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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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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28178 发布时间:2020-03-31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工程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 报价要求:总价包干,包含前期调研费、成果编制费、交通差旅费、专家评审费用、成果(文档和图档)的印刷和装订及寄送费用及协助上报服务等所产生的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2、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佛山市66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3、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于4月30日前完成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初稿,并配合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完成“二下二上”、“三下三上”。

4、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展工作5个工作日内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一期)作为预付款;

2.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材料并通过采购人初步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二期);

3.项目成果按照采购方需求完善并通过采购人最终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尾款20%;

4.供应商申请付款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对应金额发票以及相关支付凭证。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区概况

佛山地处中国华南地区、广东省中部、珠三角腹地,毗邻港澳、东接广州、南邻中山,是珠江三角洲城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佛肇经济圈”、“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重要的制造业中心,在广东省经济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随着佛山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因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城镇化推进和生态环境格局的改变等原因,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大部分自然保护地在集体林区和村民自留地基础上抢救性建立,存在前期规划不够科学、程序不够完善,多头管理、交叉重叠、权属不清、边界范围不明确等问题,自然保护地建设、管护与当地村民要求建设美好家园及发展区域经济的矛盾日益凸显,导致了自然保护地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矛盾越来越突出。

佛山市是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分布最为丰富的区域之一,共有自然保护地66个,总面积33638.77hm²,占佛山市总面积的8.86%。其中,有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038hm²;风景名胜区1个,面积1303.15hm²;地质公园1个,面积1265.00hm²;森林公园41个,28935.23hm²;湿地公园22个,2700.39hm²。这些自然保护地是佛山市生态环境最重要、自然资源最珍贵、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红线保护级别最高的区域,其发展水平是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是软实力的综合体现,在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确保重要生态系统、濒危物种和自然遗迹等得到有效保护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摸底情况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林业〔2019〕444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19〕172号)的要求,全省于8月启动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目前已完成摸底调查与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价工作。针对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结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选取优质的服务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与各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

3、项目建设目的

经过此次整合优化,梳理并有序解决佛山市自然保护地存在的交叉重叠、管理体制和资源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整合区域内良好的生态资源,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4、项目建设依据

本采购项目执行以下相关标准: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编制准备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林业〔2019〕1018 号);
  • 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19〕172号);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林业〔2019〕444号);
  • 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自本项目中标至成果通过省审核之前印发的其他相关文件。

5、主要工作内容

(1)资料搜集与整理:全市自然保护地批准设立文件、时间、等级、范围(矢量数据)和面积、土地权属、主要保护对象、现有管理机构(或代管机构)、人员编制、建设和运营资金来源、现有主要设施、总体规划及功能分区、社区常住人口等;

(2)自然保护地调查:对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植被类型、土地权属、社区(镇、村)人口与分布、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种植养殖、其他人工设施开展实地调研工作;

(3)自然保护地综合评价:按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进行梳理调整和归类,为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提供技术支持;

(4)生态空缺:以实地调查结果和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二调数据、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国土三调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遥感卫星影像图为基础,结合国家林草局的保护地自然资源评估评价体系,对全市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科学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规划为重要的自然生态空间,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并按照“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的原则进行平衡补划。重点采集辖区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水利风景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等,以及其他区域的天然林等相关资料,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市域自然保护地体系。

(5)整合优化:对佛山市内66个自然保护地进行分类梳理,结合自然保护地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保留、整合、归并、优化、撤销等方式,对66个保护地进行逐个论证,逐个提出适合的解决方案,并根据《指导意见》和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为全市在统筹解决保护地交叉重叠、管理机构、资源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提出区域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与初步规划设想。

(6)编制方案:按照国家和省对自然保护地的要求,编制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与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顺德区和禅城区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

6、项目成果要求

(1)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

(2)南海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

(3)高明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

(4)三水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

(5)顺德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

(6)禅城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

(7)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本底资料数据库;

(8)佛山市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9)佛山市市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成果。

以上材料分别为6份,并装订成册。

项目成果还应提交电子文档(包括报告及图件材料)。

7、目标要求

完成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满足国家、省规程规范及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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