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二期项目——移动端优化升级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20-Y-G-004
二、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二期项目——移动端优化升级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佰零陆万元整(¥:8,060,000.00)
四、招标要求(项目任务书):
(一)项目内容:
1、项目背景
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平台是工业园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建设世界一流营商环境的一项举措。苏州工业园区出台了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在保证数据交换共享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数据无条件共享原则,打通不同部门、条线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苏州工业园区在之前已经建设有“一网通办”和“E站式咨询服务”两个小程序,及其他委办局各自建设的APP和小程序等,但是存在的问题比较多,比如:线上可办理办结服务偏少,需求侧没有突出以用户为中心,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登录验证的便捷性不够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不见面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决策部署,重点提升移动端政务服务能力,聚力实现“指尖办”和“掌上办”,决定通过建设微信小程序项目来优化提升工作效能,实现打造全国区县级“一网通办”平台的新实践、新样本的新目标,园区行政审批局拟建设“一网通办”二期移动端优化提升项目。
2、项目目标
苏州市工业园区政务小程序以“一网通办”平台为基础,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以在线办事和互动交流为主要业务特征,提供大量的创新公共服务,强调较好的用户体验。以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理念和目标,推动民生服务应用创新,努力打造亲民、友好、接地气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系统功能要求
本次优化提升,立足对已有委办局和“一网通办”应用系统与数据库等资源的完善与整合,保护已有投资;着眼未来,统一规划设计方案,从平台管理、服务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角度出发,形成集规划、实施、管理、运营为一体的移动政务服务融合框架体系;以微信小程序为切入点,“1+N+X”的建设模式,即:1个核心支撑体系,首期 N个基础高频应用,未来X个拓展应用,有效支撑并满足政务服务的不断扩展和创新。
核心支撑体系主要为“一网通办”平台提供基于移动端和PC端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通过结构化、多样化的产品服务,形成开发政务服务应用的支撑体系,可以有效整合各单位分建的异构化应用,为资源汇聚赋能。
主要功能包括政务开放平台门户、政务开放平台管理后台等主要模块,需包括以下功能。
大类 |
小类 |
描述 |
政务开放平台门户 |
WEB站点 |
政务开放平台对外门户整体设计与开发 |
资源中心 |
接入指南:提供平台接入指南、开发指南、各项政务服务能力接入指南、自助IT申请指南等; |
|
小程序:提供小程序开发UI组件库、JSSDK、工具及使用在线说明文档 |
||
WEB站点:提供WEB站点开发UI组件库、JSSDK、工具及使用在线说明文档 |
||
开放能力 |
政务业务支撑:包装整合电子证照、物流服务、事项服务等政务服务业务支撑能力统一在开放平台提供自助申请接入 |
|
互联网政务创新能力:包装整合云地图服务、文字识别、图像识别,微信支付实名认证、人脸识别、非税支付,政务微信统一登录、通讯录管理、应用管理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能力统一在开放平台提供自助申请接入 |
||
第三方能力:支持政务服务生态合作伙伴第三方能力上架 |
||
可视化开发平台 |
提供可视化页面关系管理、可视化页面拼装、可视化页面数据编辑、可视化页面可视状态模拟、开发体验规范约束和一键生成小程序等核心能力 |
|
可视化页面拼装 :以事先设计实现的模块包(包括组件型模块和页面型模块),在拼装区拼接组装成页面。 |
||
可视化页面数据编辑:模块可在拼装过程中可视化编辑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案修改,列表型数据的条目数、顺序调整,图片,颜色样式等),页面和组件均可配置可编辑数据(如页面标题,组件文案、图片等),可配置的数据项依业务需求定义在模块的相应配置文件中。 |
||
可视化页面可视状态模拟:产品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模块会在不同的数据状态下呈现不同的可视状态。 |
||
体验规范约束:在可视化工作台的作业流程中,从构成页面的模块,到页面间的关系,以及最终生成政务服务小程序,都在可视化工作台的管控之下,所有环节的产出都经过标准下校验。 |
||
