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序号”栏的序号前标注▲号的为核心产品。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价(元)
|
1
|
南宁市动物园全年垃圾清运费
|
1项
|
一、服务项目范围:
采购单位园区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绿化枝条、动物粪便。
二、服务内容
1.采购单位委托中标单位对南宁市动物园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绿化枝条、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厂处理,动物粪便清运到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点。
2.垃圾棚等设备完好,无破损。
3.垃圾场常态化保洁。
4.配合公园做好“三优一满意”、“创文明城市”、“城乡清洁综合整治”、“美丽南宁”系列行动等国家级、区级、市级政治任务的迎检工作。
三、服务标准和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每天的生活垃圾、绿化枝条、动物粪便的清运任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杜绝垃圾在垃圾场滞留过夜。
2.垃圾清运完成后要保证场地干净、整洁,工具摆放整齐。
3.运输途中要求垃圾不散落、滴漏。
4.清运时间:施工方运输车在园区内工作时间为早上9:30之前,下午17:00-19:00.遇到特殊情况采购方应及时通知中标方,中标方根据采购方情况调整清运时间。
四、清运设备要求:
投入车辆配备不少于2辆8吨翻板垃圾压缩车(日常生活垃圾专用)及2辆机动车辆(绿化枝条专用)2辆密闭清运车(拉粪便专用)。
五、考核按以下办法执行:
《南宁市动物园垃圾清运管理办法》,其中包含《南宁市动物园垃圾清运工作制度》(附件一);《南宁市动物园垃圾清运检查考核细则》(附件二);《南宁市动物园垃圾清运工作日常检查记录表》(附件三);《南宁市动物园垃圾清运月度考核情况通报表》(附件四)。
|
300000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动物园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天内完成整改。
3、其他:无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按相关要求所需的保洁工具、垃圾清运工具及车辆费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支付合同款。
★3、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标准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4、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时,乙方不认真重视,并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可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解除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