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栖霞市桃村镇人民政府桃村镇2020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项目的实施及售后等相关服务,共划分为一个包。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采购。投标人所报单价及合价均不应超过限制价,否则为废标。
注:投标报价包括在现有条件按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包括的砍伐费、人工费、机械吊装、运输、卸车、保险费、处理费等、利润、税金及其他附带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市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它不确定因素全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不再另行考虑。
2、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292200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防控措施 |
单位 |
工程量 |
限价(元) |
工作内容 |
1 |
疫情普查监测 |
亩 |
47500 |
380000 |
春秋两季二次航空航天遥感与地面普查 |
2 |
清理枯死木 |
株 |
8500 |
1360000 |
预计2020年春季度预计需要清理枯死木8500株(包括采伐及运输到指定地点处理或焚烧及伐桩处理) |
3 |
诱捕器诱集监测 |
套 |
20 |
12000 |
诱捕器20套(每套含1个诱捕器6个诱芯),诱捕器挂设维护、更换诱芯、数据调查。 |
4 |
媒介昆虫施药 防治 |
亩次 |
39000 |
1170000 |
2020年重点防治保护区5月上旬、5月底6月初、6月中旬、7月中旬、8月中旬分5次实施人工地面或无人机喷洒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或绿色威雷氯氰菊酯微胶囊悬浮剂,添加进口高效助剂,轮换施药防治松褐天牛成虫兼防褐梗天牛,每次防治3000亩,累计防治15000亩次。常规防治区5月底6月初、6月中旬、7月中旬分3次实施人工地面或无人机喷洒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或绿色威雷氯氰菊酯微胶囊悬浮剂,添加进口高效助剂,轮换施药防治松褐天牛成虫兼防褐梗天牛,每次防治8000亩,累计防治24000亩次。 |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桃村镇道柱夼、高家洞两处8500株松材线虫病枯死木除治工作,在2020年5-10月期间采用地面与遥感监测相结合方式按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春秋两季普查,挂设诱捕器监测与防治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松褐天牛,施药防治面积不低于39000亩。
(1)防治目标要求:
确保病死(濒死、枯死)木伐除率 100%,树根无害化处理率 100%,病死木处理合格率 100%;每小班内病死木数量占小班内松树总数比例不超过 0.5‰。
(2)综合防控方案:
包括总防控方案与年度防控目标、监测普查方案、病死(濒死、枯死)木除治方案(必须具有针对病死木、枝杈和伐桩的不同处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技术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等,均适用于本项目。
1.枯死木清理
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当在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进行病死树清理及伐桩处理,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
粉碎(削片)无害化处理:普查的枯死木,包括直径大于1厘米的枝丫,全部清理下山,进行粉碎(削片)无害化处理。疫木粉碎物的最大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
伐桩处理:伐桩高度不高于地面5厘米,将伐桩周围覆土清除后,喷施甲维盐等内吸性杀虫药剂,并加盖天牛防逃逸装置后覆土。
2.监测调查
对47500亩松林分布区,以小班为调查基本单元,采用航空遥感和人工地面普查为主的方法进行春秋季疫情普查,全面开展普查监测,准确查明疫情发生面积、罹病木、枯死松树数量并定位,提供普查区域矢量化图,可自动导出按区、乡镇或街道、村、小班、面积、林地类型、优势树种、树种组成,以及按不同单位统计松林罹病木和枯死树分布统计表和shp、kml格式数据文件。
采取林间挂设松褐天牛诱捕器的方法,监测松褐天牛等松材线虫病主要媒介昆虫的羽化初期、高峰期、末期,以及在林间的种群密度,拟在项目区各布设5个监测点,每个点挂设松褐天牛诱捕器4台 ,监测期为2019年4-10月,4-6月每周监测一次,7-10月每半个月监测一次。共计安排布设诱捕器20套(含1个诱捕器+6个月度诱芯)。将诱捕器挂在树枝或固定在树干上,高度以其最底部距离地面不少于1.5米为标准。直接安放诱芯或把引诱剂添加到释放器中。
3.施药防治
根据监测的媒介昆虫羽化及虫口密度等情况,结合当地林区环境及客观因素等情况,每年5月初至8月底,喷洒药物防治媒介昆。
重点防治区:5月上中旬、5月底6月初、6月中旬、7月中旬、8月中旬分5次实施人工地面或无人机精准喷洒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或绿色威雷氯氰菊酯微胶囊悬浮剂,轮换施药;气候合适时可喷粉噻虫啉微囊粉剂。同时添加专利高效助剂,防治松褐天牛成虫。此区域每次防治3000亩,累计防治15000亩次。
常规防治区:5月底6月初、6月中旬、7月中旬分3次实施人工地面或无人机精准喷洒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或绿色威雷氯氰菊酯微胶囊剂,轮换施药;天气合适时可喷粉噻虫啉微囊粉剂;添加专利高效专用助剂,防治松褐天牛成虫。此区域每次防治8000亩,累计防治24000亩次,视距内无人机喷洒农药并提供施药航迹,不留死角。
4、进度要求
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桃村镇道柱夼、高家洞两处8500株松材线虫病枯死木除治工作;在2020年5-11月期间采用地面与遥感监测相结合方式按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春秋两季普查,挂设诱捕器监测与防治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松褐天牛;2020年5-8月完成施药防治面积不低于39000亩。
5、人员要求
项目投入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含个人明细)),枯死木锯手人员不少于10 人(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施工期间人员若有变动需提前向采购人备案),清运人员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必须日产日清;集中清理期后,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减少,减少人员必须报备采购人。
根据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项目所有人员须具有相关健康证明材料,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进场作业。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的,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公示稿无效),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
2、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磋商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4、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 6%的扣除。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工期:至2020年10月30日之前结束。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完成进度分期结算: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进场后付30%;2020年预定枯死木清理验收合格后再付40%;剩余30%在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后,在2021年内1月底前结清全部防治费用。
本项目结算方式: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数量按胸径7cm(含)以上的实际处理数量为准,最终按本次报取的综合单价和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
质保期: 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防治区域内的养护防护工作。
(八)项目验收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凡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以及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各项技术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等,均适用于本项目。
1、胸径7cm(含)以上的伐桩数量和运至处理场的病死树数量对应一致的数量作为处理总株数(若数量不对应,以统计的数量少的作为处理总株数);胸径7cm以下的不纳入处理总株数。
2、采购人对中标方的除治过程实行动态监控,项目完成30%、项目完成60%、除治结束后按伐除株数5%的比例进行抽检,按合格率*处理总株数,计算合格处理株数作为验收合格数量。
3、上级主管部门随机随时对中标方的除治处理情况进行验收抽查,若连续三次抽查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与中标方解除合同,并对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处罚。
5、中标方必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处理疫木,严禁疫木外流到指定区域外。
6、中标方在砍伐过程中,当天砍伐当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采购人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参与监督,以当天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做好登记。
7、中标方在除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除治方案的规程处理疫木,要自觉接受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监督,并服从指挥调度。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作业,如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有损坏农户农作物及经济林,由乙方负责处理。
(九)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包括培训、技术支持等要求)
1、中标人保证全天候 24 小时电话响应,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1小时之内及时做出响应,8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备用件。
2、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3、 质量保证期结束,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备注:1、以上参数供参考,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如若参数有正负偏离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要求;
2、不允许对上述采购清单数量进行变更;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有关规定,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