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概述及要求招标项目概述及要求
一、物业的基本情况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北仑城区,分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660亩,建筑面积约23.9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7.3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约700人,学生约10000人。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卫生保洁服务范围
1、东、西校区,保洁概况如下。
1 |
内 容 |
东 区 |
西 区 |
合 计 |
备 注 |
2 |
占地(亩) |
660 |
6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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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面积(万㎡) |
19.2000 |
4.7244 |
23.9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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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中联盟大楼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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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上15层,地下1层 |
5 |
其中教学楼面积(万㎡) |
7.5139 |
2.7331 |
10.2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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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中宿舍面积(万㎡) |
8.2618 |
1.5864 |
9.8482 |
宿舍楼不计保洁面积 |
7 |
绿化面积(万㎡) |
13.37 |
3.7 |
17 |
|
2、东、西校区卫生保洁服务保障具体内容:
1)外环境卫生:
①学校东、西校区所有道路、广场、庭院、停车场(含联盟大厦地下停车场)、车棚、过街天桥、公共通道(含楼、幢间连廊和楼梯台阶)、护栏扶手、露台、台阶、2米以下墙面(含窗户、幕墙),校内宣传栏、指示牌、人文雕塑、户外休闲桌椅和体育运动场所(含田径场、救场)、绿化带(含草坪)、湖面与河道及学校各大门三包区域等卫生保洁工作;
②东、西校区所有雨水井(含露天水沟)清理,师生食堂各门前公共区域(含楼梯)及食堂周围下水道(污水管道)的清理、疏通等工作;
③校内所有公共区域垃圾箱(桶)清理、清洗和垃圾房清洗、整理及其下水道清理、疏通等卫生保洁服务(不含东西校区大件垃圾物品中转,不含生活垃圾外运)。
2)楼内卫生(不含学生宿舍楼内卫生保洁):
①东、西校区所有教学、办公楼(含实训和西校区企业所在楼等)的公共楼堂、走廊、楼梯(含扶手)、过道、门窗、卫生间、墙面(2米以下)、电梯轿厢(8部)等卫生保洁(不含企业内部的卫生);
②学校办公区域校级领导办公室,校级会议室、接待室和各报告厅、大剧院、展览厅、纪念馆、校展馆、非遗基地(不含实训房间)及顾国华体育中心场馆、风雨操场等卫生保洁;
③东、西校区所有教室(含联盟大厦援外培训教室)及窗户、门、桌椅、黑板、讲台等卫生保洁,并负责教室和公共区域桌、椅整齐摆放工作(不含机房、实训教室或实训场所);
④东、西校区各幢大楼大厅、玻璃门,及各层楼指示牌、休闲区设施设备(含饮水机、桌椅)等保洁服务;
⑤东校区1#、6#楼和西校区1#、15#、16#教工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
3)校内所有办公、教学用房调整后卫生保洁(不含调整后的机房、实训教室、实训场所)。
4)负责校园日常除“四害”工作(不含灭鼠专业项目)。
5)负责校内垃圾分类收集和整理工作,并配合学校实施垃圾分类,并按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落实所委托物业保洁职责;
6)中标方需积极配合学校在公共突发疫情期间的防预消毒工作。
7)中标方需积极配合学校节能管理工作,如工作服务时间内要落实“长明灯、长流水”开关与报告工作。
(二)总体管理与服务要求
1、中标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招标文件、承诺和双方协议等质量保证要求开展学校各项卫生保洁保障工作,实施标准化保洁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在委托方设立项目部,要求所有保洁员定岗定区域(上墙公示保洁范围、服务标准、承诺),根据物业行业保洁标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中标方需定期派专职督导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并与委托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落实整改,各尽其职,确保委托方的保洁与服务质量。
2、委托方每月对中标方管理、服务与质量进行每月考核,并按考核评分情况给予处罚,具体考核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保洁月考核评分表。
3、中标方必须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不定期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标准化操作、服务质量等),督促所属员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学校形象。要求中标方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机制,对爱校爱岗与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要实施奖惩制度,情节严重的委托方有权辞退。
