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1 |
包1 |
湖南省水质自动监测站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1 |
批 |
1169437.50 |
2 |
包2 |
湖南省水质自动监测站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1 |
批 |
1247400.00 |
3 |
包3 |
湖南省水质自动监测站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1 |
批 |
1559250.00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包投标或多个包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
★4、本项目按照分包定标的原则评审,评审后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要求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评审时按包1、包2、包3依次评审,已中标包1的投标人如在包2中排名第一,则由第二名中标,顺序递推。
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思想,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亲自部署、高度关注的重点项目。是全面掌握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厘清省、市、县三级区域水污染防治责任,推动长江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优化我省水质监测网络,提升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推动我省水环境质量监测从手工方式向自动方式转型的重要基础工作。项目的实施,对于厘清省与省、市与市、县与县之间的地表水污染防控责任,支撑打好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作用。
二、服务内容
长江经济带项目部分水站在建设过程中已完成洪水影响评价和防洪补救措施设计工作,因此本次采购内容涉及的51个站点需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防洪补救措施设计工作,并按照许可权限分别到权限部门办理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手续。
(一)包1服务内容(含15个站点):
序号 |
所属地市 |
断面名称 |
所属流域 |
1 |
长沙市(4个) |
石灵桥 |
湘江 |
2 |
双江口 |
湘江 |
|
3 |
澄潭江村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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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牌村 |
湘江 |
|
5 |
株洲市(2个) |
沿塘 |
沅江 |
6 |
华里 |
湘江 |
|
7 |
湘潭市(1个) |
立山村 |
湘江 |
8 |
邵阳市 (8个) |
捞金桥 |
湘江 |
9 |
三拱桥 |
资江 |
|
10 |
南岳庙 |
资江 |
|
11 |
红岩坝 |
资江 |
|
12 |
乔家村渡口 |
资江 |
|
13 |
邵东洪桥村西洋江洪桥 |
资江 |
|
14 |
渡头桥镇光辉村 |
资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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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红光水坝 |
资江 |
(二)包2服务内容(含16个站点):
序号 |
所属地市 |
断面名称 |
所属流域 |
1 |
常德市(4个) |
宋家渡 |
澧水 |
2 |
沔泗村仙人桥 |
澧水 |
|
3 |
高湾 |
沅江 |
|
4 |
新兴咀 |
沅江 |
|
5 |
益阳 (2个) |
藕池河中支入境 |
洞庭湖 |
6 |
德胜港村 |
洞庭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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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怀化市(1个) |
连山桥头溪口 |
沅江 |
8 |
湘西州(5个) |
木枝溪 |
沅江 |
9 |
戴家坡 |
沅江 |
|
10 |
跳鱼洞电站 |
沅江 |
|
11 |
解放岩乡 |
沅江 |
|
12 |
海螺电站下游300m |
沅江 |
|
13 |
娄底市 (2个) |
红卫坝 |
湘江 |
14 |
球树 |
湘江 |
|
15 |
岳阳市(2个) |
白莲村 |
洞庭湖 |
16 |
长源 |
湘江 |
(三)包3服务内容(含20个站点):
序号 |
所属地市 |
断面名称 |
所属流域 |
1 |
郴州市(4个) |
承坪乡河东村低州大桥 |
湘江 |
2 |
华塘镇三合村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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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马家坪电站大坝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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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淇南村牛堂角 |
湘江 |
|
5 |
永州市(10个) |
车头桥 |
湘江 |
6 |
井塘乡马江口村 |
湘江 |
|
7 |
祥霖铺镇桐溪尾村 |
湘江 |
|
8 |
柑子园镇周邝村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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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边院子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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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埠头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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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夫庙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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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村镇江村渡口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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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纱帽岭村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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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曹家滩村 |
资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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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衡阳市(6个) |
泥湾村 |
湘江 |
16 |
文明铺镇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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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宜水入湘江口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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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鱼石村 |
湘江 |
|
19 |
鸡市村 |
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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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泉溪镇下游 |
湘江 |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2、工作内容
中标人负责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防洪补救措施设计服务,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组织完成相关评审会议,配合技术审查,并负责取得批复。
3、成果要求
完成采购人指定站点的洪水影响评价及防洪补救措施设计工作,并按照《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号)、《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大纲(试行)》(以下简称2018版)内明确的要求和内容进行编制,要求成果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要求,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直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1个月内组织全部完成洪水影响评价及防洪补救措施设计评审,评审会后按主管部门工作时限取得批复。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由采购人按照合同进行验收,中标人如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时、保质、按量交付合格的成果和产品,采购人有权即时中止合作并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1、供应商提交的合同项下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发现属于篡改公司宣传彩页、提供虚假检测报告或用户证明文件的,如果该技术参数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将判定供应商投标或响应无效,不予通过;如果在评审阶段发现,是实质性条款则投标或响应无效,不是实质性条款则扣除相对应的分数;如果在履约阶段发现,采购人可以拒收标的物,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标的物,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报送财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如果供应商没有提供证明文件,但在投标文件称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但履约阶段发现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采购人可以拒收标的物,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标的物,如果标的物属于型号固定产品且无法更改,则属于“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供应商构成违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2、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针对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完成(成果报告通过水利部门的专家评审会议,并取得相关行政批复后)待省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核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