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双合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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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280000082980 发布时间:2020-06-28 文档页数:66页 所需下载券:10
鹤山市双合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 商务要求 

一、本次磋商内容为鹤山市双合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服务项目,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在此轮服务期限内,鹤山市双合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由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提供。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应当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自成立以来每年年检合格(2018 年 7 月1 日后注册社会组织不受此限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的项目团队全职工作人员应当达到 15 人以上(含),且核心团队应 5 人以上(含5 人)全职持证社工。其中项目主任 1 名,需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且具有 3 年或以上社会服务或社工机构管理经验;助理社工师(初级)中至少 2 人有不少于 2 年社会服务或社工机构工作经验(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31 日);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以履约能力。六、供应商如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八、管理及监督:采购人协助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关服务工作。采购人将派专人监督成交供应商相关服务工作标准,并有权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

九、服务期限:3 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付款方式:

  • 项目硬件改造费用: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硬件改造费用总额的 50%。硬件改造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硬件改造费用余下的 50%。
  • 项目运营经费。项目资金分类分期拨付,中标人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拨付,具体如下: 第一年:合同签署后拨付首年资金总额的 50%,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首年资金总额的金总额的 40%,项目期末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首年资金总额的 10%。

第二年:第一年项目期末评估验收合格并签署第二年合同补充协议后拨付第二年资金总额的50%,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二年资金总额的 40%,项目期末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二年资金总额的 10%。

第三年: 第二年项目期末评估验收合格并签署第三年合同补充协议后拨付第三年资金总额的50%,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三年资金总额的 40%,项目期末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三年资金总额的 10%。

十一、其他要求

  •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 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 中标机构要以非盈利专业化社工服务为主要运营目标,禁止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搭载销售或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等行为;
  • 非江门市本地登记注册的中标人 ,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在江门市设立分支机构(在江门市登记注册),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变更合同主体,项目资助资金划拨到新等级注册机构的本地银行账户,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出席磋商会议,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

(二) 技术要求 

(一)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地点(详细地址)

覆盖村(社区)

备注

项目中心

兴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兴华社区

 

站点 1

合成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先庆

 

 站点 2

 先庆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合成

 

站点 3

泗合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泗合

 

站点 4

双桥都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双桥都

 

二、硬件改造 

改造地点

改造规划

项目中心

 

 

供应商须提供改造规划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现状;2.改造前图片;3.改造规划;4.办公设备配置及用途。

硬件改造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完工,需制作施工进度表。

站点 1

站点 2

站点 3

站点 4

三、项目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根据总体概况的要求,及项目服务内容,结合招标方案中的个别化需求,提供服务方案。

1、项目背景及概况

对项目所在镇(街)及村(社区)的地理位置、面积、人口、村(社区)分布、文化、宗教信仰及当地经济、社会等现状进行概述(如有参考资料,请注明出处)。

2、服务需求分析

供应商需开展服务需求调研,并结合调研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①.服务需求分析需引用需求调研收集的数据(定量研究或定性研究)。

②.服务需求分析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 重点人群服务需求。根据调研资料,描述并分析公益创投项目关注的重点服务群体的服务需求,为制定服务方案(内容和形式)提供理据,重点在于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社区服务需求。项目应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恒常服务、社区活动、联动服务和平安建设,培育志愿者队伍和骨干,营造活跃的社区文化氛围和良好的邻里关系,着力打造政府部门、村

(居)委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 社会治理专项服务需求。根据中央、省、市和各市(区)对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的有关部署,结合镇(街)社会治理现状及需求,组织开展 2 项社会治理专项服务,如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等方面的服务。

3、项目规划

以创投项目所在镇(街)为区域,在村(社区)设立 5 个服务站点,整合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职工服务站、青年之家、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康园中心、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平台资源和一村一律师、司法所、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等服务资源,开展家庭综合服务和社区服务,增强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参与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运营策划需体现以下几点:

1).一中心、多站点(“1+5”)运营模式规划:设计项目中心与站点的运营管理规划、管理架构和服务规划,发挥项目中心枢纽对各站点的指导作用。

2).制定项目人员架构和分工计划。本项目要求配备不少于 15 名工作人员,其中持证社工不

少于 5 名(中级社会工作师不少于 1 名),建议优先考虑本土人士。供应商根据服务站点分步和服务对象需求,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聘请一线服务人员,优先考虑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家属、留守妇女及困难家庭人员等。

3).制定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及项目团队提升方案,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和服务制度。

