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提升国家软实力、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途径。近年,国家顶层高度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作为其重要内容,成为传统文化弘扬的重要抓手。2014年,中国大运河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淮安是大运河沿线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大运河申遗的成功,为淮安名城的保护与利用带来一定的契机与挑战。
大运河作为活态遗产,见证中华文明的兴衰交替,是承载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动脉、展示中华辉煌文明的名片,更是当代中国推动世界文明对话的重要抓手、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的重要力量。后申遗时代,从国家到地方层面更加高度重视中国大运河的保护。
(1)国家层面: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大运河森林公园时强调,要“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2017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2018年2月《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提出“依托长城、大运河、黄帝陵、孔府、卢沟桥等重大历史文化遗产,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形成中华文化标识”。2019年5月,《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公布,大运河文化带国家战略正式推出;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关于加大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点督办建议部门协调会,会上提出要尽快编制出台4个专项规划,抓紧研究大运河博物馆建设、大运河遗址展示、大运河通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大运河旅游提升和大运河增绿等重点任务,以推进大运河的保护与利用;2019年7月,习主席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提出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对坚定文化自信,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持久影响力、革命文化的强大感召力具有重要意义。
(2)江苏省层面:2018年4月,江苏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省委书记娄勤俭亲自担任小组组长,省长吴政隆任第一副组长。省政府相关领导多次指出,要大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目前,正逐步推进《大运河江苏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规划》。2019年12月,江苏省率先出台我国第一部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该《决定》在分级分类保护制度,保护和展示标识系统,大运河沿线名镇名村申报、街区划定、历史建筑保护,大运河文旅产业发展,大运河文化主题活动举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3)淮安市层面:淮安市以国家对保护与利用大运河文化的重要批示为指导,根据省政府相关部署,构建严格的运河遗产保护机制,强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和利用。淮安市注重规划引领,近年来积极编制《大运河(淮安段)遗产保护规划》《清口水利枢纽遗址保护展示规划》《板闸遗址保护展示方案》《里运河文化长廊概念规划》等相关保护规划。2019年,淮安市积极推进《淮安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加强大运河(淮安段)的法制化保障;积极推动《淮安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努力视线大运河(淮安段)全河段整体布局、一体推进。
淮安市内大运河遗产数量较多,遗产面积较大,遗产要素类型较丰富。作为与大运河关系最紧密的城市之一,淮安将是传承中华文明、彰显运河风采的代表城市之一。如何挖掘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将是淮安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战略之一。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淮安需进一步加强在中华文明传承与文化复兴中的价值与担当。
2、近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化更加完善,陆续出台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部门规章、技术标准,2017年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正。住建部针对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历史建筑的确定与保护利用、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传统村落保护等,国家文物局针对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发布了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政策文件。淮安市近年也致力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建设,出台实施《淮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这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地方规章等,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提供新指导、提出新要求。2012年编制的淮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概念、内容、深度、保护与利用等方面需与新的标准、政策等衔接,以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3、当前文化遗产内涵的不断拓展,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思路与方法也逐步丰富。当前,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从年代久远的古代遗存发展到近现代乃至当代遗存的保护;从“历史中心区”和“建筑群”的范畴,拓展到“更广阔的城市背景及它的地理环境;不局限于城区本身,扩展到城市全域,更加强调多种类型遗产的保护;越来越强调整体的观念,系统的梳理脉络与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淮安需要在原有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础上,拓展视野,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内涵认知的高度、深度与广度,提炼其在历史发展中的价值与特色;重点保护淮安市区的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将市域纳入保护规划范围,完善保护体系,丰富保护内容;衔接好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保护与利用的要求。
4、淮安的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已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国土空间规划已全面启动,探索在国土空间规划语境下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的思路与方法,是促进淮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方向之一。同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对于淮安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也是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抓手,在淮安全域的城镇建设的发展中需要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指导。
综合上述方面,特组织开展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
二、规划范围与工作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江苏省淮安行政区划范围,包含淮安市区和涟水、盱眙、金湖三县,面积为10030平方公里。
★2、工作内容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的具体要求,结合国内外遗产保护发展趋势,协调淮安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完成淮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淮安名城保护规划与保护工作实施效果评估
结合新时代传统文化传承的高要求、文化遗产理念的动态发展,梳理已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当前淮安名城保护利用实施工作,开展全面体检,系统评估近年来淮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实施的总体情况,总结得失经验,提供下一步对规划编制和名城保护实施的建议。
