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背景
2020年12月29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办防〔2020〕283号),要求根据各地山洪灾害防御现状、项目建设需求以及年度财政预算,突出重点,统筹确定2021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确保如期完成。2021年3月15日,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浙水灾防〔2021〕4号),对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要加快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故本项目需开展江山市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结合江山市前期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成果,补充调查评价,提升群测群防体系。
2、采购任务
(一)补充调查评价
(1)开展7个重点集镇调查评价工作;
(2)划定336个沿河重要村落预警水位;
(3)建立江山市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
(二)群测群防体系提升
(1)编制江山市山洪灾害防御指南;
(2)新建7个简易监测预警设施设备;
(3)新建4套声光电预警设备。
(三)山洪灾害系统等保测评
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江山市山洪灾害系统,采用安全技术测评和安全管理测评方式,对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判定受测系统的技术和管理级别与所定安全等级要求的符合程度,基于符合程度给出是否满足所定安全等级的结论,针对安全不符合项提出安全整改建议。
3、技术要求
3.1开展7个重点集镇调查评价工作
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重点及风险程度,复核确定全市山丘区7个重点集镇名录;开展重点集镇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水文气象资料,进行河道断面测量;利用江山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承灾体调查成果,分析集镇现状防洪能力;划定洪水淹没范围、确定危险区,确定预警指标。
根据重点集镇调查评价成果,编写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评估报告,包括重点集镇现状防洪能力、危险区分布、山洪灾害动态预警指标。
3.2划定336个沿河重要村落预警水位
本次项目建设将根据“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两个雨量预警阈值,划定336个临河隐患类重要村落警戒水位和危急水位,建立雨量、水位互补的预警体系,进一步提高山洪灾害预警的可靠度,弥补单独用雨量预警而带来的自身缺陷。
预警水位划定要求如下:
(1)预警水位划定要综合考虑沿河重要村落所处河段河谷形态、洪水上涨速率、预警响应时间、站点位置、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和附近居民生活生产环境等因素,在成灾水位基础上综合确定警戒和危急水位预警指标。
(2)根据控制断面的设计洪水过程线,求得洪峰出现前30分钟对应的流量,由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获得对应危急水位;警戒水位在危急水位的基础上,再往前推30分钟。
3.3建立江山市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
本次项目建设将以已有调查评价成果为基础,结合补充调查评价和实际发生的山洪灾害事件,编制江山市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明确监测站点、预警指标、责任人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山洪灾害危险区风险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主要包括危险区防御对象清单和危险区监测预警体系清单,编制内容要求如下:
(1)危险区防御对象清单
危险区防御对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危险区名称、风险等级、现状防洪能力;危险区居民户数、人口数;各户户主、转移责任人信息及联系电话。
(2)危险区监测预警体系清单
危险区监测预警体系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区名称、水雨情监测设施配置、预警阈值设定、临时避灾场所容纳能力等。
3.4编制江山市山洪灾害防御指南
本次项目建设需编制《江山市山洪灾害防御指南》,进一步细化山洪灾害防御环节,优化山洪灾害防御流程,明确山洪灾害防御职责分工。指南编制参考框架如下:
(1)基础工作(含责任落实、汛前检查、预案管理、致灾因子监测);
(2)监测预警(含预报预警、短临预警、监测预警、人工预警);
(3)应急响应(含预报预警蓝色响应、预报预警黄色响应、预报预警橙色响应、预报预警红色响应、准备转移预警响应、立即转移预警响应、抢险救援)。
3.5新建7个简易监测预警设施设备
本次项目建设将结合沿河重要村落预警水位划定工作成果,选取长台溪为典型流域,配合声光电预警设备安装一批简易水尺。简易水尺制作参数及安装要求如下:
(1)制作参数要求:
材质宜选用铁板,双层搪瓷;
长度不小于1.2m,宽度不小于8cm。
(2)安装要求
布设原则一般在沿河村落较平顺段山洪沟河道;
