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根据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专题调研综合报告〉任务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防指〔2019〕18号)以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水灾防〔2019〕24号)等精神和要求,需要开展新一轮山洪灾害补充调查工作。江山市通过本次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全面落实山洪灾害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并建立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为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奠定基础。具体任务如下:
(一)建设内容
(1)山洪灾害调查与评价
1)开展286个新增重要村落现场调查工作;
2)开展193个新增沿河重要村落分析评价工作;
3)开展485个(新增286、已调查199)重要村落防御清单填报及防治区村落测站关联情况调查分析工作;
4)制作江山市山洪灾害调查成果空间数据库。
(2)监测预警平台巩固提升
1)更新维护江山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基础数据;
2)接入省级气象预报预警模块并维护市级信息。
(二)项目技术要求
(1)调查工作内容
1.1前期准备工作
1.1.1基础工作准备
1)编制调查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人员组织、调查评价范围、工期安排、组织实施、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内容。
2)落实调查测量队伍。
3)基础资料准备。包括工作底图(全市1:2000地形图、高分影像图)、工作表格(相应附表)以及绘图软件(Arcgis、Autocad)等。
1.1.2确定调查名录
1.1.2.1山洪灾害防治区村落名录确定
在工作底图上,叠加小流域分布图、最新行政区划资料及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位置分布,以江山市为单位,确定山洪灾害防治区范围,梳理涉及山丘区的全部自然村落名录,作为调查工作的基础。
1.1.2.2山洪灾害防治区重点村落名录确定
1)风险识别原则
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重点及风险程度,将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村落根据受山洪灾害威胁及损失的程度分为一般村落及重要村落。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村落列入重要村落名录:
a.离河道水域50m范围以内分布有房屋(有人居住)的,且最低宅基高程与河道岸坡顶部的高差在2m以下的村落,简称“临河隐患”;
b.房屋基础占用河道水域或位于盖板涵式溪沟两侧的村落,简称“阻水隐患”;
c.村落上游存在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简称“工程隐患”;
d.村落上游及下游一定范围内存在滑坡体、高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简称“地灾隐患”;
e.可能受山体冲沟降雨汇流冲击影响的村落,简称“冲沟隐患”;
f.历史上发生过山洪灾害的村落,简称“历史山洪”。
根据江山市前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结合最新行政区划图及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图,初步筛选确定本次江山市山洪灾害调查新增重要村落数量为286个,其中沿河重要村落193个,最终名录以本次山洪灾害调查成果为准。
1.1.2.3重要村落现场调查
划定山洪灾害威胁区域范围并上报防御清单,开展影响河道控制断面测量以及历史洪水调查工作。
1)威胁区域范围划定
根据原有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结合工作底图及地形图数据,通过现场调查复核原有沿河村落山洪灾害威胁区域范围的合理性,有变化的应进行更新。
针对风险识别原则中a、b、c、d、f情况的村落,根据区域地形地貌、沿河分布、居民房屋高程分布情况,现场查勘洪水痕迹,走访农户,综合考虑各类隐患影响,判断山洪灾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村落中可能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在工作底图上实地标绘威胁区域范围及影响河道走向及中心线。
针对分布在山体冲沟汇水影响区的村落(e情况),应根据冲沟上游集水面积、沟谷坡度、土体稳定性及居民房屋分布,现场调查冲沟位置,重点询问强降雨期间汇水情况,综合划定可能威胁范围,并在工作底图上标绘山体冲沟的位置。
根据现场实地调查与访问情况,如核实受山洪灾害影响可能性很小,可对重要村落名录进行调整。
2)河道控制断面测量
对本次调查新增的沿河重要村落开展所在河道断面测量。要求如下:
1.每个沿河村落至少测量3个河道断面,尽量选择在河势平稳、河道顺直处,上下游断面间距可根据村落大小进行调整,一般为间距300-500米左右。
2.每个断面应至少测量8个能反映河道形态的特征点,对于地形变化复杂的断面,应加密测点以反映河道真实形态,并标识成灾水位及洪痕点位置。
3.成灾水位以村落内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最低水位标示,一般根据最低宅基高程或堤防高程而定。若河道两岸只有一边有住户,按有住户的一侧;若两边都有住户,按宅基高程或堤防高程较低的一侧。
4.至少有1个断面测点布置应穿越整个山洪灾害威胁区域,以反映房屋高程分布情况。
5.横断面水上部分应测至历史最高洪水位1.0m以上;对于漫滩大的河流可只测至洪水边;有堤防的河流应测至堤防背水侧的地面;无堤防,但临近隐患50m范围内有房屋分布的,应测到房脚,并向上延伸2m或最高历史洪水位1m以上。
3)小流域基础信息核对
根据地形地貌、社会经济和涉水工程现势性变化情况,以及分析评价工作需要,对防治重点小流域的出口位置、沟道名称、地貌特征、土壤植被和土地利用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对,对有变化的区域提出修改建议。本次全面梳理境内小流域分布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部分集雨面积较小的山丘小流域信息。
4)山洪灾害防治区测站关联情况调查
收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成果相关资料,统计能共享到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平台的自动站点,整理区域范围内所有自动监测站信息,包括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以及自动水位雨量站,整理现有村落测站关联信息。