2)重新梳理、总结凝炼淮安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结合国内外遗产保护发展趋势,以大遗产观为指引,拓展视野,丰富遗产保护类型,突出大运河文化的重要价值,深入挖掘淮安在国家历史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与作用,在中华文明的高度上认知淮安的历史地位、价值特色。
3)丰富完善保护体系,明确保护内容与重点
从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出发,深入调查、全面梳理与挖掘淮安全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存,构建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和线性遗产、文化线路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相互协调的新的保护框架,确定保护层次,明确保护内容,构建覆盖全域的保护体系,强调历史文化遗存的整体性保护。
4)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进一步挖掘淮安市域范围历史文化遗存的价值,明确保护内容,提出保护与利用市域山水格局、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线性遗产、文化线路、文物古迹等历史文化遗存的规划措施和建议。
5)历史城区的保护
全面梳理评估淮安历史城区现状建筑风貌、年代、高度等情况;评估名城相关历史文化要素保存现状;结合历史与现状研究,划定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素,提出相应的保护与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从用地、交通、高度、风貌等层面提出保护要求与优化策略。
6)历史文化街区与其它历史地段的保护
根据历史研究与现状调查,评估各街区价值,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对象;针对保护范围提出保护管理规定,针对保护对象提出具体保护措施。
7)文物古迹的保护
从整个市域的层面,全面整理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纳入名城保护规划;根据已有文物保护范围、历史建筑保护紫线等,落实文物保护区划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根据调研评估结果,提出历史建筑备选名录,并对历史建筑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与要求。
8)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淮安段)的保护
依据中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规划等文件,落实相关保护要求;进一步深入挖掘梳理与大运河相关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存,丰富大运河淮安段的保护内容,并提出相应的保护与利用措施。
9)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梳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深入挖掘传统工艺、名人、民俗等优秀传统文化,并提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落实传承空间与传承方式。
10)文化传承与展示利用规划
从市域、城区两个层面,针对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提出整合、串联、综合展示利用的策略与建议,为下一步的保护提升工作做好准备。
11)实施与管理措施建议
针对淮安名城保护的重点,提出支撑名城保护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项目与相关政策等建议,探索保护策略的实施路径,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成果要求及时间节点
规划成果应当满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及其他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
提交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收入附件,内容清晰完整。(纸质版10套,电子版2套)
前期调研,资料收集2020年4月-2020年6月;
形成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020年7月-2020年9月;
组织专家论证,上报省政府批准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保护规划文本应当完整、准确地表述保护规划的各项内容,语言简洁、规范。规划说明书包括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评估、保护规划与实施效果评估、现状问题分析、规划意图阐释等内容。调查研究和分析的资料可归入基础资料汇编。
主要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
1)历史资料图,包括历史地图、照片和图片。
2)现状分析图,包括现状照片和图片。
a)区位图;
b)市域文化遗产分布图:标注各类文物古迹、名镇、名村的名称、位置、等级;
c)历史城区文物古迹分布图:标注各类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的名称、位置、等级和已公布的保护范围;
d)历史城区格局风貌及历史街巷现状图;
e)历史城区用地现状图;
f)历史城区建筑层数、风貌、年代、质量、现状图。
3)保护规划图。
a)市域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b)历史城区保护区划总图:标绘名城保护范围,及各类保护区和控制界线,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地下文物埋藏区、风景名胜的界线和保护范围;
c)历史城区格局保护规划图;
d)历史城区河道水系保护规划图;
e)历史城区街巷保护规划图;
f)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图:标绘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建筑;
g)历史城区视廊控制规划图;
h)历史城区高度控制规划图;
i)历史城区用地规划图;
j)历史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k)历史城区市政工程规划图;
l)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淮安段)保护规划图;
m)市域历史文化展示利用规划图;
n)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展示利用规划图;
o)表达总体层次保护要求的其他规划图纸。
★四、团队人员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成立不少于10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含一名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专业可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文物保护、景观学(风景园林)、道路(交通运输)、给排水市政专业,其中城乡规划、文物保护、建筑学专业必须各不低于一名人员。团队人员均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成员信息须报至采购人审核、备案,不得无故减员或兼顾其它项目,如出现因减员或人员变动情况严重影响项目服务质量,采购方有权推迟支付合同款项,情节严重的可以扣除合同总额度的10%。团队人员必须专职为该项目服务至项目验收合格。
注:各投标人对本项目人员配置自行设定,但不得低于上述(1)中人员配置最低要求,未达到最低配置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商务部分
(一)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此期限内,采购人按照招标及投标文件对所有需求内容进行验收,如有任何不满足项责令中标人在三日内整改,逾期未完成或未整改到位则视为违约。
(二)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付款方式:
1、非中小企业的成交供应商付款按下列要求执行:
(1)在合同签订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30%。
(2)第二次付款额为总服务费的40%,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关整体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30%,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淮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和说明等)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
2、属于中小企业的成交供应商付款按下列要求执行:
(1)在合同签订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35%。
(2)第二次付款额为总服务费的40%,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关整体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25%,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淮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和说明等)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