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视频会商设备和国产密码应用、网络安全设备一批,购置该批设备的主要目的是为确保市级疾控中心能够有效接受国家和省级疾控中心的远程视频会商指导,并对所属区级疾控中心有效开展疫情防控的会商指导;升级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安全防护条件,提升运维保障能力,确保传染病疫情的网络安全和传染病患者个人信息安全。
1.视频会商系统
为了解决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常会议与培训需求,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调度与快速响应,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视频会议数字级联、保障在处置突发事件、领导指挥决策、紧急部署快速反应及各类行政会议、业务工作部署、远程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为实现满足当前远程视频通讯会议架构的要求,并具有充分的可扩展性。
在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会场以及区级会场,共部署7套分体式视频会商终端,通过专网认证接入市级MCU,通过市级MCU可与省级平台、市级及其他县(区)终端、厦门市政府移动云视讯平台及市卫健委视讯平台互联互通。
(视频会议拓扑图)
2.综合安全网关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原有基础上更新维护音视频网络联通基础条件,确保各级疾控中心能够有效接受国家和省级疾控中心的远程视频会商指导,并对所属区级疾控中心有效开展疫情防控的会商指导;升级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安全防护条件(符合密码评测的VPN和数字证书更新换代等),省级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支持对地市级节点进行一网统筹管理,省、市、县三级节点通过省级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与国家级平台对接,提升运维保障能力,确保传染病疫情的网络安全和传染病患者个人信息安全。
(总体架构)
3.服务器密码机及签名验签服务器
(1)服务器密码机
服务器密码机严格按照国家服务器密码机相关设计规范设计,采用国家密码局审批的密码算法,随机数发生器采用国家密码局审批的WNG-9真随机数发生器,系统整体安全可靠,性能优异,设计合理。
服务器密码机是具有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功能的密码服务器设备。对称算法主要有SM1等国密密码算法。产品提供高强度和高效率的密码算法,满足本项目应用需求。
(2)签名验签服务器
签名验签系统为关键业务提供了一套基于PKI体系架构,可提供高效率的数字签名及签名验证服务,各个业务系统在各种不同的业务环节中产生的电子文件或数据需进行数字签名及验证处理,保证各种电子材料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
签名验签服务器由提供给应用开发的API接口和提供独立签名运算的服务器设备组成。通过签名验签服务器提供的数字签名、数字信封和带签名的数字信封功能,可以满足信息的四种安全要求:
1.身份认证:通过验证对方的加密包,可以保证接收者的身份;验证签名包可以识别发送者的身份;
2.保密性:通过数字信封的模式,所有的明文信息使用对称加密算法进行加密传输;
3.完整性: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修改;
4.不可否认性:采用数字签名的模式,发送出去的信息是使用用户的私钥进行签名算法运算的,只有用户本人可以完成此项操作。
二、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MCU |
1 |
台 |
2 |
视频会议终端 |
7 |
套 |
3 |
IPSec/SSL VPN综合安全网关 |
7 |
台 |
4 |
签名验签服务器 |
1 |
台 |
5 |
服务器密码机 |
1 |
台 |
备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视频会议终端、IPSec/SSL VPN综合安全网关。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中有任意一个对应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二)技术参数要求
(1)MCU
1.厦门市疾控视频会议系统建完需要直连到“国家疾控局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供应商所投产品应能够与“国家疾控局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以及与省级疾控会商平台互联互通,兼容,实现多级多联。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2.支持H.263、H.263+、H.264、H.264HP、H.265、H.265 SVC、H.265 SCC等图像编码协议;支持G.711、G.722、6.722.1、G.722.1C、G.729A、AAC-LD等音频协议。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3.厦门市疾控中心现网使用的是厦门市政务外网固定带宽,单一视频会议系统这边可用的带宽有限,为降低网络带宽支出,MCU需支持以≤1Mbps带宽实现1080P60fps会议效果,以≤512Kbps带宽实现1080P30fps会议效果。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4.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2023】第244号文件要求以及实际应用中未来的扩容发展性,MCU需支持单通道级联、多通道级联、单通道/多通道混合级联会议,起码支持≥4级级联,最大支持≥6级级联。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5.为保证在网络波动大的情况下视频会议可以正常进行,MCU需支持≥80%网络丢包下,声音清晰,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6.支持ITU-T H.323、IETF SIP通信标准,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7.支持4K30fps、1080p60fps、1080p30fps、720p60fps、720p30fps、4CIF等视频格式。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8.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2023】第244号文件要求以及实际应用中未来的扩容发展性,MCU需在全编全解模式下,单台MCU起码支持7个1080P60fps视频端口,最大支持≥12个1080P60fps视频端口或者20个1080P 30fps视频端口或者40个720P30fps视频端口。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9.支持将1个1080P60fps端口可拆分为2个1080P30fps端口、或者4个720P30fps端口。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0.为更高效的学习、传达、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意见建议,MCU需支持电子白板功能,支持白板批注、缩放、保存、多方互动等功能,支持≥64方同时协作。提供承诺函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11.采用国产自主的编解码芯片和操作系统。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2.支持网口备份、电源备份、风扇备份。
13.支持多台MCU组成资源池,实现MCU资源统一管理,根据MCU资源使用情况,动态分配MCU资源,以实现MCU资源负载均衡。
(2)视频会议终端
1.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2023】第244号文件要求以及实际应用的端口合理需求性,视频会议终端需支持≥3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2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支持≥6路音频输入接口、≥5路音频输出接口,至少具备卡侬头、RCA等音频接口;支持≥2个10M/100M/1000M自适应网口,需提供清晰的设备接口照片证明。