1.1.2.4分析评价
基于现场调查成果,针对小流域、沿河村落等具体防灾对象开展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小流域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沿河村落危险区划定、预警指标分析计算等。
1.1.2.5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填报
根据重要村落威胁区域划定成果,投标人对相关镇(街道)填报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进行复核。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包括居民户、学校、工矿企业、旅游景点(农家乐)等类型。
(2)测站关联分析
收集江山市已建雨量遥测站的基础资料。包括站名、站址、降雨资料、所在流域信息等。
重要村落与自动监测站的测站关联原则上按照同流域单站就近原则进行关联,关联原则如下:
a.选择位于村落附近或者上游的本流域内的测站;
b.若a不符合,选择位于村庄下游的本流域测站,距离小于2公里;
c.若a、b不符合,选择村庄上游周边流域测站,距离不超过5公里,最大距离不超过10公里;
d.若a、b、c不符合,选择村庄下游本流域或周边流域测站,距离不大于5公里,最远不超过10公里。
对于集雨面积大于30km²的村落,可采用代表测站按暴雨点面关系修正后作为面雨量或采用泰森多边形法、算术平均法等计算流域内多站面雨量进行关联。
按照以上要求,对重要村落现状测站关联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提出优化方案。对于一般村落也需尽量按照要求进行测站关联,以实现防治区村落测站关联全覆盖。根据浙江水文所有山区行政村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山丘区自动监测站点加密后基本可实现就近关联。
(3)调查工作成果
本次江山市山洪灾害调查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两本报告:江山市山洪灾害调查成果报告、江山市山洪灾害补充分析评价报告。
2)一套图件:江山市山洪灾害重要村落分布总图、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山洪灾害威胁区域分布图(img格式)。
3)一个空间数据库:将山洪灾害调查成果制作成空间数据库。
(4)监测预警平台巩固提升
1)山洪灾害基础数据更新维护
收集、整理、汇总山洪灾害基础数据,按照省级提供的山洪灾害基础数据管理模块,进行山洪灾害基础数据的录入、审核、更新与维护。
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包括:防治对象名录、重要村落防御对象清单、转移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河道横断面测量成果、自动监测站名录、村落测站关联情况、重要村落预警指标成果,以及相应的空间数据。
根据省级水利数据仓提供的数据服务,开发数据调用接口,从省级水利数据仓获取和同步山洪灾害基础数据。
2)气象预报预警模块
①预警发布
1.责任人关联
建立预警责任人与沿河村落的关联关系。开发山洪预警责任人维护模块,进行山洪预警责任人更新和维护,确保预警短信发送至关联责任人。
③预警短信监控统计
对短信机运行状态、预警短信发送状态进行可视化监控,统计、查看短信发送总量、发送成功量、发送失败量,并统计发送成功率。
分类统计短信发送情况,包括人工发送量、实测降雨触发准备转移预警短信发送量、实测降雨触发立即转移预警短信发送量、气象预报预警短信发送量等。
对接省级提供的预警短信上报服务,开发数据上报接口,将市级平台预警短信发送量上报至省级平台。
(三)任务清单
江山市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任务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山洪灾害调查评价 |
|
|
|
1 |
山洪灾害调查 |
|
|
|
(1) |
基础资料收集及整理 |
项 |
1 |
|
(2) |
山洪灾害防治区名录复核 |
项 |
1 |
|
(3) |
新增重要防治区村落现场调查 |
|
|
|
① |
威胁区域范围划定 |
自然村 |
286 |
|
② |
河道断面测量 |
自然村 |
193 |
|
(4) |
重点村防御清单填报 |
自然村 |
485 |
包括前期已列入重点防治区的村落 |
(5) |
村落测站关联情况调查分析 |
项 |
1 |
|
(6) |
山洪灾害调查报告编写 |
县 |
1 |
|
2 |
山洪灾害分析评价 |
|
|
|
(1) |
危险区等级划分 |
自然村 |
193 |
新增重要村落 |
(2) |
预警指标计算 |
自然村 |
193 |
新增重要村落 |
(3) |
山洪灾害补充分析评价报告编写 |
县 |
1 |
|
3 |
调查评价成果一张图制作 |
项 |
1 |
|
二 |
监测预警平台巩固提升 |
项 |
|
|
1 |
基础数据更新及接口开发 |
项 |
1 |
|
2 |
气象预报预警模块 |
项 |
1 |
|
(四)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现场调查及测量工作;
(2)现场调查及测量工作完成后20天内完成分析评价工作;
(3)分析评价工作完成后10天内完成调查评价成果数据整理及填报工作;
(4)调查评价成果数据整理及填报工作完成后5天内完成对象清单填报及测站关联分析工作。
(五)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且本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50万元,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六)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期为1年。在售后服务期内,对业主方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解答服务,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技术缺陷予以修改。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完备的服务体系,多样化的服务手段。
服务响应:要求提供5*12小时的实时支持响应服务。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保证随叫随到。要求在24小时内响应招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并进行答复,如有必要,应及时提交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