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栖霞市“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共分为一个包。供应商须对所投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让利, 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为扎实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房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防办印发了《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和《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并发布了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加强对全市“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的引导和管理。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和测绘中介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栖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研究制定了《栖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了栖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实施路线。
1.2项目目标
遵循相关政策要求和现状存在的问题,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栖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栖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托网络和信息化技术手段,利用“互联网+”、规则引擎等信息技术,通过业务梳理与流程再造,建设“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地籍测量、规划核实测量、房产测量的测绘成果统一入库、管理和共享,为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2、建设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 号);
(2)《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自然资[2019]170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 号);
(6)《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落实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7 号);
(7)《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19〕11 号);
3、建设内容
栖霞市“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以加强管理和共享的基本原则开展,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各类测绘成果共享互认为目标,以信息化手段支撑“多测合一”成果审核入库及数据共享, 建立统一标准的测绘数据库,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测绘成果提供便利,同时与相关部门建立共享机制,提高数据利用价值。
(1)“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和成果标准编制
编制“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和成果标准,建立统一的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体系,包括基本规定、精度要求、测量要求、成果要求等。具体指导“多测合一”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测量工作和成果提交验收。
(2)业务流程梳理与再造
通过流程优化,材料精简,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等方式,以业务流程为中心,重新设计业务运作模式,对业务流程梳理,进而重新规划与再造。基于通用的业务建模原则对再造后的业务流程进行建模,构建满足“多测合一”成果审核、入库、管理和共享的业务模型。
(3)数据建库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测量和不动产测量的相关测绘数据以及批地、供地相关数据,形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相互关联、布局合理、实时更新、互通共享的“多测合一”数据库,完善数据资源目录。
(4)测绘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委托项目后,测绘单位在线签订“多测合一”合同,管理部门人员进行备案,测绘单位拷贝基础数据,进行测绘作业。对“多测合一”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项目申请、流转和交付,并对项目进度进行监测,提供项目的查询与统计分析。
(5)测绘成果管理
能够实现对测绘成果的管理,主要包括:测绘单位在进场测绘前,需要申请使用部分基础数据,系统应能够提供基础数据的使用申请、审核和数据移交备案等功能;测绘完成后,测绘单位通过系统进行测绘成果的入库申请提交,经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测绘成果的入库,并能够实现对入库成果的统一管理,满足相关查询统计与应用分析等需要。
(6)测绘成果质检
“多测合一”成果入库前,需进行质检,包括完整性、数学基础、属性正确性、空间拓扑等方面的检查,保证成果数据符合标准规范。
(7)测绘成果共享
根据大数据、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空间规划等相关部门的需要,建立“多测合一”成果共享机制,实现测绘数据结果信息在行政部门、测绘单位和建设单位三者之间传递,同时将测绘结果数据提取加工为各主管部门所需要的审批依据信息,对接管理审批业务系统,直接支持审批服务。行政审批结果信息也可反馈给测绘部门和建设单位,以支持下一环节业务办理。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路”,减轻窗口工作人员数据录入工作量,实现群众办事的便利化。
二、技术及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系统同时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前瞻性,考虑主流技术的发展趋势,确保系统能适应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更好地解决今后系统升级等问题。同时坚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应当选择成熟和先进的软硬件开发平台,选择先进的技术路线和开发方式,保证工程所涉及的系统建设起点高、功能强、生命周期长。
软硬件环境:
软件开发语言:C#、Java 系统运行环境:
服务端:Windows Server 2008R2以上客户端:Windows 7/Windows 10
数据库:Oracle 11g
空间数据库管理平台:ArcGIS10.2
2、售后服务及培训
售后服务:项目自通过正式验收起,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产品维护、版本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对于产品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提供免费补丁。
技术培训:对局方及作业单位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用户包括: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等。
3、项目成果
(1)文档成果
表1 文档成果
序号 |
名称 |
1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
2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需求说明书 |
3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设计说明书 |
4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数据库设计文档 |
5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测试报告 |
6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
7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技术总结报告 |
8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部署安装手册 |
9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用户手册 |
10 |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接口规范 |
表2 数据库成果
序号 |
名称 |
1 |
成果质检库 |
2 |
测绘成果库 |
3 |
成果共享库 |
表3 软件成果
序号 |
名称 |
1 |
“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系统 |
2 |
“多测合一”成果管理系统 |
3 |
“多测合一”成果共享系统 |
1、栖霞市“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采购人只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对“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平台成果验收。采购人对栖霞市“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成果有异议,成交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2、成交供应商须保障所形成的“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成果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 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3、保密要求:供应商在“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方案编制过程中获得的所有资料、文件、数据,具有保密义务,未经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4、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若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另行提供服务人员,如若无法按要求提供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