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医疗区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六安市霍邱县,项目整体总用地面积366748m2,分为东西两个地块:西侧医疗区一期用地面积159290.9 m2,总建筑面积271316.7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3282.70 m2,投资额135010万元。设计范围内有门急诊医技楼、妇幼病房楼、外科病房楼、内科病房楼、行政办公楼、地下车库、后勤楼1#、后勤楼2#、污水处理站、传染楼,共10个单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管网、园林工程等。
(二)、本次采购内容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编制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并对建设单位报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进行审核比对,最终按照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三)、具体要求
成交单位需委派4名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及8名造价员(相应文件里须提供其证书扫描件),组成该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与核对审核组,且必须在县审计局会议室就地开展审计,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人员。审核组应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法律、规范和标准、安徽省及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图纸等,并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并与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公司进行量、价核对。待核对结果经确认认可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装订成册并盖有成交单位公章和执业印章的工程量计算书1份、工程量清单1份、工程造价书1份和正式书面报告2份。
(四)、纪律要求
审核组应在编制审核过程中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项目内容,并提供保密承诺函。
备注:以上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有一项不满足即导致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