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秋期-2021年春期珙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辅材料及牛奶糕点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采购预算:6613.52万元整(大写:陆仟陆佰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本项目为固定金额报价。
目前,我县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43510人。按有关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内学生享受每天每生4元、一年190天的营养改善补助。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两种模式,即“食堂供餐模式”和“牛奶+糕点模式”。其中:食堂供餐32683人,牛奶+糕点模式10827人。
本采购项目包含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的所有原辅材料和牛奶糕点。
本项目分两个包进行采购。同一个投标人可以投1个包或同时投2个包,但只能确定1个包中标。根据评审结果,投标人排名第一已中第一包后,同一投标人在第二包仍排名第一时,则第二包的第二名递补中标。
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包括货物(设备)和服务价格,以及运输、装卸、配件、安装/施工、调试、培训、维护、税费(含增值税)等各项相关费用。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超过预算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上不分学校距县城的远近,价格统一(本采购项目原辅材料和牛奶糕点的计算单价见后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物价大幅上涨或下降,按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比较,上涨或下降在10%以内不予调整,上涨大于10%时,由供应商提出申请,政府审批同意后调整。下降大于10%时,由采购方报政府审批同意后下调。
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和供餐模式因客观原因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而发生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的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分包说明
第一包:巡场片区(杉木树中学、巡场一小、巡场二小、特教中心、巡场中学、米市街小学、白皎小学、杉木树小学),洛表片区(洛表民族中学、洛表中心校、洛表三小、王家镇中心校、王家镇中学、洛亥镇中心校、洛亥镇中学、观斗乡中心校)预算控制价为1665.768万元/年(即:21918人,每生每天4元,每年190天)。
第二包:珙泉底洞片区(珙泉镇中心校、珙县中学、底洞中心校、底洞中学、玉和中心校),上罗片区(上罗中心校、上罗中学、下罗中心校、罗渡中心校、王武寨民族校),孝儿片区(孝儿镇中心校、孝儿镇中学、恒丰乡中心校、孝儿三小、仁义乡中心校、沐滩镇中心校、曹营镇中心校、石碑乡中心校)预算控制价为1640.992万元/年(即:21592人,每生每天4元,每年190天)。
(二)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
1.原辅材料的质量要求
1.1大米(籼米、粳米):袋装足量(净重),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合格证缝在封口上,合格证上的内容必须标明相关内容(如品名、规格、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员、储存条件、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色泽呈透明玉色状,“米眼睛”(胚芽部)的颜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有股浓浓的清香味,达国家标准(GB1354—2009)三级及以上。
1.2菜籽油:非转基因、物理压榨、桶装规格(5L),色泽呈金黄色至棕褐色,有菜籽油特有气味,泡色青黄透亮,达国家标准(GB1536-2004)二级及以上。
1.3猪瘦肉:新鲜、去骨、带皮,瘦肉占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有光泽,不发黏。
1.4猪五花肉:俗称“三线肉”。新鲜,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
1.5鸡蛋:蛋壳干净、粗糙、无光泽,壳上有一层白霜,色泽鲜明,有轻微的生石灰味。
1.6蔬菜: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葱蒜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上述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黄豆:非转基因黄豆,颗粒饱满均匀,色泽新鲜,无霉变霉斑。
1.7调味品:袋装、瓶装调味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
1.8散装调味品: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并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
1.9预包装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2.牛奶和糕点的质量要求
2.1牛奶:要求为液态常温学生饮用奶,200ML盒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且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规定。
2.2糕点:独立密封包装80g(或独立密封包装40g*2)及以上一线品牌糕点一份,不添加任何防腐剂,质量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必须提供价格不低于中标糕点价格)。
3.其它要求
3.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原料只能为非转基因原料,须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标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所提供的猪瘦肉不是病猪、种公猪、种母猪和冻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原料须定点采购,可溯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所有食品原料均须有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提供有效的食品检验报告单。猪肉须经定点屠宰场屠宰,每批次肉类必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章两证)。
3.5为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新鲜度,所供学生饮用奶在运至学校后距离保质最后期限不得少于90天。禁止使用还原奶。
6.所供学生食用的糕点在运至学校后距离保质最后期限不得少于90天。
7.定型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
1.属食堂供餐的,投标人须按带量食谱组织货物进行供应(见附件),保证两周不重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2.属“牛奶+糕点”模式的,按每天每生一瓶学生奶(每周五种口味,每天一个口味)和一份糕点(每周五种口味,每天一个口味)组织货物供应。
3.仓储:设有能达到供货需要相应面积的仓库。仓库的设备设施齐备。
4.配送
4.1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的供货路线图、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进行配送。