4、中标方需配备保洁人员人数不低38人(其中联盟大厦不少于6人),且要求员工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其中联盟大厦保洁员要求为女性)。
(注:中标方聘用人员每月底必须上报委托方在岗人员人数和岗位变动情况,如发现某一责任区存在人员缺岗一天以上,且同时间无人替补,记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保洁月考核评分表)。
5、中标方需承担委托方卫生保洁内容内所有费用,即所有耗材、保洁必须设备配备、机械维护(含委托方提供设备)、保洁清洁抛光剂、抛光剂、公共区域垃圾箱(桶)垃圾袋(含公共楼道、教室、卫生间纸篓及垃圾袋)、尘推、拖把、水桶、扫帚、铲、耙、抹布、刷子、水管、洗手液、卫生间除臭除垢消杀物品、玻璃清洁工具、工作警示牌、学校雨井(含路天雨水沟)及食堂周边污管道疏通清洁工具及所需机械维修等耗品与设备更新等等费用(不含200升以上大型垃圾袋和公共突发疫情期间的防预消毒物资的费用)。
(注:中标方必须配置全新及满足保洁所需垃圾收集车、树叶吹风机、高压水枪、吸尘器等保洁所需卫生保洁设备)。
6、中标方负责支付所聘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福利、加班、工伤保险等和其他相关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该由中标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7、委托方原则上不安排上岗人员的住宿。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1、要求配置保洁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肯吃苦耐劳、能说普通话,有一般的沟通能力,上岗时统一着装,实行区域包干到人,做到工作范围明确,责任清晰(上墙公示)。工作日8点前完成所有校内楼内卫生清洁工作,并做到10小时不间断保洁制(保持好会议室、报告厅、教室、楼堂、场馆剧院、卫生间、电梯,墙面、地面、桌椅,公共区域的通道、走廊、楼梯、护栏扶手、门窗等区域的清洁),其中校级领导办公每天不少于1次卫生保洁;要求所有清洁卫生用具需存放在指定地点,且标签用途、区分明确、摆放整齐,无乱丢乱放放现象,做到卫生无死角。
注:要求中标方根据工作强度统筹安排定岗定责保洁人员,并落实区域动态质量监督岗,在实施10小时保洁外,教学日每天17:30—21:00时段和非教学日必须安排满足保洁工作所需的值班人员(其中联盟大厦不少于2人),确保楼内干净整洁。
2、校内道路、过街天桥、广场、绿化带、体育运动场所实行全年365天保洁,做到每天15小时不间断保洁制,保持学校各大门三包区域、过街天桥区域(道路绿化)、校内道路、绿化带整洁、干净,无废纸、饮料瓶、果壳、落叶、塑料袋等其它杂物,道路、天桥与台阶无明显积水、污垢和杂草,湖面、河道无漂浮物,护栏或玻璃清洁明亮;并做到校园内无卫生死角,落叶季节的垃圾、垃圾桶要随时落实人力强化清扫、清运的强度,确保道路整洁。
注:要求中标方根据工作统筹安排定岗定责保洁人员(楼外东区不少于6人、西区不少于2人),并落实动态巡查岗,且17:00—21:00、11:00—13:00时段室外值班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东校区不少2人,西校区不少于1人)。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3、每月不少于2次清洁各楼大厅玻璃(含联盟大厦2米楼群)、户外广告牌、路标及导向牌、宣传栏、涨贴广告(含过期通知)等户外设施,并做到随污随清动态清洁工作;每周对电梯(含轿箱)进行上光处理,做到电梯轿箱内外时常光亮无印迹,并定期消毒工作。
4、楼内责任范围内教室、走廊、楼梯(扶手)、门窗保持清干净,桌椅整齐,做到墙面无脚印、球印,窗台无积尘,室内、走道无蜘蛛网,要求开窗玻璃每学期不少于2次清洁。
5、校园公共厕所(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水迹,门窗清洁,便池无便迹、黄垢、尿垢,洗手盆无污垢、无蚊虫,垃圾袋、纸篓破损要及时更换或更新;并做好定期消毒工作(有记录)。达到“文明厕所”标准要要求。
6、校园所有公共楼道、教室、户外的垃圾箱(桶)或纸篓内必须放置一次性垃圾袋(不含240升大型垃圾桶),要时常保持垃圾箱(桶、纸篓)无垃圾、表面无灰尘(室外每周至少1次清洁),垃圾房清洁整齐,周围无臭味、异味,要求定期实施消毒处理(有记录);
7、保洁员所捡的废品应归类到指定地点存放,并做到当日清理,校内不得存放回收废品,且要求保洁员时常保持责任区域干净整洁,无乱存乱放物品。
8、中标方无条件完成学校各大、中型活动的卫生保洁工作。
9、学院联盟大厦内的保洁标准需达到“四星级宾馆”要求(清洁、整齐、明亮、温馨),并做全天常态保洁服务,要求公共走廊、一、二层大厅每月不少于2次地面清洗(机械洗地作业)。
10、定期做好校园内除“四害”工作(不含灭鼠专业项目),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上级卫生部门对学院的卫生检查。
11、完成学校领导、院办、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和后勤服务公司交办的其它保洁工作;
12、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
(四)目标和规定
中标方必须满足文明城市、文明学校各项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保持学校常态化整洁环境。
1、校园内所有道路、人街道(含天桥)、室内地面(含教室、通道、楼梯)、门窗干净整洁,楼内无蛛网、烟蒂、纸屑、墙面无灰尘、印迹,室外烟蒂、无污水、泥垢,无瓜果皮、纸屑、塑料袋等白垃圾,垃圾房、垃圾箱(桶或纸篓)、雨水井(含路天雨水沟)内无垃圾,无臭味和虫蝇滋生等。
2、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便池无垢、墙面门窗无污损,教室、会议室、报告厅桌椅干净无污渍,且摆放整齐等。
3、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对学校党政要务、其他事务和文件,严格做到不打听、不偷看、不传播、不擅自处理保密纸物等。
4、投诉处理率100%;
5、考评及处罚:
1)学校后勤、校管处等有关人员,每月不定时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反馈中标方,年累计2个月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下,从第2次月份每少一分扣100元(总分100分以85分为基点,并从保洁费用扣除);