有条件的,可在河边较近的固定建筑物或岩石上设置水位尺,无条件的可在岸边修建简易的水尺桩。
水位尺上要标注水位刻度和预警水位,并要保证长期洪水冲刷情况下坚固耐用;
水位尺的刻度以方便观测员直接读数为原则。
3.6新建4套声光电预警设备
本次项目将推进声光电新型预警设备建设,选取长台溪为示范流域,结合前期山洪灾害调查结果和现场实地调查情况,对流域内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沿河村落安装声光电预警设备。
单个声光电预警设备配置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遥测终端 |
LoRa、GSM/GPRS通信 |
台 |
1 |
2 |
雷达水位计 |
0~40m |
个 |
1 |
3 |
预警喇叭 |
|
块 |
1 |
4 |
报警灯 |
|
块 |
1 |
5 |
翻斗式雨量计 |
0.5mm翻斗式 |
套 |
1 |
6 |
供电系统 |
|
套 |
1 |
7 |
线缆、支架及附件 |
|
套 |
1 |
8 |
安装调试 |
|
项 |
1 |
声光电预警设备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遥测终端
遥测站可定时自报或按设定的条件主动上传数据。自动响应中心站召测指令。遥测站响应中心站要求或指令,上传数据。现场全中文显示水雨情数据,包括当前数据、历史数据、系统信息。具有记录功能,可按设定的要求,记录各类数据。大容量数据固态存储,可由中心站远端调用或现场读取。
监测区域传感器可以采用DTU、RTU的方式进行传输。接收机出来后直接接入外置DTU、RTU模块,通过DTU、RTU的方式传输到控制中心。控制中心需要有固定IP。
DTU、RTU模块传输的优点为:无需通视,建设费用低。
DTU、RTU模块传输的缺点为:传输带宽小,需要定期给移动运营商支付通讯费用。
(2)雷达水位计
本次水位传感器采用雷达式水位计,其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测量范围:0.8-35m;
●测量精度:±3mm;
●测量时间:20秒(SDI12)或30秒(4-20Ma);
●天线波束角度(宽波):12°;
●供电范围:9.6-28VDC,典型:12-24VDC;
●测量时耗电量:<140mW(<12mA,在12V时最大电流为12mA);
●通讯接口:4-20mA,SDI-12,RS-485,两线制(SDI-12协议);
●相对湿度:0-100%;
●保护等级:IP67(浸没深度最大1m;浸没时间最长48小时)。
(3)翻斗式雨量计
承雨口口径:Φ200+0.6mm;
分辨率:根据年平均降雨量确定,可选0.2/0.5mm;
雨强测量范围0-4mm/min(允许通过最大雨强8mm/min);
测量精度:0.5mm;
工作环境:温度-10℃-+50℃,湿度<95%(40℃);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16000h。
(4)供电系统
此类站点都处在偏僻、交通不便、供电困难的地区。这些地点大多没有交流电源,即使有其电源质量和可靠性都很差,电压和周波极不稳定,停电频繁。因此,遥测站供电采用蓄电池组供电、太阳能电池浮充的供电方式。根据《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2003)遥测站全部由电池供电时,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30天以上,用太阳能浮充蓄电池供电,应保证设备能长期可靠工作的要求,以及遥测站正常工作时5分钟采集一次、15分钟上报一次和特殊情况下的加报及中心站招测的特性,结合已建遥测站的运行情况,蓄电池和太阳能电池板应不低于如下要求:
①蓄电池
●电池类别:密封免维护电池或固体电池;
●电压:12V,允许变幅-10%—+20%;
●电流:发射机功率5W(GSM)时,应能瞬间提供3A电流;
②太阳能电池板
●类别: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
●工作电压:不低于17V;
●最大功率:不低于6W。
4、采购清单
江山市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补充调查评价 |
|
|
|
(一) |
山丘区重点集镇调查评价 |
个 |
7 |
廿八都镇、保安乡、塘源口乡、张村乡、长台镇、四都镇、新塘边镇 |
(二) |
沿河村落预警水位划定 |
个 |
336 |
临河隐患类重要村落 |
(三) |
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 |
项 |
1 |
|
二 |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
|
|
|
(一) |
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南 |
项 |
1 |
|
(二) |
声光电预警设备 |
套 |
4 |
|
(三) |
简易监测预警设施设备 |
|
|
|
1 |
水位尺 |
个 |
7 |
结合声光电设备,选择一条典型小流域沿线设置 |
三 |
山洪灾害系统等保测评 |
个 |
1 |
|
5、进度要求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工作。
6、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成果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7、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且本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15日内支付75万元,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