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64万元。
市技改及标厂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方评审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最高限价(元) |
|
1 |
2020年南宁市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补助项目 |
1项 |
为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2020年南宁市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补助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拟引入第三方进行项目审查。 一、审查对象 申报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租赁标准厂房补助的工业企业,预计约400家。 二、审查时间 签订正式合同后15个工作日反馈成果,具体时间视工作推进情况确定。 三、实施流程 (一)材料审查。成交供应商安排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同时对材料齐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诚信经营、产品质量、遵纪守法、安全管理方面的审查,筛查存在不良记录的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不良记录的企业保留筛查依据,不再列入现场核查环节。 (二)成立现场查验组。现场查验组由行业技术或项目管理专家、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单位不得相同,人数不得少于2人,由成交供应商从南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专家时依次抽取过量专家并做好登记,保留抽选记录,当已抽选专家临时有事无法出席时,按抽选顺序通知下一位专家进行补位。可抽取多组专家同时进行现场查验。 (三)现场核查。成交供应商安排现场查验组到企业现场核查,按现场核查报告(详见附件1)内容进行核实,完成后填写现场核查报告并签字确认,对于不推荐的企业,专家应在核查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收集现场生产照片。 (四)反馈评审成果。成交供应商收集整理评审成果,形成评审报告,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并根据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评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准厂房工业企业的类型、厂房类型、租赁面积、租金单价、产值、税收等相关经济指标是否真实有效,企业是否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0〕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南宁市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20〕51号)等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等信息。
|
240000.00 |
|
2 |
2020年南宁市企业防疫应急物资生产技改项目第三方审查 |
1项 |
为做好2020年南宁市企业防疫应急物资生产技改项目评审工作,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拟引入第三方进行项目审查。 一、目的 根据《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发挥第三方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确保企业防疫应急物资扩产转产技改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审查时间 (一)材料审查及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 (二)出具审计报告,反馈成果:2个工作日。 以上合计12个工作日,具体开始时间视工作推进情况确定。 三、评审流程 (一)前期工作 1.审查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2.成立现场查验评审专家组。现场查验评审专家组由行业技术或项目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单位不得相同,人数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成交供应商从南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专家时依次抽取过量专家并做好登记,当已抽选专家临时有事无法出席时,按抽选顺序通知下一位专家进行补位。可抽取多组专家同时进行现场查验。 (二)现场查验评审 1.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专家组前往项目申报企业,通过现场勘查、听取企业介绍项目情况、提问咨询、查阅相关资料等查验项目实施情况(详见附件2)。 2.查验评审结束后,专家组研究讨论出具现场查验意见,并明确是否推荐项目申报,对于不推荐的项目或项目存在的问题,专家组要详细说明理由。现场查验意见不当场公布。同时,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收集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专项审计 成交供应商或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项目现场进行审查后,形成相关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核心设备清单、设备投资、设备支付、发货或到货、投产日期,以及相关发票、检验报告、注册许可证情况等。 (四)反馈成果 成交供应商收集整理全套审查成果报送采购人,并根据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
118000.00 |
|
3 |
2020年南宁市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项目补助 |
1项 |
为做好2020年南宁市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项目评审工作,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拟引入第三方进行项目审查。 一、目的 根据《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发挥成交供应商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确保租赁工业标准厂房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时间 (一)材料审查及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 (二)出具审计报告,反馈成果:2个工作日。 以上合计12个工作日,具体开始时间视工作推进情况确定。 三、评审流程 (一)前期工作 1.审查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2.成立现场查验专家组。现场查验专家组由行业技术或项目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单位不得相同,人数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成交供应商从南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专家时依次抽取过量专家并做好登记,当已抽选专家临时有事无法出席时,按抽选顺序通知下一位专家进行补位。可抽取多组专家同时进行现场查验。 (二)现场查验评审 1.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专家组前往项目申报企业,通过现场勘查、听取企业介绍项目情况、提问咨询、查阅相关资料等查验评审项目实施情况。 2.查验结束后,专家填写评分表(详见附件3),专家组出具现场查验意见(详见附件4),明确是否推荐项目申报,对于不推荐的项目以及项目存在的问题,专家组要详细说明理由。同时,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收集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专项审计 成交供应商或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项目现场进行审查后,形成相关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的标准厂房性质、有效租赁面积、租赁时间、实际缴纳租金、企业近两年产值、税收等情况。 (四)反馈成果 成交供应商收集整理全套审查成果报送采购人,并根据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
