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殡葬事业发展新要求
2018年民政部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强调协同推进火葬土葬改革,强调把推进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深化改革着力点,强调深化丧俗改革,传承发展优秀殡葬文化,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随后民政部发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推行生态安葬,节约利用土地,深化殡葬改革的要求。
2、健全殡葬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新时期新新形势下加快推进生态殡葬体系建设,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生态殡葬体系建设,重在节约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以“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为目标,积极引导多种葬式的开展,促进葬式结构的转变。
3、落实殡葬设施建设的客观需求
随着海曙区老龄化加速,殡葬设施存量用地逼近极限,现状殡葬设施逐渐难以满足需求。同时海曙尚未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由于缺乏长期有效的规划指引,现状殡葬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生态控制要素等的矛盾日益突出,亟待规划予以梳理和完善。
4、与国土空间呈现错综复杂的关系
殡葬设施是重要的民生设施,现状殡葬设施与林地、耕地等关系错综复杂。除殡仪馆(B9)外,墓地等其他殡葬设施用地未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范畴。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殡葬设施用地势必会独立识别,因此需要专项规划予以保障落实。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海曙区,各类公墓建设主要布局在山区、半山区的镇乡(海西片8个镇乡),殡仪服务站主要布局在城镇化较高的城区街道和乡镇。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
近期:至2025年。
远期: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至2035年。
殡葬设施包括“殡”和“葬”两部分(含现有殡葬设施和规划新增设施):
(1)“殡”包括殡仪和火化两部分,现状由殡仪馆及市场殡仪服务企业承担,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的区域性殡仪服务设施。
(2)“葬”主要为遗体的安放,安葬方式以公墓为主,骨灰寄存设施为辅。包括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规划增设区域性的骨灰寄存和祭扫设施,增设政府主导的公墓。
1、现状梳理和评价
全面、深入地对海曙现有殡葬设施进行详实调研,全面掌握殡葬设施现状存量、空间分布、发展需求等情况。构筑综合评价体系,与生态要素、城市发展规划等比对,识别现状主要问题。深入研究殡葬事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对需求进行预判,突出人文关怀。
2、殡葬体系建构
深入研究殡葬事业的发展进程,衔接城市发展目标,结合海曙殡葬事业发展需求和现状问题,明确规划目标,并建构惠民便民、生态集约、文化健康的殡葬体系。规划突出绿色和文化,鼓励殡葬多样化、生态化,墓区园林化,引导殡葬事业的合理发展。
3、规模预测
结合目前海曙现实基础,合理预测死亡人口规模、公墓设施规模以及明确葬式结构比例等,明确用地需求,发展趋势对公共空间的需求等。
4、标准制定
规划在遵从国家关于殡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制定宁波殡葬标准,包括墓穴尺寸、绿地率、配套设施比例、殡葬构筑物比例、停车、建设差异性等控制引导要求。
5、规划布局
综合考虑殡葬事业发展趋势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在充分借鉴案例基础上,明确各类设施布局原则及选址原则。
充分协调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绿地系统、土地利用、综合交通、防洪等规划,按照各规划的限制要求,综合考虑殡葬事业改革的进程,以及各类设施的需求总量,合理布局殡葬设施。近期加强现有设施整合,调整不合理布局,适度扩展用地,满足近期需求;远期提高墓园生态环境和设施服务水平,严格控制新增用地,优化改造现有设施。
6、实施保障和近期计划
提出制定支撑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建议和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1、总量控制,分类指导
以殡葬政策、法规为导向,秉持适度超前,从落葬人口、平均每穴占地面积指标、葬式结构比例三个方面,合理预测殡葬设施用地需求总量,进行总量及年度增量的控制。一方面,对各类设施提出分类引导措施,包括选址原则和建设标准。另一方面,对城市和农村的殡葬设施采用分类指导的方法,确定循序渐进的发展和建设目标,有针对性的推进全市殡葬管理和改革。
2、多规协调,有序推进建设
基于海曙区殡葬设施现状梳理和实践建设管理需求,协调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提出对现状存量设施闭园、扩容、扩建、迁建、迁并等建设引导要求。对墓穴用完,且不具备扩建、扩容条件的殡葬设施进行生态化改造;对与城市建设发展以及生态保护矛盾的殡葬设施,进行搬迁合并;对有提升空间的进行扩容、扩建等等,充分挖掘存量资源,节约利用土地,有序推进各类设施建设。
3、便民利民,合理用地布局
根据人口分布、服务对象的差异性,以便民利民为前提,合理布局各类设施。城区殡葬设施在满足服务半径的条件下,适当集中布局;镇村设施,以镇村为服务单元适当均衡布局。
4、制定图则,落实建设要求
结合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划定殡葬设计的规划图则,并将所有殡葬设施的点标注在图则和《宁波市海曙区挂图》上,明确刚性控制要求,指导规划的实施和管控。
1、进度安排
(1)现状调研和准备阶段(2020年4-6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部门座谈等。
(2)初稿编制阶段(2020年6-9月):编制规划初稿,提交院中间检查,并提交技术审查。
(3)征求意见阶段(2020年9月-10月):规划初步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
(4)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10-11月):成果提交专家及各部门进行评审,提交成果。
2、项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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