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列项进行磋商报价,但必须对所投项目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报价,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报价无效。
1.2报价应包括各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本次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无效。
3.1.服务期:1年
3.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一、总体思路
2020年全县高素质农牧民项目按照省农牧厅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2020年农牧业中心工作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做大做强高素质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促使阳光工程全面转型升级,启动高素质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 (包含生产经营型、自主培训二类高素质农牧民),兼顾一二三产融合培训、精准扶贫培训及与当地产业发展相关的培训;积极推进认定扶持工作,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新型职业农牧民证书,并通过土地流转、农资、农机等农业补贴政策,优先申报涉农项目,对接农技推广项目,加强指导服务等方式对认定的高素质农牧民予以相关政策扶持。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高素质农民培训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部门协作、协调推进,精细培训、精准培育,持续培训、严格认定,
综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2020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共200人,培训资金63万元。一是生产经营性农牧民培育100人;二是自主培训100人。
三、实施内容
1、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年龄在16—60(女55)周岁, 以农牧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且主要来自农牧业从业者,以种养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统防统治植保员等为主要培育对象。生产经营性培训对象要以《兴海县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及扶持奖励办法》规定的初级职业农民基本条件为参照,以达到条件者为首选培训对象。
2、培育专业
(1)生产经营型农牧民培训100人;
新型经营主体带头班50人;
致富带头人班50人。
(2)自主培训100人;
产业扶贫带头班5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班50人。
高素质农民培训结合我县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实际,以农业部制定的产业培训规范的培养目标和内容,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及相关知识培训,开展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民素质礼仪、农机服务、畜牧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治、合作社经营管理常识等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实践操作和跟踪服务等,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4、培育时间
全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于2020年2月开始进行,针对不同专业,培训任务争取于2021年3月底全面完成。
1、生产经营型农牧民培训共开展两个班。 每班累计培育时间不低于20天,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0天(每天6学时),实训不少于5天(每天6学时),跟踪服务不少于5天(每天6学时)。
2、自主培训共开展两个班。每班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10天,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5天(每天6学时),实训不少于3天(每天6学时),跟踪服务不少于2天(每天6学时)。
5、培育方式
每班按50人组班。培训班配备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收集资料等。实行班级管理制班委会,引导学员加强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育工作顺畅有序。
培育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指导与观摩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运用田间学校参与式、互动式、启发式培训方式,“手把手、面对面”地开展培训。
6、培训机构
整合各类培育资源,建立以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其他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协作培育的“一主多元”培育机构体系。同时根据本县具体情况通过竞标方式确定第三方并全权委托开展该培训。
兴海县2020兴海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工作资金预算表
类别 |
明细项目 |
具体内容 |
备注 |
生产经营型 |
实践性教学 |
异地培训100人 |
开设2个班,每班50人,总计100人。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0天(每天6学时),实训不少于5天(每天6学时)跟踪服务不少于5天(每天6学时)。 |
教师授课费 |
2个班90个课时 |
||
教师交通费 |
往返交通费 |
||
教学耗材及教材编印 |
学习用品和教材 |
||
教师食宿费 |
9人 |
||
学员餐饮费 |
100人 |
||
学员住宿费 |
100人 |
自主培训 |
教师授课费 |
2个班96个课时 |
开设2个班,每班50人,总计100人。每班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10天,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5天(每天6学时),实训不少于3天(每天6学时),跟踪服务不少于2天(每天6学时)。 |
教师交通费 |
往返交通费 |
||
教学耗材 |
学习用品 |
||
教材编印 |
教材 |
||
教师食宿费 |
每人每天 |
||
学员餐饮费 |
每人每天 |
||
学员住宿费 |
每人每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