一键生成小程序:页面拼装过程中可随时将已拼装保存的页面生成小程序,只需有一个首页即可生成,生成结束后提供预览小程序码,手机扫码即可预览。 |
||
分项目管理控制台 |
项目概览:面向开发商提供项目概览信息,包括包含项目概况、待办事项、通知公告等并提供各种展示和入口的整合 |
|
开发管理:提供开发任务、开发工具、开发过程支持、集成测试等全套的政务服务开发配套能力 |
||
配置管理:对接智能网关提供应用网关配置、接口配置、接口协议适配等配置能力 |
||
能力申请:提供开放能力申请及能力申请记录管理能力,申请过程自动和能力提供后端服务打通 |
||
政务开放平台管理后台 |
管理控制台 |
概览信息:展示开放平台全局的概览信息,概览信息包含平台概况、待办事项、通知公告等几部分。 |
模板管理:模板管理为开放平台全局配置管理,主要功能包括应用模板管理、流程模板管理、接口模板管理: |
||
开放能力管理:开放能力管理提供开放能力项录入、能力介绍内容编辑、能力上架发布、审核、下线等全流程服务目录管理能力 |
||
组织机构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主要用于管理政务服务项目建设的业主方,同时通过组织机构的方式对组织机构下的人员及人员权限进行管理。 |
||
开发商管理:开发商主要用于管理政务服务项目建设的开发商,对开发商进行资质审核和人员及人员权限管理。 |
||
项目管理:项目是开放平台的核心管理单元,开放平台基于项目维度进行开发管理和能力申请,开放平台门户和开放平台管理后台均基于项目维度进行分项目管理。 |
||
用户管理:用户管理主要提供平台管理员进行平台用户管理的能力。管理员可以为不同的用户指定不同的角色,通过基于角色的权限控制体系实现用户权限控制。 |
||
分项目管理控制台 |
基础管理功能:提供应用管理、成员管理、权限管理等项目内基础管理功能及相应的审核管理功能 |
|
开发管理:提供任务管理、集成测试等全套的政务服务开发管理配套能力和审核管理能力 |
||
配置管理:提供应用网关配置、接口配置等配置管理和审核能力 |
||
能力申请审核:提供开放能力申请审核管理能力 |
运营管理平台是“一网通办”统一的运营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运营中心、运营统计数据中心等主要模块通过可视化数据规范,分析运营中产生的数据及发展趋势,为政务应用的优化提升提供依据。
产品模块 |
子模块 |
计量方式 |
运营中心 |
用户运营管理 |
用户标签:根据用户访问和办事路径,生成用户标签,用于运营分析,用户标签包括自然属性标签、社会属性、行为属性、办事业务标签,并能维护标签。 |
用户评分系统:从业务流程、产品体验、有误实际帮助等维度对办理政务事项流程进行评分,提供评分项和评价标签分析功能。 |
||
用户积分系统:通过用户办理事项、查询事项、登录、签到等行为获取积分,提供用户积分总体情况、获取路径、消耗路径进行分析,结合分析结果。 |
||
渠道和推送配置 |
推送管理:将后台配置的各项内容,结合用户标签进行精准/全局推送,推送方式包括按标签推送、微信消息推送、个性化内容展示。 |
|
参数配置:渠道参数配置和运营位参数配置。 |
||
分享配置:提供事项分享功能浮层内容配置。 |
||
业务配置 |
事项和服务展示配置:配置前端应用的政务事项展示页面内容,维护显示事项列表。 |
|
运营位管理 |
运营位发布管理:运营位编辑、排序、审核、发布(含定时功能)、下线(含定时功能),运营位分类包括顶部横条、跑马灯、banner、开屏页、首页弹出浮层。 |
|
内容管理 |
内容/活动管理:基本功能包括:内容编辑、设置标签(可与用户标签进行匹配,进行定向推送)、预览、审核、发布(含定时功能)、下线(含定时功能)。 |
|
页面数据统计:活动页面PV、UV统计,分享的URL点击数量和实名用户转化率 |
||
事件营销管理 |
事件营销管理:提供推广渠道管理功能,营销复盘等功能 |
|
运营统计数据中心 |
事项管理 |
厅局委办管理:厅局委办信息管理维护功能。 |
服务分类管理:事项服务分类管理,如社保、公积金、护照通行证等。 |
||
事项管理:事项主项,子项信息及上线、子项优化信息维护功能。 |
||
电子证照管理:提供电子证照类事项管理维护功能。 |
||
统计点管理:小程序埋点信息管理(含服务、事项、城市等字段),统计点事项关系维护功能,可按字段检索、查询和输出统计结果。 |
||
政务业务统计报表 |
事项接入情况统计:多维度(全局、局委办、服务分类、区域)进行事项提供情况统计。 |
|
事项普及度统计:多维度(全局、局委办、服务分类、区域)统计事项普及度。 |
||
事项优化效果统计:支持按业务、事项主项、子项进行少跑、少填、少报次数统计。 |
||
事项查询办理统计:查询和办理事项累计数量(园区)。 |
||
电子证照类统计:提供电子证照绑卡、查询、核验等报表和图表功能。 |
||
用户数据分析 |
用户概况:用户累计信息(总数、实名用户数、刷脸用户数、访问数)、日新增量(新增数、新增实名数、新增刷脸用户数、访问数)、月累计指标(月活MAU、月实名用户数等)。 |
|
用户画像:年龄、性别、区域、终端机型用户画像(活跃用户、新增用户)。 |
||
用户参与与留存:用户行为分析部分功能,包括:具体页面访问次数、分享量、新用户转化率、K指数、停留时长、访问时长、新增用户留存、活跃用户流程等功能。 |
||
访问来源分析:政务应用访问来源分析,来源具体包括我的小程序、公众号、web应用、小程序历史、二维码、模板消息、其他小程序、搜索、会话等。 |
||
数据看板 |
全局/地市看板:按时间多维度(全局、厅局委办、业务分类、城市)展示业务用户数和使用概况(包括PV、UV、查询情况、办理情况等)。 |
|
用户访问趋势 |
实时统计:页面访问、用户访问情况实时统计(时间粒度:1分钟、5分钟、1小时)。 |
|
数据趋势:日、周、月新增用户数、PV、UV、查询情况、办理情况趋势对比。 |
||
指标管理 |
指标管理:关键指标目标管理功能,目标达成率计算(月、季、年三个维度)和提醒。 |