4.2配送原辅材料及牛奶+糕点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配送车辆需专车专用,使用前消毒,使用后及时清洁,防止污染食品。
4.3中标商要确定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食品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4.4肉类须采用冷链车配送。肉类、蔬菜类当天早上9:00前,配送至学校。
4.5大米、油、调味品等包装食品可每两周送一次(具体的送货周期以学校的要求为准。送到学校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时间不少于本食品保质期时间的1/2)。
4.6中标供应商必须使用学生饮用奶专用车配送学生奶和糕点,车身上标明“学生奶专用送货车”或“学生营养餐专用送货车”字样。必须保证每周1次配送。
4.7每次配送到学校的大宗物资材料必须免费向学校提供留样1份。
4.8增量物品(指“带量食谱”中每天第一个菜肴的肉类)质量与“带量食谱”中的质量一致,且必须同时送到学校库房。
4.9每学期期末前一个月,要随时和学校对接,准确掌握学校的需求量,努力做到每学期放假时原辅材料和牛奶糕点零库存。
5.退换货及补货
在验收时发现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无条件按退货处理,中标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负责更换完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外观上不易发现在加工操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也应按此要求及时更换)。
在验收时发现的所配送的食材数量不足的,也应在1小时内补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商务及其它要求
(一)合同签订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签订。
2.供货时间:本采购项目的供货时间为2019年秋期至2021年春期。
签订合同后在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学时间内按学校的要求按时供货。
3.交货方式:R送货上门 □上门提货 □ 其他方式 。
4.交货地点:珙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校点(如中学、中心校、校区、村小)。
5.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人中标后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交履约保证金。
5.2中标方擅自更改菜谱、短斤缺两(1小时内补足所差数量)、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1小时内更换),经县采购人认定后单项次扣除1000—2000元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补齐。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后,采购人有权启动退出机制,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3本采购项目履行完毕且无违约行为,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付款说明:
1.采购项目中当月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由学校在次月10日内向县营养办上报收货数量,经中标供应商核实无误后,由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2.在当月验收中,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含售后服务承诺)的,暂不支付当月原辅材料的货款。
(三)验收要求:
1.日常的验收由采购人委托各学校负责,同时还采用采购人抽查、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等形式。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均严格按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在数量无误、食材质量符合要求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完成验收。
采购人因自身原因要求延期验收的,采购人应提供延期说明。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供应商在当日1小时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其他验收方式:
2.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其它须说明的事项
1.中标人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及运输安全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购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提供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票证资料后,采购人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3.中标商配送货物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商负责。
4.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至后30日(日历日)内兑现承诺签订合同,未兑现则取消中标资格。取消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出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递补。
5.中标人有以下现象,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单项次1000元:
5.1若采购人在检查中发现中标人的库房不符合投标要求。
5.2中标人未满足承诺的配送时效。(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5.3配送车辆及人员不符合投标要求。
5.4配送的食材在学校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未及时与学校更换(经学校书面报告采购人)。
(五)附件
1.原辅材料的测算价格
大米(籼米、粳米):2.40元/500g;菜油:15.00元/1L;猪瘦肉:20.00元/500g;猪五花肉:18.00元/500g;鸡蛋:6.00元/500g;大白菜:1.00元/500g;白萝卜:1.00元/500g;白花菜:2.00元/500g;土豆:1.5元/500g; 莴笋杆:1.00元/500g;青椒:3.00元/500g;红椒:3.50元/500g;莲藕:3.50元/500g;冬瓜:1.00元/500g;黄南瓜:1.00元/500g;嫩葵瓜:1.00元/500g;洋葱:2.00元/500g;番茄: 2.50元/500g;莲花白:1.00元/500g;胡萝卜:2.00元/500g;茄子:1.50元/500g;青黄瓜:1.70元/500g;嫩南瓜:1.20元/500g;平菇:4.50元/500g;杏鲍菇4.50元/500g;干木耳:18元/500g;红薯粉:6.00元/500g;干海带:9.00元/500g;蒜苗:3.00元/500g;小葱:5.00元/500g;丝瓜:2.00元/500g;油麦菜:2.00元/500g;调味品:5.00元/500g;花生:7.00元/500g;黄豆:3.50元/500g;豆腐皮:10.00元/500g;青菜1.00元/500g;芹菜3.00元/500g;大葱3.00元/500g;南充菜1.00元/500g;绿豆6.00元/500g;牛奶1.70元/200g;糕点2.30元/80g。
2.营养餐食堂菜谱及调味品品种配送数量表(双击图标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