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背景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意见指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9年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对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发文《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19〕28号),明确要求在平台的基础上建成监督系统,且要求“未完成平台和系统建设的市县不得先行报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因此,为确保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顺利报批,需尽快启动监督系统的建设。
(二)项目基础
本项目基于已建设的“宜宾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宜宾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基于Windows Server 2012 R2系统,采用 MAPGIS 10.3,利用Oracle、SQLsever、ACCESS数据库软件,通过浪潮云堡垒机与政务外网进行通讯,在保证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同时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多规规划编制系统、空间评价与分析系统、城市地质二三维一体化分析评价系统、国土空间规划协同审批系统、国土空间基础信息云应用门户等软件系统的数据实时交换。
(三)建设目标
依托宜宾市目前已建设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叠加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形成覆盖全市、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法定依据。建立健全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并与省级平台对接,全面实现纵向联通,推进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基于平台,同步推动宜宾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
从平台调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供包括资源浏览、专题图制作、对比分析、查询统计、成果共享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资源浏览:提供基础的数据浏览和地图操作功能,支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资源目录进行浏览、查询、定位;支持相关规划指标、规划文本和图件的浏览查看;满足多源数据的集成浏览展示与查询应用需求。
专题图制作:以专题应用为导向,通过数据选取、数据组织、数据展现、数据导出等步骤实现专题图制作与输出,专题制作流程可模板化定制并记录任务日志,以适应不同场景和多次使用需求。
对比分析:通过叠加分析、对比分析等手段,分析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现状数据和建设项目数据等不同数据之间在空间位置、数量关系、内在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查询统计:提供属性筛选、空间筛选、图查数、数查图等查询方式获得图数一体查询结果,对查询结果可按维度进行分类统计并输出统计结果。
成果共享:针对相关部门业务需求,提供标准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服务和功能服务,供相关系统集成和调用,促进成果应用。
(二)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
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底板为基础,利用相关模型进行分析和评价,支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在充分获取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灾害和海洋等数据基础上,利用相关模型支撑,辅助分析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本底情况,辅助分析国土空间进行生态保护的重要程度以及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利用相关模型支撑,识别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主要问题,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及风险识别评估提供分析成果。
(三)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
面向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过程,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应用,提供规划成果质检、规划成果辅助审查和规划成果管理功能,对审查各阶段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管理和利用。
规划成果质检:基于统一的质检要求及细则,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提供成果质量检查工具,编制单位及管理部门可利用该工具从成果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空间拓扑等方面对编制成果进行质量检查,自动生成质检报告,从而规范并提升规划成果质量。
规划成果辅助审查: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划成果,按照审查办法及传导要求,提供图文一致性、图数一致性、指标符合性、空间布局符合性等审查功能,辅助审查结果并形成审查报告。
规划成果管理: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与相关材料、审查意见等进行挂接,动态建立审查任务“一棵树”,关联管理每个阶段及每次审查的成果,便捷查询调阅成果图纸、审查报告、修改意见等,以及各阶段的成果批复文件。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
(四)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
构建针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模型,以及规划实施评估和专项评估模型,实现动态监测、评估和及时预警的功能,支撑责任部门监督落实主体责任,辅助管理者决策。
动态监测:实时采集接入多源数据,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对相关的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行为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加强对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的重点监测。
及时预警:依据指标预警等级和阈值,获取相关数据,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违反开发保护边界及保护要求的情况,或有突破约束性指标风险的情况及时预警,辅助生成预警报告。
定期评估:依据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评估指标,获取相关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点城市或地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评估,辅助生成评估报告,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动态调整完善、底线管控和政策供给等提供依据。本级评估结果应逐级汇交至国家级平台。根据需求开展专题评估。
(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为满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智能分析和动态可视化展现的需求,整合集成或接入有关部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相关数据,提供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监管、动态评估和决策支持功能,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综合监管:建立监管模型,利用自然资源调查及相关部门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按照预警等级进行划分并管控,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监管。
动态评估:建立评估模型,针对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状况,动态获取相关部门的全域或特定区域监测数据,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动态评估,提高监测预警效率。
决策支持:对超载或临界超载地区解析超载因子,辅助形成分析报告。对各类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辅助奖惩措施调整。
(六)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
服务于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相关应用,实现指标管理和模型管理等功能,从而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过程中指标和模型的可视化管理和配置,满足业务调整需求。
指标管理:通过指标管理、指标计算配置、指标值管理及数据字典管理功能实现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指标项、指标体系及指标元数据、指标维度、指标值、指标状态及指标计算方式等的信息化管理,便于指标库的快速操作、更新维护以及指标的动态调整。
模型管理: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规则模型、评价模型、评估模型进行算法开发实现,通过算法注册、数据源管理及配套可视化工具进行模型构建,实现模型的统一管理和应用,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等提供模型计算支撑。
三、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合同,中标人的报价即为合同总费用。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履行合同的时间节点要求: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安排人员进场进行需求调研,并在1个月内提交项目的需求分析报告、需求说明书文档;
2.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开发、实施、调试工作;经采购人审议和评估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包括故障响应支持,技术及二次开发培训等服务,确保系统使用的流畅性。试运行期为3个月;
3.试运行期结束即开展项目验收(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4.验收合格后,进入为期1年的运行维护期。运行维护期所有服务免费。驻场项目经理不能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更换驻场项目经理需得到采购人认可。
(三)履行合同地点:宜宾市。
(四)成果对接要求
部分业务系统需用到省、市相关成果的,采购人负责协助中标人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宜宾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宜宾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项目中的相关工作。
采购人负责协调中标人与省、市已有成果的产权单位和研发单位进行衔接,中标人免费提供系统标准的接口规范,配合省、市衔接单位系统对接平台获取所需的系统服务。
(五)知识产权
1、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
2、本合同项目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所共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其它智力成果的权利和利益。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六)培训
中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负责提供培训资料的准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计划。
(七)验收:由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软件工程规范。
(八)付款方式:采用合同价款全额包干方式,含资料装订、项目验收、后期系统升级、维护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
1.中标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至运行维护期完后无息退还;
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需求分析报告、需求说明书文档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合同总价的10%;
3.系统实施、调试完毕后,由采购人进行审议和评估,审议和评估通过后,开始试运行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合同总价的50%;
4.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5.运行维护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九)其它要求:
1.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变更承诺的项目组成人员,否则视为违约。
3.本项目软件系统,如在设计和功能等方面不符合合同技术要求,或证实存在技术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修补完善,如修补完善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经费,同时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