|
自定义数据报表 |
自定义数据报表:根据基础数据集合,创建和维护固定政务数据报表模板,定期自动生成数据报表,并支持邮件发送。 |
|
数据报表管理:自定义数据报表查询、生成、导出、发送,支持历史报表查询。 |
即接入网关、准入网关和API网关,通过标准化的接口规范,解除分建应用的复杂耦合,提升复用的高效性和安全性,保障政务服务应用的扩展性及可靠性,须包括以下功能:
系统名称 |
一级功能 |
二级功能 |
API网关 |
服务基础管理 |
创建服务 |
服务发布审批 |
||
更新服务 |
||
删除服务 |
||
发布服务草稿 |
||
服务禁用/启用 |
||
服务冻结/解冻 |
||
查看服务详情 |
||
搜索服务 |
||
查看应用发布的服务列表 |
||
服务高级配置 |
报文转换配置 |
|
发布路径转换配置 |
||
SSL 配置 |
||
流量控制配置 |
||
用户访问设置 |
||
可见性配置 |
||
二次认证 |
||
数据规则配置 |
||
服务查询和订阅 |
服务查询 |
|
服务订阅申请 |
||
服务订阅审批 |
||
查看已申请服务列表 |
||
查看服务授权历史 |
||
取消授权 |
||
查看服务订阅详情 |
||
删除服务订阅申请 |
||
API网关能力 |
独立鉴权 |
|
目录鉴权 |
||
服务编排 |
||
负载均衡 |
||
过载保护 |
||
流量控制 |
||
日志记录 |
||
准入网关 |
站点基础管理 |
创建站点 |
站点发布审批 |
||
更新站点 |
||
删除站点 |
||
发布站点草稿 |
||
站点禁用/启用 |
||
站点冻结/解冻 |
||
查看站点详情 |
||
搜索站点 |
||
查看应用发布的站点列表 |
||
站点高级配置 |
发布路径转换配置 |
|
SSL 配置 |
||
流量控制配置 |
||
用户访问设置 |
||
登录设置 |
||
负载方案配置 |
||
访问范围配置 |
||
智能路由 |
||
域名代理 |
||
异常响应设置 |
||
准入网关能力 |
站点鉴权 |
|
目录鉴权 |
||
负载均衡 |
||
过载保护 |
||
流量控制 |
||
登录态管理 |
||
健康检查 |
||
设置会话过期时间 |
||
设置可信 referer |
||
日志记录 |
||
接入网关 |
接入网关 |
网络缓冲/网络隔离 |
客户端准入校验 |
||
客户端校验 |
||
网关负载均衡 |
||
会话保持 |
以“一网通办”公众号为主入口,统一界面风格、接入规范,以API接口方式汇聚各业务部门的应用;改变以往对接方式不一、展现形式不一,导致的服务不规范、不统一,提升用户体验,为各应用融入“一网通办”指引方向。
汇聚高频生活及便民服务,结合活体检测,人脸识别、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以用户为中心,强调客户体验,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办理全部便民服务,包含政务信息浏览、便民服务分类展示、好差评、智能问答、亮证、公积金、社保、高层次人才服务、不动产业务及其他公共服务等若干个事项的高频生活及政务服务。
政务小程序服务后台支撑,提供业务应用接入规范、流程,对各局委办的已有业务系统、对新建设的系统接口API进行快速集成,为小程序提供业务调用接口,从而实现服务事项在小程序中快速上线、提供服务。运营管理系统,后台运营人员在运营管理系统中,能够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的定义,各城市服务事项进行配置和开通,对服务事项的排序、图标进行配置等。
借助公共支撑平台与多个外部平台对接的优势,政务小程序平台与公共支撑平台对接,实现与多个外部技术平台服务的对接,如:非税支付、物流管理、OCR服务、地理位置服务、电子证照服务等等,从而方便应用业务的开展。
对各局委办已有系统接口进行改造,改造成适合小程序/app系统安全要求、高并发响应要求、海量用户移动终端体验要求的接口,与小程序后端系统对接,实现在小程序上办理业务,可以正常业务流转到局委办的系统中。
基于核心支撑体系,整合“不动产”小程序、“居民通”APP、“E站式服务”小程序、“一网通办”小程序等本级自建移动端中的高频应用,并充分利用上级可共享的政务资源,预计首期可建成181个高频应用;统一界面风格、登陆方式,以“一网通办”公众号为入口,初步形成“一网而入,多事可办”的能力。具体应用分类如下:
1)新建一批应用: 建设“一网通办”小程序本身自有应用,主要包含个人中心、智能问答、应用集成、好差评、统一消息、扫码快登、导航快速定位、亮证功能模块。
2)整合一批应用:向上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申请,将国家、省市可开放共享的应用资源,融入“一网通办”小程序。
3)升级一批应用:依托平台建设统一标准规范,对园区各职能部门已有应用进行对接集成,如:社保公积金、不动产、卫计等,最终实现各职能部门应用,移动端界面风格一致、办事指引一致、办事流程一致。将现有“E站式”、“一网通办”、居民通APP中的应用,统一界面风格、标准规范,整合到“一网通办”小程序。
2、系统技术要求
(1)为确保政务小程序后台支撑的高性能,采用Java作为平台开发语言,采用分布式海量数据库技术,各业务系统间接口调用采用REST协议,或基于HTTP、HTTPS的JSON、XML协议。
(2)系统前台基于微信小程序开发,后台设计应采用基于J2EE多层架构,实现信息化建设的服务化、构件化、松耦合的SOA体系架构。
3、系统性能要求
类别 |
描述 |
并发量 |
服务端并发可以支持超过30,000人在线。 |
并发能力 |
服务端并发能力大于2,400个连接。 |
接入服务数 |
最大接入服务数不小于300个。 |
数据保存 |
所有用户行为数据和运营数据至少需要保存2年。 |
响应速度 |
接口响应不大于2秒/事务。 |
数据传输指标 |
端数据传输,100条记录(60K)<2秒 |
