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一次性 医用口罩 |
17.5cm*9.5cm |
520000 |
只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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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为准并进行结算(需求量区间在20 万一52万只之间) 。
②因供应时段不确定,如果口罩市场价格低于合同单价的90%以下(不含90%)时,则未供货的口罩价格要按下调后的市场价格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型号/规格:平面形;17.5cm×9.5cm、允差:±5%。挂耳、系带。
2、产品结构及组成:本产品由口罩体(分三层:外层、内层、过滤层)、鼻夹、口罩带组成。
3、产品性能指标:
1、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提交货物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应与谈判文件的要求及其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表相一致。若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如果文件中对相关厂家资质有要求,则替代品牌厂家资质也应不低于相应要求。
3、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该调整须经谈判小组审核认可。
4、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部/行业执行标准。
5、技术支持: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有效而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6、验收
7、质保及售后服务:
购人的使用。
8、供货周期:接采购人书面订单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交货。
9、付款方式:实际需求数量全部交付后,30 日内付到货款的 95%,余款以最后一批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10、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若供货期间同一批号出现三例及以上不良反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可重新招标采购,也可启用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