品按单检查核实,并要求其出示有关证件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对无手续拒绝检查的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保安不能对可疑人员进行搜身,必要是报告业主单位或移交公安机关部门处理。
(5)巡逻守候:
1)保安巡逻由队长和巡逻队员执行,主要为物业区巡逻,巡逻队员应按规定着装,携带警棍、对讲机、照明用具巡逻登记薄等做好记录,夜间进行不规则的交叉巡逻,每半个小时一次。
2)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伏击、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范围之内,必须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3)保安员在巡逻时不得影响客户单位员工或业主生活、工作,在夜间巡逻时,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6)岗位要求:
1)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手势规范、站姿端正、精神饱满。
2)熟记区域内的重点部位、目标、岗位周围的地形、地物及设施。
3)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
4)熟练掌握处置一般问题和紧急情况的方法,自身解决不了的能及时准确报告。
(7)保安勤务检查:
保安队长负责全队的保安勤务检查,每月一次对队员进行综合工作考评,每月不少于四次本队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向上级汇报。
4、完成临时性阶段性重大时机等突击性工作任务;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定期和不定期演练,以应对突发性事件。
五、清扫、保洁及清运作业时间及流程
1、园区内道路每天不得少于两次普扫,分别于上午7:30前、下午16:00前完成清扫;
2、每日清扫之后用小扫把、簸箕巡回保洁,并对绿化带内的垃圾进行清捡。
3、垃圾筒必须每天清运两次:夏季每天上午7:30前、下午16:00前必须清运干净;冬季每天上午8:00前、下午16:30前必须清运干净。
六、清扫、保洁及清运等承包作业标准及要求
(一)作业标准
1、上门收集:对承包作业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企业门前垃圾桶均每天收集不少于二次;
2、清扫:对承包作业区域范围内(含临时“三产”服务区)的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普扫;
3、保洁:对承包作业区域范围内(含临时“三产”服务区)的公共区域(含绿化带内垃圾、交通护栏及环卫设施等)进行日常保洁;
4、清运:将承包作业区域(含临时“三产”服务区)的垃圾及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和建筑垃圾倾倒场,转运的垃圾包括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
5、负责承包期内作业区域内建筑物墙壁上、电线杆上、公交站台上等处所有的乱张贴、乱涂画的清除。清除乱张贴、乱涂画原则上应以与周围环境相一致,基本上看不到原先的张贴痕迹为宜;要求每月清掏窖井,并保证本次招标范围内区域所有窖井畅通。(具体作业标准及要求详见《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绿化养护及安全保卫管理督查考核办法》)。
6、突击性任务预案:遇开发区重大活动、文明创建、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对道路、绿化有突击性要求时,服从业主单位的统一领导,完成业主单位交代的其他保洁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管理: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时间,对作业人员的上门收集、清扫、保洁、清运作业情况进行管理,督促工人按时上下班,作业时间要做好衔接,不得有空档。上岗穿戴标识服,组织工人及时制止乱倒垃圾行为。
8、未规定作业时间、标准的项目遵守《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绿化养护及安全保卫管理督查考核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相关要求
1、清扫作业要求
(1)清扫路面彻底干净,清扫过的路面不得留有废弃物。扫清人行道、马路路面的垃圾后,及时弅清。不得遗漏对沟底的清扫。
(2)保洁员要文明作业,掌握气候特点,顺风扫时注意扬尘,不影响过往行人;遇到雨天积水清扫时,注意不使泥浆飞溅过往行人。
(3)遇到灾害性气候时,及时启动道路清扫紧急预案。
2、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道路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达到路面整洁,排水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无残积沙土,道路垃圾收集容器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的要求。
道路保洁质量应达到“六无五净”,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无乱张贴(乱涂写),路面干净、行道树穴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窖井沟眼畅通干净、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路面应见本色,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垃圾清运作业要求
(1)垃圾箱应清洁卫生,及时收集无满溢,箱体每天至少保洁1次。
(2)清扫垃圾应运到指定收集点,进入垃圾箱。垃圾倾倒后应将垃圾箱复位,摆放整齐,无洒落,容器内无留存垃圾及污水。
4、安全要求: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员工劳动保障
1、中标单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
2、清扫、保洁及安保人员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
3、保证员工正常休息。
八、监管考核
1、招标人每月按招标文件、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承包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及安保人员作业每月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办法详见《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绿化养护及安全保卫管理督查考核办法(暂行)》。
2、本项目试用期限叁个月,试用期内考核若不符合业主要求,所签定合同无效,招标人有权利为本项目再次招标,并且对考核不合格单位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绿化养护及安全保卫管理督查考核办法(暂行)
为提高开发区道路、绿化清扫保洁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监督机规范考核行为,实行长效管理的目标,确保承包人完成中标区域上门收集、清扫、保洁、清运、小广告清除、项目办公设施、人员在岗情况考评监督,特制订本督查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道路路面清扫保洁
1、作业时间:清扫:全天共有二个普扫时段(5:00—7:30、16:00—18:00)由普扫人员进行普扫;对承包作业区域内(含物业管理的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普扫;保洁:时段内的公共区域(含绿化带内垃圾、交通护栏及环卫设施等)进行日常保洁;清扫保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的清扫工具。保洁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带反光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上门收集
