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区和10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定价更新调整项目服务清单
采购编号:SXZC-FGK20007
预算价75万元,超预算无效。
服务需求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内容
要求完成濉溪县城区(包含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濉溪县10镇(双堆集镇、四铺镇、铁佛镇、孙疃镇、五沟镇、韩村镇、南坪镇、临涣镇、百善镇、刘桥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本次更新调整按规定细化到二级分类,新增新型煤化工基地、双堆新城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形成以下成果:
(一)文字成果:
《濉溪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濉溪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濉溪县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濉溪县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二)图件成果:
濉溪县城区商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交通运输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濉溪县乡镇商业、住宅、工业级别基准地价图。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机构设立条件;
3、具备土地评估资质,并且经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经营户的投标。
三、项目完成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六个月。
四、项目预算
75万元,超预算即为废标。
五、评标办法
商务
技术标
|
|
评审项目
|
满分
|
评分规则
|
1
|
项目计划组织合理性
|
11
|
由评委对投标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定,优得7—11分,一般得3—6分,差得0—2分
|
2
|
资信情况
|
12
|
每拥有一份A级资信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12分;(提供中国土地估价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证书复印件)
|
3
|
同类项目荣誉
|
15
|
同类项目曾获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表彰,1次得3分,最高得15分(提供单位获奖证书复印件)
|
4
|
同类项目业绩
|
20
|
1、投标人近三年来承办过市本级基准地价项目的,每个得2分,满分8分;
2、投标人近三年来承办过县级基准地价项目的,每个得2分,满分12分。
(注:同一个项目不累计加分,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专家验收通过意见)
|
5
|
创新能力
|
12
|
开展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体系项目、并经验收通过的,每个得3分。本项得满12分为止。(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专家验收通过意见)
|
价格标
|
1
|
报价
|
30
|
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报价中,按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投标报价得分取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
总分
|
100
|
|
六、合同格式
濉溪县城区和10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项目合同
招标编号:SXZC-FGK20007
甲方: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入库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合同。
- 项目名称
- 1.1濉溪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采购项目
- 项目的主要内容
- 2.1确定有资质机构对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开展更新工作
- 合同金额3.2合同金额包含数据采集、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费用及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设备、材料、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等。
- 3.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日为日历天。
- 3.1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大写:
- 付款方式
- 4.1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结清。
- 工作范围6、工作成果6.2图件成果:濉溪县城区商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交通运输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濉溪县乡镇商业、住宅、工业级别基准地价图
- 6.1 文字成果:《濉溪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濉溪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濉溪县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濉溪县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 5.1对县城区和10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含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本次更新按规定细化到二级分类,新增新型煤化工基地、双堆新城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
- 工作进度
- 7.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形成初步成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成果验收及提交完善工作。
- 实施、场地及人员要求8.2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乙方必须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队伍,并安排项目负责人及具备注册土地估价资格的专业人员参与项目的实施。
- 8.3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编制的人员,人员流动不超过总人数的20%。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承诺的项目组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调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 8.1本项目实行整体设计
- 合同期限9.2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项目资金被取消、政府重大政策变更或调整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9.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验收要求
- 10.1由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3-5名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 有关说明
- 11.1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 关于分包
- 12.1合同约定的项目,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有甲方另行处理,并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保密要求
- 13.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同乙方主持专家打分会议;(3)参与、协助乙方划分、确定分用途的土地级别、均质区域;(5)参与并协助乙方完成成果的编制、绘制。
- 14.2乙方权利义务
- (4)参与并协助乙方进行资料分析、对评估范围内的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更新提供参考意见;
- (2)安排人员参与乙方收集、整理各个部门的定级资料、各类市场交易原始资料;
- 14.1甲方权利义务
- 负责完成各个阶段的技术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组织工作及技术方面的指导;
- 负责起草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并提供资料调查的有关表格样本;
- 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收集、整理输入各部门的定级资料,各类市场交易原始资料、划分确定分用途的土地级别、均质区域;
- 负责利用各项技术完成整项工作的内业处理;
- 负责编制有关的成果图件、成果报告等的整理、打印;
- 协助甲方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果汇报会和验收报告会;
- 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情况;
- 提供有关技术成果。16、争议解决:在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 授权人: 授权人:
- 17、本协议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 (1)申请濉溪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 1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成果,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