2)学校在合同期间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考评,将考评内容量化,根据考评情况支付保洁费,总分100分(合同注明),如年度考评总平均未达到80分或投诉属实在6次以上,发标方有权在终止合同;
3)甲方学校对中标方的管理服务年度考评总平均在80分以上,管理服务合同可以延续下一年(本招标期限内)。
6、要求进入学校的中标单位应主动配合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认真听取学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在卫生保洁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立即整改。
物业管理费用及补充说明
(一)物业管理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工资费用(必须符合宁波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宁波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福利
4.节假日加班费用
6.行政办公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话、网络等通讯费用)
7.员工的服装费用:物业公司承担员工的工作服费用,款式及颜色需经委托方认可。
8.管理费用
9.法定税费
10.其他费用等
备注说明:
1)卫生保洁消耗用品的费用(即所有耗材、保洁所需设备配备、机械维护(含委托方提供设备)、保洁清洁抛光剂、抛光剂、公共区域垃圾箱(桶)垃圾袋(含公共楼道、教室、卫生间纸篓及垃圾袋)、尘推、拖把、水桶、扫帚、铲、耙、抹布、刷子、水管、洗手液、卫生间除臭除垢消杀物品、玻璃清洁工具、工作警示牌、学校雨井(含路天雨水沟)及食堂周边污管道疏通清洁工具及所需机械维修等耗品与设备更新等物品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卫生保洁中所有厕所内使用的卫生纸由委托方提供,中标方负责摆放,中标方对所有的公共卫生间有固定装置的洗手液需及时补充(不含非固定容器投放);
3)保洁必须配置全新及满足保洁所需垃圾收集车、树叶吹风机、高压水枪、吸尘器等,保洁所需卫生保洁设备使用、租用、折旧、损坏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二)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权限为三年(即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市场变化,中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如遇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特殊情况,概由中标单位自理。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综合考核,如甲方满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第二年管理服务合同。
2、在投标报价中,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制。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投标报价必须提供费用明细表,人工费用标准应严格执行相关劳动法规,若发现有违规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3、物业管理企业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中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服从管理,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特定岗位员工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4、管理费用结算具体时间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结算上月的管理费。
5、委托方每月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限期不做更正的,可根据考核情况扣除物业管理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合同。
6、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不能满足业主单位的要求,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人员。
7、其它要求:
(1)中标单位要对招标单位派遣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按市劳动局规定支付各类社会保险费及日常福利费、加班工资等各类费用。如未按上述规定支付,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用工人员发生劳务纠纷,或发生用工人员上访、投诉等影响学校形象,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中标单位要对招标单位派遣人员严格管理,履行各岗位职责。如中标单位因管理不到位,出现监守自盗、或工作时间缺岗、离岗、睡觉等行为,造成中标单位财产损失等现象,中标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8、中标单位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向采购人提交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退还,但不计利息。
注意事项
1、中标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方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方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3、如投标方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4、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