4、其他要求
(1)提供数据服务接口,能够和园区政务数据云实现数据对接。
(2)该系统需要基于园区管委会现有的政务数据云平台及其软件基础设施进行实施部署,且其整体系统性能要在虚拟机上满足要求。
(3)基础信息库、信息资源库将基于园区政务数据云相关规范进行建设,并接入统一资源目录提供有条件共享。
(4)支持高可用性要求,需保证空间7*24小时不间断工作,包含故障检测、报警及自动恢复机制。
(5)需对数据库做出容量规划,以满足空间数据增长的需求,设计要考虑目前园区政务数据云的数据模型,便于后续的数据交换。
(6)需要针对本项目用户群体实施系统操作培训的详细方案。
(三)项目交付物及交付时间: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模块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单元测试、上线工作,并完成系统所有的功能,进行验收工作,进入为期一年的免费技术运维工作。
(四)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立刻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项目组人员配备方案,项目驻场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
为保证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沟通和协调的便利,中标方必须指定一名项目总协调人。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问题,项目总协调人应该能及时赶到现场。
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根据本系统建设要求组织一支由资深项目经理带领的经验丰富、开发能力强的项目团队,确保在系统调研、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和培训实施等各个阶段项目团队的稳定性,项目团队成员变更时,须事先征得项目采购单位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
项目团队须按照项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驻场开发。项目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须通过项目建设方的考核,参加项目建设的技术人员须是中标方长期雇员,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项目采购单位具有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人员的权利,中标方应按要求配置项目团队。
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须将变更人及其工作影响、替换人资历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项目建设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人员变更超过总人数的30%,建设方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因中标方人员变更原因所造成的任何项目质量、进度滞后的后果,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2、实施模式:本系统采用定制实施模式。投标单位严格按照用户需求进行软件的开发,采购单位有关技术人员、最终用户全程参与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开发过程中将定期举行项目开发会议,分析控制项目进度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3、方案评审:投标单位在完成系统设计后,设计方案需要经过项目采购单位组织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系统的开发。
4、开发模式:本系统采用迭代开发模式。在项目开发阶段,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采购单位要求,以2~3周为周期进行迭代式交付。
5、软件合法性和可用性:本项目中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及交付的所有软件,要保证是永久、合法可用,并且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如出现相关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6、系统文档:系统开发应严格遵照软件工程规范进行,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开发文档,包括系统分析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系统部署手册、系统维护手册以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等。
