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的技术等要求
一、招标内容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保安服务
二、项目目标
为深入贯彻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需要,落实全国会议精神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执法工作四化建设,邗江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完成并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因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24小时运转,一楼的执法办案区需要保安进行进中心的人员信息登记、人身安全检查、随身财物的保管登记和人员24小时看守等。为了保障执法安全,需要外包专业的保安服务,并通过江苏省公安厅的验收。
三、外包保安服务的工作内容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楼办案场所需要24名保安24小时值守服务,主要负责人员信息登记、人员从进入中心开始的人身安全检查、进入中心后随身财物的保管和登记和人员看守等。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进入中心人员的信息登记
由前台负责对办案单位送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涉案嫌疑人进行信息登记,问清所有事项,登记在册,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清楚明了。
2、人身安全检查
对进入中心的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仔细检查是否携带危险物品以及可能导致自伤自残的物品、确保人员审讯前的执法安全。同时配合医生开展检查,核验人员身体状况并仔细记录。
3、人员携带物品保管
对进入中心的人员随身携带物品进行登记,确保不遗漏,并当着人员的面查点清楚,放入中心的物品保管柜,在人员离开时将物品清点好让其带走。
4、人员看守
对办案民警暂时不询(讯)问时,安排保安员对涉案嫌疑人进行看守,包括夜间办案单位民警离开后,需要保安负责夜间看守涉案嫌疑人,并保证嫌疑人人身安全。
四、保安员要求
1、保安员年龄35周岁以下,要遵守各项规定,忠于职守,责任心强,政治清白,长相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保安员工作期间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和上岗证件,注重仪表;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戏打闹,不准看书报、吃零食,不准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及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3、保安员工作期间要礼貌待人,工作态度和气,不急不躁,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在手工作和事项对接清楚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4、保安员在派驻之前必须经过正式医院体检,确保没有不适宜保安工作的任何疾病。
5、保安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具备专业的安保服务技能。在执勤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果断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守护区域安全。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安工作内容,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违者依法处理。
五、保安服务的主要标准及要求
(一)前台信息登记
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经过培训会熟练操作预约登记系统,并工作熟练迅速,并保证无差错。前台登记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二)人员信息采集
熟练操作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对进入中心的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检查,确保进入中心审查的人员没有携带危险物品,保障执法安全。
(三)涉案物品保管
对进入中心的人员随身携带物品按照要求进行统一登记在册并进行保管,同时做好相应登记,离开中心再进行出库登记。
(四)人员看守
进入中心人员在不接受审查期间或者侯问期间,人员的安全值守问题,包括夜间的值守,确保人员安全。
(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
1、保安员行为规范;
2、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保卫制度;
5、应急救援制度
6、保密制度;
7、值班制度;
8、交接班制度;
9、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六)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提供宿舍。
2、中标供应商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涉。
3、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4、投诉处理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5、中标供应商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并于终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七)其它
1、★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须充分考虑在服务期间法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降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工具费、日常耗材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和办公费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依法测算全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明显不符合市场行情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合同服务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资或政策性调整社保基数,保安服务费用作相应上调。
4、加“★”为必备项,不满足不进入实质性评审。
5、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配合属地社区开展的有关活动。
6、采购人不负责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
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派入服务人员花名册(主要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8、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以及统一调配的要求。
9、如果发生因中标人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中标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10、中标人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
11、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须全员全时在岗,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须提供承诺书)。不得有脱岗、混岗、串岗现象发生。
12、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本项目员工的社会统筹保险及医疗保险。所有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 付款方式
1、结算方法为月度结算,各项工作考核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于次月15日前将上月保安服务费以转账形式划入乙方指定账号,合同一年一签,其他具体细节合同订立。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数额不超过成交金额8%)履约保证金,并打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中。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投标报价按1年计算。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资金落实的情况下,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可以与中标单位续签政府采购合同,同时到政府采购机构进行备案。续签不得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