162000.00 |
|
4 |
2020年南宁市技术改造项目 |
1项 |
为做好2020年南宁市技术改造项目评审工作,规范技改资金管理,拟引入第三方进行项目审查。 一、目的 根据《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南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发挥第三方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确保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时间 (一)材料审查:3个工作日; (二)现场核查:5个工作日,每组专家每个工作日安排核查10家企业(以80个申报项目计算,可聘几组专家同时进行); (三)会议评审:2个工作日(可聘几组专家同时进行); (四)反馈审查成果:2个工作日。 以上合计12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视工作推进情况确定。 三、地点 (一)现场核查:项目现场; (三)会议评审:成交供应商自行选定。 四、评审流程 (一)前期工作 1.审查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2.成立现场查验专家组。现场查验专家组由行业技术或项目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单位不得相同,人数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成交供应商从南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专家时依次抽取过量专家并做好登记,当评审专家临时有事无法出席时,按抽选顺序通知下一位专家进行补位。请驻局纪检组对专家抽选过程进行监督。 (二)现场核查 1.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专家组前往项目申报企业,通过现场勘查、听取企业介绍项目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等核查项目实施情况。 2.核查结束后,专家组出具现场核查意见(详见附件5),对于存在重要问题或现场建设进度缓慢、确定年内无法投产的项目,专家组要详细注明意见。 (三)会议评审 1.成立会议评审专家组。会议评审专家组由行业技术、项目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单位不得相同,人数一般为5人及以上单数(财务专家不少于1人),评审专家优先邀请参与过现场查验的专家,其余由成交供应商从南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按抽选顺序依次联系专家邀请其参与评审工作。抽选专家时依次抽取过量专家并做好登记,当评审专家临时有事无法出席时,按抽选顺序通知下一位专家进行补位。请驻局纪检组对专家抽选过程进行监督。 2.会前专家组提前沟通,统一评分标准。 3.会议评审由专家组独立进行,成交供应商做好服务工作。 4.专家组成员推举评审组长,由组长主持项目评审。 5.企业汇报项目(5分钟) 6专家就项目开展质询、企业回答(10分钟) 7.企业回避,专家进行讨论,评分、出具意见(10分钟) 会议评审结束后参会专家组需对项目作出评分(取平均分,分数低于80分的视为专家不推荐项目,保留各专家评分情况)并提交评审意见(详见附件6),专家组应在评审意见中明确该项目是否推荐进入补助计划,不推荐的应写明理由。 (四)反馈评审结论 成交供应商负责收集整理全套评审成果,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并根据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
120000.00 |
|
最高限价合计(元) |
640000.00元 |
||||
商
务
条
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根据合同约定 ,具体时间视工作推进情况确定。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的价格因素,应包含查验评审专家劳务费、评审场地租赁费、交通费、审查、审计、评估、咨询指导、服务团队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利润、税费、文印费、风险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供应商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费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响应总价不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4)包含所产生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2、拟投入工作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营范围为绩效评价、资产评估、技改(科技)项目评审; (2)拟投入工作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拥有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不低于60%; (2)供应商需要具备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具有相应认证服务资质及组织过类似的组织评审、认证评估经验;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材料形式审查后支付合同款的50%,待正式提交审查成果后支付剩余50%尾款。 4、验收标准: (1)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2)成交供应商在服务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报告文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结论的,按相关规定作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要求: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 (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负责做好各项筹备和服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评审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礼金、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等,并全程接受企业和驻局纪检组监督。 (四)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审查用的项目技术报告等相关技术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需签署保密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