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城区河东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污水提质增效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
二、采购预算: 人民币600万元
三、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3月
四、服务内容
(一)方案编制背景、依据及内容
2019年4月,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根据文件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2019年6月,湘潭市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其中目标之一是建立完善的控源截污治理体系,河东污水处理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河西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均提升至100mg/L,但现状河东污水处理厂BOD进水浓度为55.3%、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BOD进水浓度为30.83%、河西污水处理厂BOD进水浓度为38.8%,距离目标仍有较远的距离。因此2019年12月湘潭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湘潭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潭住建联发[2019]13号),要求围绕污水厂服务片区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
根据国家、地方政策要求以及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目标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同时在分析污水处理系统现状基础上,统筹协调,强化系统性,做好顶层设计,针对河东污水处理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河西污水处理厂编制服务范围污水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有效指导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开展。方案成果文件需通过专家评审。方案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方案深度要求:该方案深度应可作为项目立项依据并指导下一步初步设计。
(三)项目进度要求:
本项目总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3月,其中方案初步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2020年8月底之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时间为2020年9月底之前。
五、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内容未完善部分在合同中补充,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具有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