2.支持将投屏内容以会议双流方式发送给远端会场,双流清晰度不低于1080P。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3.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2023】第244号文件要求以及更好的会议体验,视频会议终端至少支持64Kbps-6Mbps呼叫带宽,最大可支持64Kbps-8Mbps呼叫带宽,会议速率可调。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4.支持50%网络丢包时,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5.视频画面经过本地采集、编码、网络传输、解码、显示输出后整体时延不超过300ms,最低整体时延可降至130ms。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6.支持ITU-T H.239和IETF BFCP双流协议。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7.终端主要元器件为国产自主,至少包括视音频编解码单元、CPU处理单元、可编程逻辑芯片、电源模块、时钟芯片、视频输入输出芯片等。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8.支持外接数字阵列麦克风。
9.支持AP和STA两种模式同时工作,即在接入到无线网络的同时,也可作为热点允许其他设备连接。
10.支持IPv4和IPv6网络协议。
11.麦克风:与所投视频会议终端同一品牌,支持360°全向拾音,拾音距离≥6米;支持终端供电,不需要额外电源;支持回声抵消、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噪声抑制;支持≥三级麦克风级联;采样率≥48KHz。
12.高清摄像头:支持不小于851万像素1/2.5英寸CMOS成像芯片;支持1080P 50/60fps、1080i 50/60、1080p 25/30、720P50/60fps等视频输出格式;支持水平视角≥80°,水平转动范围:≥+/-110°,垂直转动范围:≥+/-30°;支持≥254个预置位;支持红外透传功能;与MCU以及视频会议终端同品牌;支持图像倒转功能;支持≥2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
(3)IPSec/SSL VPN综合安全网关
1.需采用国产处理器和国产操作系统。配置千兆电口≥6个,千兆光口SFP≥4个,扩展槽≥2个,冗余电源,国密IPSEC吞吐率≥600Mbps,并发IPSEC隧道数≥6000条,国密SSL吞吐率≥200Mbps,SSL并发用户数≥1000,含100个SSL VPN客户端授权。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2.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2023]第244号文件要求“升级选用的VPN网关设备应支持已发放使用的用户数字证书和升级后的数字证书”,同时为了提升VPN接入认证的安全性,支持虚拟门户功能,支持虚拟门户中使用用户名口令、数字证书、人脸识别认证方式,支持虚拟门户双因子认证。提供承诺函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3.为确保VPN接入时终端设备安全性,需要对终端设备进行合规性检查,支持可信接入功能,能够对接入主机的信息进行检查,包括域名、杀毒软件、必须安装的程序、必须运行的服务等。提供承诺函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4.支持国家商密专用的SM2、SM3、SM4算法,支持DES、3DES、AES、MD5、SHA1、RSA等加密算法。提供承诺函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5.支持设备的运行状态、设备资源状态、并发用户数、客户端类型分布、IPSEC隧道状态、用户流量、安全事件、中国任意省市区县的接入用户数监控,并通过图表展示。提供承诺函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6.支持国产化终端、Windows、IOS、Android、Linux、Mac客户端的接入方式。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7.支持基于源/目的IP地址、MAC地址、端口和协议、时间、用户、角色的访问控制;支持基于状态检测的动态包过滤,支持隧道内的访问控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8.为确保终端VPN接入访问内网时具备基础的安全性保障,支持HTTPS加密协议,支持HTTP/HTTPS的协议转换。提供承诺函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9.为确保VPN设备的运维管理效果,要求设备报警类型应覆盖日常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报警事件,支持“管理”、“系统”、“安全”、“策略”、“通信”、“硬件”、“容错”、“测试”等多种触发报警的事件类。提供承诺函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
10.支持虚拟路由、隧道转发。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1.支持详细审计用户登录认证过程、各种认证授权错误、内网资源访问情况等信息。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2.支持多级审计日志,可以灵活配置审计级别。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3.支持对配置文件的备份、下载、删除、恢复和上载。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4.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2023]第244号文件”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工作任务清单的函”附件1要求“升级选用的设备须与升级设备兼容互认”,产品需支持与省疾控VPN网关设备无缝对接。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4)签名验签服务器
1.CPU:国产CPU
2.内存≥16G内存
3.硬盘:固态硬盘≥240GB
4.支持应用接口:C++、Java
5.SM2单包数字签名速率(单线程):≥1500次/秒;
6.SM2单包数字签名验证速率(单线程):≥1000次/秒;
7.SM2数字签名速率(多线程):≥6700次/秒;
8.SM2验证数字签名速率(多线程):≥4800次/秒;
9.SM3运算平均速率:≥300Mbps;
10.最大连接数:≥10000
11.须支持CRL配置、应用管理功能、证书管理和验证功能、日志管理等功能。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2.须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并符合GM/T 0029-2014《签名验签服务器技术规范》;满足GM/T 0028-2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第二级要求相关要求;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5)服务器密码机
1.CPU:国产CPU;
2.内存≥16G内存;
3.硬盘:固态硬盘≥240GB;
4.支持应用接口:C++、Java;
5.生SM2密钥≥23000[对/秒];
6.SM2签名:≥26000[次/秒];
7.SM2验签:≥14000[次/秒];
8.SM2加密≥13000[次/秒];
9.SM2解密≥20000[次/秒];
10.对称算法
SM1≥7000[Mbps];
SM4≥8500[Mbps];
SM3 Hash:≥6500[Mbps];