1)在规定时间(8:00——18:00)内未上门收集的,每发现少一处扣1分;
2)企业反映未按规定上门收集的,一次扣1分。
3道路清扫
1)每天按规定时间定时清扫,清扫不全面、不彻底。有漏扫,一处扣1分;
2)有零星暴露垃圾的,一次处扣1分;暴露垃圾多的,每次处扣2分;
3)清扫不按时作业的,每次扣2分。
4、道路及绿化带保洁
1)有零星暴露的,一次处扣1分;暴露垃圾多的,每次处扣2分;有垃圾死角、大面积成堆的,一次处扣5分;为及时整改的,一次处扣10分;
2)有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上午,一次处扣0.5分;
3)有占道堆放(含建筑、装潢及工业垃圾)的,一次处扣2分;
4)车辆带泥行驶以及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污染未及时清除的,一次处扣1分;
5)垃圾容器为及时清洗、清掏、安放不规范的,收集车辆不能保持整洁的,发现一处扣1分;
6)道路及周边绿化带内有垃圾、杂物的,一次处扣0.5分;
7)路边有暴露垃圾的,一次处扣1分;
8)保持交通护栏、绿化护栏干净整洁,护栏不洁的一次处扣1分;
9)在作业区域内或收集车辆内焚烧垃圾的,一次处扣5分;
4、垃圾清运:
1)垃圾收集车辆满溢,沿途飘、撒的,一次处扣2分;垃圾收集车及垃圾桶内有垃圾积存过夜的,一次处扣2分;
2)不能及时送到中转站倾倒,一次处扣5分;随意乱倒垃圾的,一次处扣10分;
3)在主要道路转到垃圾的,一次处扣5分;
4)垃圾桶满溢未及时清理扣1分
5)垃圾收运车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容不洁的扣1分;
6)确保垃圾车收运车正常运营,每停运1小时扣100元;
6、窨井清掏
1)时间:每月清掏一次。
2)路段区域:承包区域内所有窨井下水,窨井下水无阻塞满溢现象,有此现象的扣2分。
3)窨井清理的淤泥污垢未及时处理,影响周边环境的扣1分。
(2) “牛皮癣”小广告考核内容标准
1、在5:00——21:00之间,作业域内的墙壁上、电线杆上、灯箱广告上、公交站台上等处有乱张贴、乱涂鸦,未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对石灰、水泥墙面(包括水泥杆等)上的“牛皮癣”要用同色的材料涂(粉)盖,对瓷砖(板)、大理石、装饰板等上的“牛皮癣”要用合理措施进行清除,清除后原则上不留痕迹,确保清除的墙面一周边墙面颜色协调一致。色调不一致的扣0.5分。
(三)绿化养护工作
1、绿化带、草坪砖内杂草未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苗木未及时浇水,养护导致枯死的,每发现一株扣1分。
(四)安全保卫工作
1、保安人员擅自离岗或缺岗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2、保安人员未按要求定时巡逻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保安人员穿戴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五)项目部管理考核
1、未及时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缺一份扣10分;
2、不按规定作业人数作业的,扣除所缺人员作业费用外,累计三次发现不足规定作业人数的,月底扣除所缺人数当月工资,一人次另扣2分;
3、作业人员上岗不着标志服、爆闪灯的,一人次扣0.5分;
4、作业人员上岗未佩戴上岗证的,一人次扣0.5分;
5、作业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闲聊、做私活的,一人次扣1分;
6、作业人员随意乱倒垃圾的,一人次扣2分;对乱倒垃圾行为不进行宣传、制止、汇报的,一次扣2分;
7、作业时间内出现作业空挡的,一次扣3分;
8、所聘人员工作中引发纠纷未及时处理的,一人次扣5分;
9、未制定管理措施,未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奖罚的,一人次扣2分;
10、重大创建迎检时,未及时按要求作业的,导致作业质量出现问题影响全县考核成绩的,一次扣25分;
11、不服从开发区督查人员管理的,一次扣5分;
12、有企业投诉的,经查证属实的,及时整改的,一次处扣2分;未及时整改的,一次处扣5分。
13、内部管理不善造成越级上访的一次扣5分。
14、没有日常督查记录的或督查记录不按规范要求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分。
15、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5分。
16、项目负责人每月上路督查次数不少于20次,未达到规定上路督查次数的扣2分。
17、督导员未跟班督导的,发现一次扣5分。
18、城管通上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或处理不成功的,每条扣2分。
19、作业人员不得少于规定人数。如在督查中发现缺少人员,每少一人扣20分;如遇特殊情况作业人员不能上岗的,应提前书面申请,经开发区批准同意后,需在三日内上岗。
二、考核要求
1、开发区督查人员对各作业区每天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并填写督查记录,一月一汇总。
2、考核内容分为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以作业质量为重点。
3、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应当开具《扣分通知单》,由作业区承包人或作业人员签字,记录在册。
4、为防止出现扯皮、推诿现象,开发区督查人员可采取现场摄像、照相等方式取证,以此作为扣分依据。
5、对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作业区承包人或作业人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到位,没有及时纠正、处理到位的,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予以3倍的扣分。
6、在扣分项目中,如有重复扣分的,按最高项目分值扣分。
三、奖罚措施
1、考核以日常督查考核扣分为依据,在次月核发承包费兑现。扣分在10分(含10分)以内只扣分值费,当月承包费100%拨付。在10分的基础上扣分每增加2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1%,依次类推。
2、根据开发区督查人员的考核情况,开发区每半年评出一个优秀作业区和一个最差作业区,优秀作业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最差的作业区给予一定的处罚;
3、连续三个月扣分在20分以上(不含20分)甲方有权按违约终止承包合同,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文明创建检查中,因作业不到位被市级、省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一次的,在当月承包费中分别罚款1000元另扣2分,罚款3000元另扣4分,罚款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二次的,按违约终止承包合同,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处理。
5、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或迎检突击活动中,成绩突出,且被开发区认可的,一次奖励200元—1000元,次月兑现;根据考核汇总结果,连续三个月未扣分,一次奖励500元—1000元,次月兑现。
6、以上扣缴的罚款用于建立奖励基金,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用作评比活动奖励给优秀作业人员。
四、办法所设每分值人民币50元。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督查考核办法由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