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自2008年7月1日起,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和《江苏省推进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7月1日起全部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目前,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数据已经完成2000坐标系转换工作,而规划成果数据使用北京54坐标系,数据坐标的不一致给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启动规划成果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
2、项目范围及内容
对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规划成果数据进行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数据涵盖了基础地理、现状专题数据、规划编制与规划审批数据等内容。
3、技术标准
1)《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实施方案》
2)《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技术指南》
3)《大地测量控制点坐标转换技术规程》
4)《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GB 22021-2008
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09
4、工作内容
主要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数据包括下表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数据类别 |
数据 格式 |
范围/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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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地理数据 |
1:500地形图 |
SDE |
中心城区 |
500平方公里 |
1:2000地形图 |
SDE |
中心城区 |
600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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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地形图 |
CAD |
市区 |
1300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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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地图 |
SDE |
市区 |
2358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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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遥感影像 |
IMG |
2005年至今 |
约4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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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遥感影像瓦片 |
瓦片数据库 |
2005年至今 |
约2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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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现状专题数据 |
“规划一张图”中的现状专题数据 |
SDE |
包括基础设施、社会经济、自然地理要素、历史文化、城市管理方面等数据 |
约30个专题,百余个图层。 |
3 |
规划编制数据 |
总规 |
CAD |
|
|
S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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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多版本) |
CAD |
共85个控规单元 |
15年以来所有版本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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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E |
共66个控规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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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
CAD |
2010年至今所有的专项规划 |
|
||
S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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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划审批数据 |
选址 |
SDE |
2007年以来所有的选址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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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
SDE |
2007年以来所有的用地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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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SDE |
2007年以来所有的工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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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坐标转换驻场服务 |
启用2000坐标系后,对原扬州市规划局审批过程中对外出具的北京54坐标系统的成果资料提供三年坐标系转换驻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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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完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CGCS2000坐标转换;
收集、整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各比例尺地形图坐标转换完成之后需要满足目前局内部使用的地理信息系统的要求,确保数据正常使用。
电子地图以及瓦片数据坐标转换完成之后,需要与智慧规划平台“规划一张图”无缝对接,确保“规划一张图”在坐标转换期间和之后数据能够正常使用。
坐标转换不受比例尺和范围限制,分幅或区域数据坐标转换为无缝转换,不同比例尺同一要素点坐标转换结果一致。
4.2完成历年规划编制数据的CGCS2000坐标转换
收集、整理历年规划编制成果空间数据,按照“应用需求、应转尽转”的原则,完成所有空间数据的转换。
数据类型包括GIS数据和AutoCAD数据,其中GIS数据以SDE空间数据库、MDB、shapefile、GDB等为常见格式存储,AutoCAD数据以DWG格式存储。
4.3完成历年规划业务数据的CGCS2000坐标转换
收集、整理规划业务系统形成的数据,数据格式为SDE数据库,坐标转换期间和之后,确保数据能够正常使用。
4.4 其它工作内容
1、空间数据服务发布
(1)GIS一张图服务发布
坐标转换工作完成之后需对基础数据、规划成果、规划管理等数据重新发布数据服务,以满足智慧规划平台“规划一张图”的需要。服务发布需采用集群的方式。
(2)移动一张图服务发布
坐标转换工作完成之后需对原有的规划移动端一张图所涉及到离线服务重新发布数据服务,以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保证系统中的数据能正常使用。
(3)CAD一张图服务发布
坐标转换工作完成之后需要对影像数据进行切片处理,确保影像数据在CAD一张图中能正常使用。
2、其它数据的CGCS2000坐标转换
本项目的服务期为2年,历年数据的转换不仅局限于上述内容,对于没有列出的其它数据,也需要完成相应的坐标转换工作。
启用2000坐标系后,对原扬州市规划局审批过程中对外出具的北京54坐标系统的成果资料提供2年坐标系转换驻场服务。
对图形成果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进行100%质检,抽样5%的数据进行精度检查,保证各类数据转换的质量和精度。
5 质量要求及精度要求
5.1质量要求
(1)完整性:GIS数据在坐标转换后应保持数据的完整性,不能出现要素丢失、属性丢失等现象;CAD数据在坐标转换后应数据的完整性,不能出现要素丢失、扩展属性丢失等现象;影像数据在坐标转换后数据源所表达的信息不丢失、不发生变化;
(2)一致性:矢量数据在坐标转换之后应进行拓扑重建、检测,保证各要素拓扑关系正确;除空间坐标产生变化外,其数据属性结构、属性描述等元信息不能产生变化;影像数据在坐标转换后应保持分辨率不被降低;
(3)准确性:数据在转换前后的空间位置关系、空间坐标值应准确;转换后坐标系统描述应产生变化。
5.2精度要求
(1)控制点成果转换:平面转换精度不大于0.05m;
(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规划编制数据和规划业务数据转换:转换点位的平均平面位置精度应小于图上的0.1mm。
6 数据保密
(1)签订保密责任书。
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保障坐标转换过程中数据安全。切实保障数据转换处理各环节的数据安全,确保涉密成果的安全与正常使用。
(2)严格网络和数据管理。
坐标转换过程中,专门设立坐标转换局域网,与因特网、内网物理隔离。严禁携带移动硬盘、闪盘、光盘等媒介在转换工作网络上使用。
(3)转换数据不能出局。
严禁任何人员将数据带出自然资源局。
(4)转换数据必须备份。
坐标转换之前一定将收集整理好的数据备份,避免多次转换将原始数据丢失。
7、服务及工期要求
历史数据的转换工作及服务发布工作为驻场服务,自签订合同后3个月完成。
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需提供1人驻场服务,需完成服务期内坐标转换工作;
8、提交成果资料
(1)电子文件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地理数据、规划编制数据与规划业务红线数据的坐标转换成果;
(2)纸质文件包括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