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1.5万元整(¥215000.00),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包括工具投入使用、服务费、物料费、交通费、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浙江省选拔赛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创业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丽水市选拔赛暨2020年丽水市“奇思妙想 创赢绿谷”创业创新大赛。大赛各项活动实施(含宣传)均以采购单位名义举办,各种宣传及印刷、印制品等均采用采购单位统一提供的服务标识,大赛活动全程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宣传发动、县(市、区)级选拔赛、市级复赛、市级选拔赛(决赛)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时间:2020年5月—6月
各县(市、区)按要求设立县(市、区)级组委会,制定本级大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各县(市、区)报名时间原则上要求为本通知下发后至6月15日。报名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按主体赛创业项目组、主体赛创新项目组、创业扶贫专项赛分类报名,不得兼报。各县(市、区)级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于6月19日前将审核结果上报至市级组委会。
第二阶段:县(市、区)级选拔赛
时间:2020年6月—7月
县(市、区)级选拔赛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原则上需采取现场项目路演方式举办,应避免人员聚集,现场路演评审时可不设观众席;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按照大赛统一规则,可采取书面评审或远程视频路演方式进行选拔。各地可将选拔赛与当地相关创业大赛结合进行,但应统一使用“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XX市(县、区)XX赛暨XXXX”名称,并统一应用“丽创荟”品牌LOGO。
第三阶段:市级复赛
时间:2020年7月中旬
各县(市、区)各组推荐1个优秀项目报市级组委会办公室,复赛采用书面评议、线上路演等形式进行,市级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委从进入复赛的创业项目中评选出若干项目进入市级选拔赛(决赛)。
第四阶段:市级选拔赛(决赛)
时间:2020年7月下旬
(1)网络票选。入选决赛项目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展示及网络投票。针对网络票选结果单独设置“最佳人气奖”,由网络票选排名前3名获得。
(2)路演决赛。市级选拔赛(决赛)采取VCR播放(1分钟)—路演(5分钟)—问答(6分钟)—打分的流程。每个项目参赛总时间控制在12分钟之内。由大赛委采用100分制进行现场打分,去除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采用平均得分。
(二)具体要求
投标人需拟定大赛的总体活动策划方案,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人中标后按投标方案(经采购方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1.宣传推介方案。
拟定大赛各个阶段的宣传方案,通过报纸、网络、微信、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和发动,开通手机端、线上报名通道;在大赛的各个活动阶段,通过各种渠道保证大赛动态的传播和知晓度,保证大赛覆盖到我市各县(市、区)、各高校、各类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根据方案做好各阶段宣传工作,包括赛事专题页面设计上线、赛事主画面视觉效果图稿设计、微信H5设计制作、跟踪报道及照片、视频等素材采集等。比赛期间做好本地、省级媒体的宣传,将赛事信息、取得成果等宣传出去,体现大赛良好效果。对各参赛项目进行采编,编发创业事迹、创业项目介绍推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频度、效果应当量化。宣传方案须经采购单位审核后实施。
2.组织市本级分站赛。
拟定市本级分站赛组织实施方案,市本级参赛项目不少于15个,与参与高校、创业园有效对接,落实报名、路演等具体事项。
3.复赛现场实施方案。
拟定复赛现场实施方案,包括复赛现场的场地布置、宣传资料的准备、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评审前、后的现场选手、评审专家的对接,比赛现场的流程策划等,以及参与人员的后勤保障等。
4.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组织进入市级选拔赛(决赛)的参赛团队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模拟路演、创业导师沙龙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参赛团队的创业能力。
5.决赛现场实施方案。
拟定决赛现场实施方案,包括决赛现场的场地布置、宣传资料的准备、现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的安排;评审前、后现场选手、评审专家的对接,比赛现场的流程策划,以及参与人员的后勤保障等。
6.颁奖仪式工作方案。
根据赛程安排,拟定配套的颁奖仪式方案,包括颁奖流程安排;奖杯、奖状、奖牌等的制作;颁奖现场的协调,相关嘉宾的对接;安排专业主持人现场主持等。
(三)配套服务
1.提供驻点服务。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派驻至少1名有沟通协调经验与能力、文字写作水平佳且在中标单位任职满一年的工作人员到采购单位提供驻点服务,负责与项目有关的合同草拟、项目策划、文案编写、沟通协调及履行采购单位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驻点人员应当遵守采购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要求,无故违反或拒不遵守的视为服务履行不合格,同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驻点服务人员。驻点服务期累计不少于30天,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进展提出阶段驻点日期要求。
2.大赛宣传片。制作大赛报名宣传片及决赛开场宣传片各1项,影像资料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3.提供摄影摄像。大赛各个环节的活动均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摄影摄像;会后30天内,提交大赛影像材料的光盘(包括录像和相片),成品光盘不少于50张,以及不少于10分钟的经过编辑、配音的大赛总体情况宣传视频。所有影像资料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4.提交大赛工作总结。大赛结束后10天内,提交大赛实施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大赛的组织实施、宣传推介、参赛项目的组织发动、活动现场的安排、大赛现场服务等各个方面。
(四)工作实施保障
1.组织保障。
(1)中标单位中标后5个自然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包括活动详细策划与各阶段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及活动费用概算(预算)等,活动整体安排以自然周为细化单位,列出每周工作内容和目标。
(2)根据工作方案安排,中标单位中标后5个自然日成立大赛实施工作机构,机构各小组应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任务安排到位。整个团队运作高效,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在不晚于第二天内作出积极正面响应。
(3)保证报名参赛项目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协助采购单位对接报名参赛团队,协助完成海选的评审、资料整理、评分核算。
2.项目团队保障。
(1)负责此项目的核心团队至少有5人,成员须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2)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在本公司至少工作1年以上,具有创业大赛或类似专项活动项目统筹管理和领导经验,担任公司中层以上职务,能全程负责本项目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需报采购单位同意。
3.安全保障。
(1)负责落实大赛各项活动现场应急医疗、消防措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做好应急医疗保障和消防工作。
(2)合理疏导大赛各项活动现场人流,有效管理秩序,确保大赛安全有序。
(1)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提交中标金额70%的款项发票,采购单位启动付款审核流程并支付费用。
(2)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提交中标金额30%的尾款发票、总结报告等已履行活动及工作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后,采购单位启动验收程序。验收合格的,采购单位启动付款审核流程并支付费用。
(3)经采购人验收,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未按招标要求完成项目或质量,且在活动举办期间无任何有效补救措施的,采购单位将按中标金额的10%对中标单位进行罚扣。
1.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电话:0578—220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