4、服务规划

①.重点人群服务。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包括 15 类人群,分别为:特困供养人员、70 岁以上独居老人、重残失禁失能人员、智力及精神残疾人员、孤儿、留守儿童、问题青少年、低保家庭、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家庭、单亲困难家庭、失独家庭、职工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困难家庭、社区矫正人员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 上门服务。通过提供事务协助、情绪疏导、政策对接和居家照料、居家康复等的资源链接服务,促使服务对象生活环境、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得到改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对社会的认同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加强。项目承接机构筛选确定上门服务对象,要与项目所在地的村(居) 委会、镇(街)政府及各市(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不得避远就近、避难就易。服务对象名单确定后,报送相关村(社区)、镇(街)政府和市(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报督导机构备案。重点人群服务对象数量为 350-400 人(户),每人(户)每月不少于 1 次上门服

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累计不少于 4000 小时,指标总量不少于 7000 人次,其中精神慰藉类服务不得超过上门服务指标总量的 25%。

  • 个案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巧,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家庭关系协调、亲子教育、邻里关系协调、社区矫正人员帮扶、问题青少年成长辅导等支持和服务,帮助服务对象疏导情绪、增强自信、克服困难、开心生活,让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帮助提升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营造和谐尚善的社会氛围。每个项目个案辅导服务不少于 38 个,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少于 6 次,每次服务不少于 45 分钟。个案服务需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档案、问题/需求评估、开案报告(含服务计划)、督导审批(需经项目主任及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督导双重审批)、个案辅导服务知情同意书、个案服务记录、结案评估报告等。项目服务人员须在工作完结后 15 日内完成存档工作。
  • 小组(团体)活动。以有共同兴趣和需求的人为服务对象,建立教育小组、成长小组、支持性小组和治疗性小组等,搭建服务或活动平台,运用小组(团体)方式提供支持性、发展性、预防性服务,回应不同类型群体的需求,帮助建立和营造互动、互助、互勉的关系氛围,使个人借助小组或团队的支持,提升自身应对困难的能力,培育形成积极向上、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每个项目小组(团体)活动不少于 6 个,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 6 人,活动不少于 6 节,每节不少于 40 分钟。小组服务需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小组方案、小组成员名单、小组契约、每节小组计划书、每节小组记录、督导审批(需经项目主任及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督导双重审批)、服务成效评估等。项目服务人员须在工作完结后 15 日内完成存档工作。

②、社区服务。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各种类型的社区服务,着力打造政府部门、村(居) 委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 恒常服务。①站点服务,充分利用利用项目场地资源,组织引导群众开展书法、绘画、阅读、上网、棋牌、游戏等自娱自乐活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社区氛围。每个项目的每个站点设置不少于 1 个站点服务。②430 学堂服务,针对项目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尤其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村(社区),开展课后托管、暑期教育、成长辅导等服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课后托管至少开设 1 个服务点,学员不少于 15 人,对每个学员进行建档管理,主要开展应急处理、个人防护、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心理健康等青少年安全教育知识讲座。暑期教育系列服务与活动不少于 10 节,每节不少于半天,丰富青少年暑期生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 社区活动。结合项目所在镇(街)经济社会特点和文化传统,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日聚会、长者生日会、文康体等活动,举办权益维护、护路联防、反邪宣传、安全教育及养生保健等专题讲座,促进邻里互动,活跃社区生活。社区活动以完善社区治理体系为出发点,每个项目每年开展主题明确的社区活动不少于 100 节。每个站点每月至少开展 1 节社区活动,每节活动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参加人数不少于 30 人的活动要占指标总量 70%以上,15-30 人的不超过 30%。社区活动必须设定联动服务类与平安建设类,且各不少于 15 节。社区活动主题不少于 10 个,如传统节庆日、社区康乐类、社区教育类、社区共融类、社区倡导类、社区互助类、联动服务类、平安建设类等,且必须设定联动服务类与平安建设类,各不少于 15 节。
  • 联动服务。①党建引领“三社联动”,进一步整合资源,将公益创投项目打造成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公共服务为支撑、“三社联动”为依托、志愿者服务为载体的“四位一体”综合服务平台,使社会组织成为服务居民的“主力军”,在民生服务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形成整体联动。②深化公益创投项目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对接,按照《江门市社会治理公益创投活动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动方案(试行)》(江社委〔2016〕10 号),将公益创投项目打造成社工服务与法律顾问服务联动平台,联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等工作,切实增强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社会情绪、协调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和谐发展环境。③开展“平安通”后援支持服务,建立镇(街)项目与“平安通”项目服务协作机制,为“平安通”服务对象提供恒常上门巡访、突发状况跟进等全天候家居支持服务,精准服务弱势群体。每年开展联动服务活动不少于 15 节。
  • 平安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通过及时了解和反馈群众的意见及诉求,每季度撰写反映辖区社情民意的信息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并抄送江门市及所在市(区)社会治理公益创投联席会议办公室,让党委政府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同时,组织引导群众参与“平安细胞”、

