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本区域内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为创新食品监管方式,缓解当前监管部门资源紧张的状况,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采购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采购。
二、报价要求
(一)肥东县2020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配套服务项目(共442家企业,项目预算金额59.1万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项目预算核算表如下:
序号 |
分类 |
服务要求 |
1 |
现场监督检查及评估 |
投标人本项报价不得高于0.08万元/家/次。共442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辖区监管部门的带领下,参与对我县2020年需要重点监管的442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及第三方监管服务,现场检查结果及监管意见当场告知企业和辖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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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管技能 集中培训费 |
投标人本项报价不得高于0.85万元/期。每期50人,每期会程1天,共3期(含参训人员当日午餐费、会场费、师资费、材料费、印刷费等培训相关全部费用); |
3 |
食品安全追溯 系统建设维护 |
1. 建设肥东县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要求为全部44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账号、系统使用服务、必要的业务指导投标人本项报价不得高于450元/家。 2.在442家企业内遴选50家作为追溯系统使用示范单位(涵盖食品生产企业20家、食品流通企业10家、餐饮消费企业20家),供应商必须全程指导建设,投标人本项报价不得高于260元/家。 |
(二)投标供应商报价须包含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正常损耗、交通、参与培训人员当日午餐费、师资费、会场费、误餐费、器具、管理、验收、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三)投标供应商投标前应进行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名目、调整价格。
三、定标原则
本项目以综合报价作为评标及定标依据,以各项分类报价作为项目结算依据。后期结算时将根据实际数量据实结算,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服务需求
(一)第三方监督检查服务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辖区监管部门的带领下,参与对我县2020年需要重点监管的442家企业(涵盖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饮、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工地食堂,营业面积1000平米以上商超、冷库、物流、1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开展现场检查及第三方监管服务,现场检查结果当场告知企业和辖区监管部门,由辖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人员要求:
中标服务单位需要配备满足监督检查需要的检查人员,每家企业投标方须安排2名及以上的检查人员,检查人员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均持有ISO9000或者ISO22000或者HACCP国家注册审核员证书人员证书,其中一人应当有过同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经历。
每个检查现场,成交供应商安排不少于2人(其中1人须均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任一类)国家注册审核员证书人员证书,其中一人具有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或评估或评价)服务业绩),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带领下,对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名单内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规、文件为依据。检查形式为现场检查,涵盖《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食品生产企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食品销售者)》、《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食品销售市场开办者)》、《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餐饮服务单位)》中所有项目。
1、现场检查首先由辖区监管人员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告知页》;
2、成交供应商人员按照《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评分表》进行检查和打分;
3、检查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人员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4、成交供应商人员填写《检查结果移交单》将检查情况移交辖区监管部门。
(二)开展培训:在检查的同时通过观摩、解答疑问的方式对辖区一线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按采购人需求对150名一线监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3期。培训内容涵盖生产、流通、餐饮等监督检查实务和追溯信息监管平台使用。
(三)技术支撑:第三方专业机构同时建设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系统要求能提供如下功能:
1、追溯信息监管平台(PC端和APP端)
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可为监管人员提供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及小作坊的基础档案查询(修改、新增)。实现食品相关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等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的维护。
追溯管理系统:企业、产品的双向查询:通过平台查看商品销售路径,对管辖区域企业台账、报告、视频等查询。
数据分析管理系统:实现追溯结果汇总、项目分析、数量统计等。
生产企业平台:实现消息提醒、企业管理、产品管理、客户管理、仓储管理、报告管理、台账管理等功能,且数据与追溯信息监管平台打通。
商超平台:实现消息提醒、企业管理、产品管理、客户管理、台账管理、采购管理、报告管理、仓储管理等功能,且数据与追溯信息监管平台打通。
餐饮企业平台:实现消息提醒、企业管理、菜品管理、采购管理、制作加工管理、留样管理、泔水管理等功能,且数据与追溯信息监管平台打通。
1.要求为全部44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账号、系统使用服务、必要的业务指导;
2.在442家企业内遴选50家作为追溯系统使用示范单位(涵盖食品生产企业20家、食品流通企业10家、餐饮消费企业20家),供应商必须全程及时指导并向采购人定期报告,由采购人进行评估;
3、为监管人员提供追溯信息监管平台账号并进行培训;
4.如果上级出台新的软件系统,应当提供数据对接服务。
(五)形成报告: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参与对442家企业检查结束后形成专业报告并书面报送采购人,报告要求含有检查结果统计分析数据,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等内容。整项工作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检查原始材料、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追溯系统和示范企业建设情况材料报告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并交付给采购人。
(六)安全保密: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发布、透漏与检查有关的文字、视频等信息,否则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各个开发阶段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并阐述各个开发阶段方案。对本系统开发要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方法进行组织,根据采购方需求持续改进。
范围管理措施:通过需求调研,明确项目的范围,确认工作边界。
质量保证控制措施:应提出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控制措施。
(二)服务质量要求
1、应用软件:制定完善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依此来指导售后服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提供免费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24小时热线电话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mail和传真支持服务。接到的用户技术咨询,保证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接到的用户故障请求,保证自收到用户的服务请求起1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如遇到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保证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3、提供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保证最终用户能够熟练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及简单故障的排除。
4提供免费软件升级更新服务,在遇到公司相关产品版本更新,应用软件功能变更或相关软硬件系统软件升级时,提供应用软件升级更新服务,并保证系统在升级之后新功能可以正常、有效的发挥作用,同时保证原有功能不受升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