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沅陵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
二、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308038
三、项目预算:90万元。
四、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 号)和《沅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推进沅陵县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举措,在化肥农药减量化、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农作物秸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等方面制定工作目标与要求,基于农药化肥施用量、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农作物秸秆及畜禽粪污排放量、农村生活废弃物排放量,评估各乡镇的农业面源污染形势,厘清引起农业环境恶化的主控因子和关键点位,科学设置农业环境面源污染近期和远期规划目标,分区分级构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农村生活污染防控方案。重点构建“十四五”期间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根据县污染特点、经济产业特色和省市农业农村政策要求,规划一系列符合实际需求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并作投资概算和效益分析。
五、规划的制定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规划内容:分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现状,统计人口、耕地面积、污染物排放量、秸秆量、化肥农药施用量、农膜使用量、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明确当前对农业生产及污染防治现状。
综合评估各乡镇农业面源污染情况,构建农业面源污染分析模型及选择相应的评价指标,分乡镇综合评估各乡镇的农业面源环境污染质量。结合农业各产业发展规划及环境污染程度,构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区划,设置近期和远期规划目标。
规划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分区分级构建农业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农村生活污染防控方案。重点构建“十四五”期间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根据县污染特点、经济产业特色和省市农业农村政策要求,规划一系列符合实际需求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并作投资概算和效益分析。
(二)规划对象:本规划的范围是沅陵县行政辖区所有区域,总面积为 5852 平方千米。
规划行业对象为农业面源污染相关的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村生活污染。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2年-2030年。
(四)成果提交:文档采用 Word 格式,A4 幅面,纸质文档一式 10 份,电子文件 1 份。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采购全部内容,并通过专家评审和沅陵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审查。(如因遇不可抗力或政策更改或其他情况,视情况延迟)。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知识产权:
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釆购人有权任意使用,供应商须承诺不得有任何相关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资料、所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公开发表或对外提供,否则由此给采购人或相关人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一方承担。
(六)保密要求
1、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基础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
均受版权保护,未经采购人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其内容复制、引用、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
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设计成果后,应做好相应保密工作。评审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采购人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
3、安全责任: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