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2007年6月11日,江苏省林业局苏林业【2007】51号文批复天泉湖省级湿地公园成立,批复面积为1980公顷,包括天泉湖及环湖200米以内的区域。湿地公园位于淮安市盱眙县天泉湖镇。
二、项目内容
本轮调整方案针对天泉湖省级湿地公园边界范围、功能分区等进行优化调整,最大限度协调湿地生态保护与周边相关合理利用的关系。同时,依据江苏省林业局专家评审会认可的调整后的边界范围,完成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包括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规划、科普宣教、科研监测、防御减灾、合理利用、社区协调、管理规划、项目资金估算及效益分析等专项规划内容(注:开标时不需要提交总体规划相关内容)。
规划要求及深度
1.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交省级湿地公园调整方案,经过江苏省林业局专家评审会后两个月提交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2.发展要求
满足湿地公园“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技术深度满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的要求,规划期限为5年。
需通过江苏省林业局组织的相关专家评审。
四、设计成果
《江苏盱眙天泉湖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区调整方案》,提交稿规划成果A4规格装订,至少10份。《江苏盱眙天泉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提交稿规划成果A4规格装订,至少10份。提供一套电子U盘,涵盖所有成果电子稿。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电子 成果形式需经盱眙县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验收,成果版权属盱眙县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