“乡村振兴”等创建工作,畅通社区平安服务渠道,强化社区平安自治功能,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建设“平安社区”和“美丽乡村”。每个项目每季度提交不少于 1 篇《社会信息报告》,字

数不少于 600 字,特殊情况随时报送。每年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不少于 15 节。

  • 建设志愿者服务队伍。依托各村(社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站,分类组建医疗、法律、环保、文体、公益、综治等志愿服务队伍,并通过“江门市志愿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注册成为正式志愿者,加强志愿者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项目承接机构协助当地每个村(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 60 人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伍,村(社区)党组织 80%以上在职党(团)员须在“江门市志愿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者服务队伍要结合当地特点和需求开展日常活动,并依托“江门市志愿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活动发布、义工招募和培训及服务时数记录,每个村(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点至少有一次活动和培训记录。每个项目每年针对志愿者的培训不少于 12 节,每节不少于 60 分钟,全年培训不少于 360 人次。培训工作需建立完善的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工作方案或计划书、通知、签到表及照片等。

在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志愿者骨干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志愿者课程、社工培训等,培养党(团)员志愿者骨干精神和专业素养,推进项目服务队伍向综合化、专业化、全面化发展。每个项目培育志愿者骨干不少于 6 人,志愿者骨干每年服务不少于 40 小时,接受培训次数不少于 10 节。

  • 培育群众组织。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培养当地社工人才,培育本土化、有活力的群众组织, 发挥群众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③.社会治理专项服务。根据中央、省、市和各市(区)对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的有关部署, 结合镇(街)社会治理现状及需求,组织开展两项社会治理专项服务,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等方面的服务。要求每个项目开展至少 2 个专项服务。

四、资源整合

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项目所在地资源,依托项目所在镇(街)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职工服务站、青年之家、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康园中心、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平台资源,为项目发展创造积极条件。

五、项目员工培训计划

项目需制定社工服务知识和上门服务技能等业务培训计划,针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不同的业务培训,核心团队成员每人全年参加培训时数不少于 60 小时,一线人员每人全年不少于 20 小时。除自行举办的内部培训、外出学习交流等外,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列明针对项目团队开展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参观交流计划)

六、项目沟通及联动

项目需建立有效的、操作性强的沟通和联动机制,包括与联席会议组成单位、镇(街)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督导机构、评估机构等的沟通方式、频率及内容。同时,需制定可执行的沟通制度和流程。

七、项目内部监控及评估

制定项目内部监控及成效评估制度,包括财务内控制度、人事考核制度、服务质量监控制度、服务成效评估制度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八、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

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财务风险、工作人员安全、服务对象安全、场地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并制定相应方案。

九、项目预期成效

项目运营一年的预期服务产出和成效,预期成效应明确、具体及可测评。项目预期成效需回应项目的需求与目标,如服务对象的能力得到提升,辖区突出问题得到改善,社区治理机制逐步完善等。

(二)其它服务内容和要求。

在上述指标外,根据项目所在地镇(街)的特点和需求,经协商,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准后, 对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人群和项目指标达成以下约定:

1、采购人应提供服务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复转退伍军人、孤儿等 14 类服务对象资料

(姓名、电话、地址、所属群体等),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名单资料开展上门核查等相关服务 ,若受到不可预估的因素如空挂户、不在本地居住或长时间居住不在本辖区内的村民不是本项目的重点服务对象,采购人不得根据户籍资料要求成交供应商开展跨区域的服务工作。

2、成交供应商将根据需求调研报告、社区观察报告等情况对服务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 经双方协商,合同书及计划书的硬件改造和申报书的略有出入,以项目计划书的相关内容为准开展服务,但相关的指标量不得低于申报书的指标量。

3、成交供应商要按照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做好服务对象资料的保密性,未经服务对象和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将服务对象的私人信息和资料对外公布;所有的资料都须对采购人负责,全力配合采购人对相关资料的使用和审查,共同促进项目的发展。

4、资源共享:在开展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与各村居应实行资源共享,共享资源包括村居为社工机构提供村民的基础资料、社工机构的服务成果等。

