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一、 项目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为一体化发展区域范围项目提供建筑工程规划技术经济指标预测算服务,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规划服务,优化横琴新区营商环境。
二、 实施范围及服务对象:
1.实施范围:一体化发展区域,即横琴、保税区、洪湾片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湾仔片区等。
2.服务对象:一体化发展区域内建设项目,但以下任一类型项目除外:一是截止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已自行委托相关单位完成规划技术经济指标预测算工作的项目(不包括已签订合同,但未完成的项目);二是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垃圾处理设施、供热供冷设施、公交首末设施、社会停车设施等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三是横琴规划国土局另行规定的项目。
三、 测算依据:
测算工作依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二) 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
(三) 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7版)
(四) 横琴新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创新规定(2016版)
(五) 一体化发展区域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创新规定(2018版)
(六) 项目适用的珠海市或横琴新区其他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等。
四、 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 工作内容:测算单位受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委托,依据第三点及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的其他规定对相关项目规划设计图纸进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预测算,并出具成果文件。
(二) 工作要求:
- 提交成果时限: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根据项目规模与测算单位商定。
- 成果内容及格式:
(1) 预测算报告书:内容由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与测算单位商定;提交格式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2) 对相对应的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加盖公章;提交格式为纸质蓝图。
(3) 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与测算单位商定的其他成果内容。
五、 费用结算方式及计费标准:
(一) 计费标准参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2002)规定执行(参照分户图价格并结合特区系数计算),详细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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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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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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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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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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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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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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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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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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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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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规划技术经济指标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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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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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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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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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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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用户需求书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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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住宅用房;II类:商业楼用房;III类:多功能综合楼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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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单个项目费用按最终出具报告书总建筑面积结合计费标准及中标费率结算,具体细则由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与测算单位在合同中明确。
(三) 费用结算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六、 其他
(一) 因成果质量问题进行技术修正的,测算单位须无条件提供后续服务。
(二) 修改次数由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后期与测算单位商定。
(三)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测算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