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技术规格、商务条件说明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六个月
2.服务地点:都兰县
3.付款方式:签订服务合同后支付总服务费的50%,各《应急救援预案》评审通过后结清余款。
4.售后要求:
项目完成后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要求
一、购买《都兰县人民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应急预案》和《都兰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专业要求:根据发包方的要求,购买方必须组建满足技术服务要求的工作团队,必须有相应的如地质、消防、矿山开采、冶金等方面的专业的技术人员,进驻现场进行全面调研。
2.技术服务内容。根据发包方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现及区域自然特点,首先编制完成《都兰县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都兰县风险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
(1)《都兰县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其中包括,根据国家关于编制应急预案的规定、规范要求,依据都兰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编制若干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以满足都兰县经济社会发展应急救援的需要;
(2)《都兰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其中包括,分项编制《都兰县工贸企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金属冶炼企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都兰县夏日哈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香日德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宗加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察苏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沟里乡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香加乡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巴隆乡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都兰县热水乡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4)指导、协助都兰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完成职能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服务承接方的工作职责
1.对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合理安排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服务质量和进度;
2.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与发包方书面交底,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3.服务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持及时通报发包方,对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发包方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4.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时,应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泄漏相关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要切实履行职责,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5.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规定,完成评审工作;
6.交通:成交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必须保持车况良好,配备专职司机,安全系数高,确保服务期间安全用车,在技术服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事故,采购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支付标准及资金来源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支付标准。原则上,根据承接主体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人数确定支付标准,政府购买《应急救援预案》技术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购买主体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购买服务的项目,科学测算购买服务成本,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编制预算,不得随意扩大成本范围。
成交以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由甲方将服务费直接打到成交公司。
资金来源: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购买主体报送的购买计划,并拨付专项资金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