5、合作共赢:成交供应商在开展服务项目过程中,应根据各村居的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服务需求。亦要积极与各村居通力合作,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安排的服务任务。

(三)量化指标

一、重点人群服务

 

 

 

人群分类

 

特困供养人员

70 岁以上独居老人

重残失禁失能人员

智力及精神残疾人

 

 

孤儿

 

留守儿童

 

问题青少年

 

低保家庭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困

难家庭

 

单亲困难家庭

 

失独家庭

 

职工困难家庭

外来务工困难家庭

 

社区矫正人员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上门服务

 

服务人数

 

 

 

 

 

 

 

 

 

 

 

 

 

 

 

 

服务人次

 

 

 

 

 

 

 

 

 

 

 

 

 

 

 

 

个案服务(个数)

 

 

 

 

 

 

小组/团体活动(个数)

 

 

 

 

 

【备注】

  • 上门服务。
  • 筛选确定上门服务对象,要与项目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镇(街)政府及各市(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不得避远就近、避难就易。各类服务对象数量分配要适当、合理,具体按照创投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服务对象名单确定后,报送相关村(社区)、镇(街)政府和市(区)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报督导机构备案。
  • 重点人群服务对象数量为 350-400 人(户),每人(户)每月不少于 1 次上门服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累计不少于 4000 小时,

指标总量不少于 7000 人次。

 

 

  • 上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居家照料、居家康复、事务协助、情绪疏导、政策对接、资源链接和“平安通”落地支援等服务,其中精神慰藉类服务不得超过上门服务指标总量的 25%。
    • 个案服务。

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巧,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家庭关系协调、亲子教育、邻里关系协调、社区矫正人员帮扶、问题青少年成长辅导等支持和服务,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营造和谐尚善的社会氛围。每个项目个案辅导服务不少于 38 个,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少于 6次,每次服务不少于 45 分钟。

  1. 小组(团体)活动。
  • 以有共同兴趣和需求的人为服务对象,建立教育小组、成长小组、支持性小组和治疗性小组等,搭建服务或活动平台,运用小组(团体)方式提供支持性、发展性、预防性服务,回应不同类型群体的需求,帮助建立和营造互动、互助、互勉的关系氛围,使个人借助小组或团队的支持,提升自身应对困难的能力,培育形成积极向上、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
  • 每个项目小组(团体)活动不少于 6 个,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 6 人,活动不少于 6 节,每节不少于 40 分钟。

二、社区服务。

  • 社区恒常服务。
    • 站点服务:

每个项目的每个站点设置不少于 1 个站点服务。

(2)430 学堂服务:

 

430 学堂服务

托管人数

暑期活动节数

备注

 

 

 

【备注】主要针对项目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尤其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村(社区),开展课后托管、暑期教育、成长辅导等服务。每个项目至少开设 1 个 430 学堂服务点,学员

不少于 15 人;暑期教育系列服务与活动不少于 10 节,每节不少于半天。

  • 社区活动。

主题

类别

项目中

 

站点 1

 

站点 2

 

站点 3

 

站点 4

 

站点 5

 

合计

 

 

 

 

 

 

 

 

 

 

 

 

 

 

 

 

 

 

 

 

 

 

 

 

 

 

 

 

 

 

 

 

 

 

 

 

 

 

 

 

 

 

 

 

 

 

 

 

 

 

 

 

 

 

 

 

 

 

 

 

 

 

 

 

 

 

 

 

 

 

 

 

 

 

 

 

 

 

 

 

合计

 

 

 

 

 

 

 

【备注】社区活动以完善社区治理体系为出发点,每个项目每年开展主题明确的社区活动不少于

100 节。每个站点每月至少开展 1 节社区活动,每节活动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参加人数不少于 30 人的活动要占指标总量 70%以上,15-30 人的不超过 30%。社区活动主题不少于 10 个,如传统节庆日、社区康乐类、社区教育类、社区共融类、社区倡导类、社区互助类、联动服务类、平安建设类等,且必须设定联动服务类与平安建设类,各不少于 15 节。

  • 联动服务。

整合各方资源,深化公益创投项目与“三社联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安通” 后援支持服务等的联动,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恒常上门巡访和突发状况跟进等服务。

  • 平安建设。

通过及时了解和反馈群众的意见及诉求,每季度撰写反映辖区社情民意的信息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同时,组织引导群众参与“平安细胞”、“乡村振兴”等创建工作,畅通社区平安服务渠道,强化社区平安自治功能,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建设“平安社区”和“美丽乡村”。