11.须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并符合GM/T 0030-2014《服务器密码机技术规范》;满足GM/T 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第二级要求。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技术响应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所响应货物的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及功能介绍并提供本项目适用的技术方案,作专门的详细描述,内容包括:详细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彩页、技术参数的详细说明、功能模块、性能指标等。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含软件)必须是自身合法开发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有关产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有关索赔责任及费用或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货物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和货物的可维护性、适用性、安全、节能环保、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描述,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
4.供应商应明确响应产品和采购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范书、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5.对于本磋商文件未能提出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已具有的功能及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供应商应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予以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详细说明。
6.供应商应提供所响应产品技术参数的佐证材料,如最新彩页或产品手册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并加盖公章,佐证材料必须与所响应产品保持一致,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与所响应产品的符合性负责。产品佐证材料与磋商响应文件文字描述不符时,应明确以哪个为准,并说明理由或提供依据,未做说明或提供依据的,磋商小组将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7.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应能全面适应(或超出)采购要求,不得降低采购技术标准和档次,且需列出详细对应的技术参数偏离表,所响应产品技术指标、功能参数与采购要求相比不得存在缺项、漏项。
8.供应商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若所提供的系统性能及设备指标不能达到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规定等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9.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供货安装组织方案,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货计划安排、人员配备、人员资质、安装调试方案、培训计划方案、供货时间保证措施等。
10.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供货、履约能力基本情况的说明,并提供2019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以及企业的市场信誉、获奖情况等的有效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所作承诺履行职责,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采购服务的顺利进行,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2.磋商文件中若有要求提供证书、证明、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须提供该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13.交付使用前出现任何不合格情况,一律退换新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复者外,应退换新品。
1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6.成交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操作人员熟悉为止,培训所需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17.运输和包装要求
17.1包装: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须符合《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
17.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厦门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17.4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17.5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就位安装。
18.现场踏勘
18.1本次采购统一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于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的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8.2现场踏勘时间: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现场踏勘集合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5号,逾期不候;现场踏勘联系人:林先生0592-2020612。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 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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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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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厦门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发货前须向采购人确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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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合同及有关合同附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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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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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采购人将根据本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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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开据合同金额50%的发票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后,达到付款条件起9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开据合同金额50%的发票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9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