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正坑、潭井、佛迳水库安全鉴定
项目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本次进行安全鉴定的水库包括:小(1)型水库1座,小(2)型水库2座,合计3座。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2003年修订)以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开展安全鉴定并提交所有成果报告,主要包括水库大坝检测、勘测及论证三部分内容。通过对水库主(副)坝坝体安全鉴定,确定水库大坝安全类别。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第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199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发布,根据2005年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决定》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及施行。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对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条进行了修改。);
5、《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1993年12月1日水利部水管[1993]61号通知发布);
6、《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8号,2000年1月2日发布实施);
7、《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994年1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1994]9号发布);
8、《关于加快推进水库调度规程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函》(东水务函[2019]275号)。
9、《防洪标准》(GB50201-2014);
10、《水库调度设计规范》(GB/T50587-2010);
1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12、《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2015);
13、《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
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15、《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
16、《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17、《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SL706-2015);
18、《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720-2015)。
19、《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2003年修订
二、主要任务
(一)检测工作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金属结构及机械电气三个大项检测。混凝土结构检测包括外观、强度检测(包括无损和混凝土抽芯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锈蚀程度、裂缝量测等。金属结构和机电检测包括外观、启闭机性能状态、腐蚀、无损探伤、闸门启闭力、主机组、配变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等,现场检测部位由安全鉴定技术人员现场确定。
(二)勘测工作主要对工程范围内地形地貌以及大坝本身进场测量,并对地质情况进行勘探和分析(包括查明场地及附属建筑物工程区范围内地基土性质、地基岩土承载力,对场地的稳定性、适宜性及地震效应进行评价)。
(三)水库安全论证主要包括安全复核、结构复核、现状调查报告、安全综合评价等。包括根据检查观测、测量、勘察及安全检测数据等系列资料,对大坝主体建筑及其附属物进行复核计算。主要包括水文分析,防洪能力校核,坝体、溢洪道、涵管、交通桥或行人桥的整体稳定性、过流能力、消能防冲、抗渗稳定性、结构强度等。另外依据水库全鉴定各专项报告复核评价结果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并遵照有关规定对水利枢纽安全分类标准,评定水库安全类别,针对水库出现的安全问题提出除险加固建议。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内容,提交完整的《大坝综合安全评价报告》,须包括以下专题报告:(1)现状调查分析报告;(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3)现场安全检测报告;(4)综合评价报告;(5)库区、库底地形测量成果;(6)抗震安全复核报告。
安全鉴定报告深度和精度要求:需满足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上报文件要求的深度和精度并确保审查(专家组评审)修改后一次报审通过。
三.提交的主要成果
(1)库区、库底地形测量成果3份;
(2)地质勘察报告6份;
(3)工程检测报告6份;
(4)大坝安全鉴定(含审批所需的所有专题:现场安全检查、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鉴定结论、大坝安全类别评定等)提供成果文件6套。
(5)针对鉴定发现的问题,编制相应的整治方案
(6)以上1-5项所有成果电子光盘3份。
(7)3座小型水库分别按以上1-5项要求,每座水库单独提交成果。
四、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3座水库安全鉴定成果单独成册,按完成先后分期提交),经专家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编后的报批稿。
五、 需进行安全鉴定的3座小型水库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水库名称 |
所在地 |
库容 |
坝高 |
规模 |
建成时间 |
最近一次 加固时间 |
1 |
佛迳水库 |
高新区唐家湾镇 |
66 |
18 |
小二型 |
1971年 |
2001年 |
2 |
潭井水库 |
高新区唐家湾镇 |
74 |
17 |
小二型 |
1965年 |
1997年 |
3 |
正坑水库 |
高新区唐家湾镇 |
191 |
22.6 |
小一型 |
1970年 |
2017年 |
六、 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应自备本项目使用的法规、标准和其他规划依据资料,以及专家评审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而不另行支付。
2、中标人签约后,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服务的人员的承诺,不得任意更换或减少。如有更换须提前报采购人书面审批,任何更换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的要求。
3、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4、中标人应全力保障服务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做足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避免服务期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