  1. 建设志愿者服务队伍。

序号

志愿者培训主题及内容

时数

参加人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1)志愿者培训:结合志愿者培育和“社工+志愿者”联动工作,对志愿者开展基础理论、业务技能和团队建设等专题培训。每个项目每年针对志愿者的培训不少于 12 节,每节不少于60 分钟,全年培训不少于 360 人次。

  • 志愿者发展:全年发展志愿者不少于 60 人,并组建一支成熟的志愿者队伍。
  • 志愿者骨干培育:每个项目培育志愿者骨干不少于 6 人,志愿者骨干每年服务不少于40 小时,接受培训次数不少于 10 节。

三、社会治理专项服务。

 

专项服务 1

专项服务 2

备注

个案

 

 

 

小组

 

 

 

社区活动

 

 

 

其他

 

 

 

 【备注】 社会治理专项服务的内容和指标需与镇(街)协商后确定。以双合镇党委为引领,结合线上线下各类活动,构建“为村”平台,推进双合镇茶产业,提升双合镇茶业知晓度及知名度; 组织体验游、绘画等活动,提升居民对双合镇茶文化的深入认识。按照“服务党员、凝聚人心”的服务宗旨,搭建党群中心基层组织平台,提升党员的服务意识及能力。

四、其他服务指标

 

指标量

指标说明

备注

员工培训

 

 

 

 

【备注】 员工培训:项目需制定社工服务知识和上门服务技能等业务培训计划,针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不同的业务培训,核心团队成员每人全年参加培训时数不少于 60 小时,一线人员每人全年

不少于 20 小时。除自行举办的内部培训、外出学习交流等外,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项目运营管理预算

(1) 项目运营预算总表(首年)

 

科目

金额(元)

百分比

1

人力资源支出

 

 

2

项目服务支出

 

 

3

教育培训支出

 

 

4

日常行政支出

 

 

5

其他(请列明)

 

 

 

总计

 

 

【备注】供应商募集的带动资金不纳入项目预算总额,不计入项目运营预算。如供应商募集带动资金,需填写《带动资金预算表》(附后),对带动资金的使用作合理预算,并作为项目中期和期末评估的重要依据。

项目核心团队成员薪酬标准原则上参照《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办法》(江民社〔2016〕7 号)执行,供应商可根据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实际情况,在薪酬指导价标准内作上下 15%的调整。供应商用于项目人员的支出(含工资、社保、奖金等涉及人员方面的所有支出)总金额不超过 80 万元。教育培训支出总金额不超过 3 万元。综合

行政支出总金额不超过 5 万元。

(2) 项目运营预算明细表

  1. 人力资源支出(总金额不得超过 80 万元)
  • 核心团队成员。

 

岗位

姓名

月工资(元)

年工资(元)

备注

项目主任

 

 

 

 

 

 

注:月工资、年工资包含工资、社保、奖金等涉及人员方面的所有支出。

项目社工

 

 

 

项目社工

 

 

 

项目社工

 

 

 

项目社工

 

 

 

合计

 

 

 

  • 其他工作人员。

 

 

数量

全/兼职

总金额(元)

备注

项目助理

 

 

 

注:月工资、年工资包含工资、

一线服务人员

 

 

 

社保、奖金等涉及人员方面的所

„„

 

 

 

有支出。项目需为一线服务人员

 

 

 

 

购买社保,并保障一线服务人员

 

月工资不低于 2500 元(包含社

合计

保、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等)。

项目服务支出

 

服务内容

支出内容

金额(元)

备注

重点人群服务

如:上门探访

探访物资

500 元

 

社区服务

如:志愿者培训

 

 

 

专项服务

 

 

 

 

合计

 

 

 

 

3、教育培训支出

 

支出内容

金额(元)

备注

例:

上门技能培训

 

培训物资、讲师补贴等

 

500 元

 

外出学习

交通费、培训费等

500 元

 

合计

 

 

总金额不超过 3 万元

 

 

4、日常行政支出

 

支出内容

金额(元)

备注

例:

场地水电费

 

办公、活动场地水电费用等

150*10=

1000

1 中心 5 站点,10 个月水电

保险费

购置公众责任险等

5000 元

以各地实际为准

 

综合行政支出

会计费用、机构用于项目管理的支出

 

 

总金额不超过 5 万元

办公用品

文具、打印机租赁等

5000 元

以实际支出为准

合计

 

5、其他支出

税金支出(如有,请详细列明税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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