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要求
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安保项目
采购内容:聘用安保人员20名,主要负责学校门卫管理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以正式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服务期一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地点按照附件的名单执行)
服务时间:学校所安排保安人员为3人的,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学校所安排保安人员为2人的,每天16小时轮流值班(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事先告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保安人员的分工。
岗位职责: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不低于 20 名保安人员,负责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良好治安环境,日常及所有节假日必须保证保证人员在岗在位,保安人员的调休轮休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年龄不得超过 60 岁,超龄上岗者拒付其服务费;保安人员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提供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3、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必须着装统一、整齐,纪律严明,责任心强,秉公办事。
4、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对外来来访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并电话通知校方有关人员,到大门口确认后方可入内。
5、乙方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定,提前半小时到岗办理交接手续。
6、乙方保安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做好临时性的保安工作。
7、乙方对保安人员负有领导、管理、教育的全面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基于本合同形成的任何权利或者义务;违约转让无效,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
9、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人员的数量,不能提供或者三日内调换不称职人员不到位(调换出的队员不得再次被调入区内其他学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出现一次违约行为,按照壹仟元/日/人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按照约定调换到位为止,违约金在保安总服务费中扣除。
10、保安人员为乙方员工,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本合同签订前须经甲方确认),乙方与保安人员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争议,甲方不予介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保安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正常值班因公或因病致伤、致残或死亡者,由乙方按照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应积极协调、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保安人员工作期间因失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