7、项目过程管控:项目中标单位在整个项目承建过程中,需要接受项目采购单位对项目的整体管控要求,项目采购单位可针对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误发出项目整改通知单,中标单位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采购单位以书面方式提交整改计划,并在项目采购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培训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理论培训和现场培训。中标单位须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包括对领导、管理者、各级最终用户和系统管理员等相关技术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授课老师等,并提供课程体系、培训方法和考核方法等,培训讲师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单位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备丰富的相同课程教学经验,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中文授课,中标单位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中标单位应按甲方约定合理地安排培训时间。
中标单位需在投标书中说明培训的计划、内容和深度,原则上要求甲方的相关人员要完全学会系统的知识技能。
9、保密要求
本项目要求实施方在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制定保密措施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实施方必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
(五)项目验收要求及标准:
1、项目验收的组织机构
招标人负责组织验收小组,负责整个验收工作。投标人应组建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测试小组,并在验收小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2、验收标准
各阶段实施满足项目需求确认书的要求,并完成相关知识转移工作。
按需求确认书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项目成果,所有项目成果均已达到需求书要求、通过招标人的审查并签字确认。
系统性能、功能、安全满足需求,招标人有权根据测试结果觉得是否引入第三方专家测评。
对于不满足需求确认书要求的投标人交付物,投标人应及时予以整改、修订、完善以满足要求。
3、阶段成果确认
根据招标文件中对项目进度的阶段要求,在阶段成果交付时,投标人须负责提出书面申请,招标人同意后须在7天内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阶段性评审会,招标人将依据需求确认书要求,进行阶段成果的审查、确认工作。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七)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乙方应该保证为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代码编译、发布及运行,不依赖于其他任何付费服务。
甲方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目标代码、源代码、版权、专利权、设计、专有知识、派生知识、方法、技术、工艺及文档材料等)享有所有的产权、所有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和权益。
五、其它要求:
1、报价说明:
投标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软件产品(包括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第三方产品(数据库、中间件等内容)以及乙方自有产品的报价)、开发实施、数据采集与加工、实现本项目功能所需要的第三方软件及接口升级改造、项目涉及的设备、劳务、制作、维护、升级、培训、委托第三方的安全评测、评估、保险、利润、税金、报验、人员、交通、食宿、加班、人员签证、工作许可证、验收、检测等一切费用,并综合考虑可能影响价格的各项因素。
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
2、中标单位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3、如遇服务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采购单位将提前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4.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5、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公示的补充通知为准。
六、政策执行(如涉及)
1.若投标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要求执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设备的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3.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执行,若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