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县域内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以规划引领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文件精神,宜宾市叙州区拟启动叙州中心城区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动片区发展,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1)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项目规划初稿的纸质件、电子文件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程序。
(2)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终稿成果,包括修改后的初稿全部内容的纸质件及电子文件。
2、服务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规划成果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通过地方规委会程序,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成果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验收
(1)验收标准: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负责,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
(4)项目成果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以及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和要求。
5、合同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6、合同履约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规划范围
(1)设计范围为宜宾市叙州区“一核四片”城镇空间格局中的叙州中心城区城乡融合发展片区。
(2)具体规划范围包含高场镇、南广镇、安边镇3个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地区及柏溪街道、赵场街道、南岸街道部分乡村地区,总面积共计486.88平方公里。
2、服务要求
(1)规划总则
项目编制的规划背景、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2)现状分析
对项目区域有准确的基本认知,了解区域区位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土地利用、产业基础、城乡建设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区域特征和问题判识。
(3)目标定位与发展战略
提出项目的规划思路,在相关规划解读的基础上,明确项目规划定位、发展目标、片区规划指标体系与发展战略。
(4)片区规划
明确片区底线约束条件,对片区进行用地布局,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合理配置公服、交通、市政、防灾等设施,确定人居环境与土地整治等方面的要求,提出村片划分方案并传导指标。
(5)镇区规划
分别分析高场镇、南广镇、安边镇3个镇镇区及柏溪街道喜捷组团现状概况,提出镇区定位规模,合理进行用地布局,明确公服、交通、市政、防灾设施规划,提出镇区风貌管控要求,并对镇区四线进行控制。
2.2、成果要求
(1)提交的成果为文本、图件、表格和矢量数据库等。
(2)成果内容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级、村级规划编制指南和备案审查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
(3)正式成果为纸质成果一式6份,文本采用A4竖向排版、图集采用A3幅面印制并折叠成册,电子光盘两张。
★四、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6)《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11)《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川委发〔2018〕1号);
(12)《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1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1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15)《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
(16)《规范实施“点状供地”助推乡村振兴指导意见(试行)》(川自然资规〔2019〕2号);
(17)《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级、村级规划编制指南和备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70号);
(1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6-2019);
(1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2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
(2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22)《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相关规划及技术要求
(1)《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过程稿);
(3)《宜宾市叙州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镇村划片工作》(初步成果);
(4)《宜宾市叙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版)》;
(5)《宜宾市叙州区县域内片区划分初步方案》;
(6)《叙州区“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21-2025年)》;
(7)其他相关部门规划。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不低于4人。
注:1、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