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保险对象:具有莲都区户籍且年龄为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人员,不记名投保。
2、投保人数:共计约14956人(具体投保人数以合同签订前正式投保人数为准)
3、保险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服务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第一年合同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020年03月01日至成交人接手本项目止,此时间段产生的理赔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内)。
二、承保范围及理赔金额
老年人系列保险:意外伤害、骨折、猝死、乘坐指定交通工具意外、燃气人员意外等一系列涉及到老年人的保险。
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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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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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区域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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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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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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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府或部门、街道、社区组织举办的活动、会议或是身处老年人活动场所
每次医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以上部分按100%比例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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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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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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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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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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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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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指定场所之外全天24小时
每次医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以上部分按90%比例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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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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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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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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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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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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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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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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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残疾(例:飞机、火车、轮船、客运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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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赔方式
理赔方式为一次性全额赔付。
四、支付方式
保险合同生效且财政资金拨付后5个工作日内投保人向保险人一次性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