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信息化运维(2020 年佛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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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发布 69页 文档编号:202007130000087609 需下载券:10
佛山市自然资源信息化运维(2020 年佛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运维)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  为无效响应。

2.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佛山市自然资源信息化运维(2020 年佛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运维)

 

1 项

 

2020 年 11 月-2021 年 10

月为期一年的项目运维

 

人民币 1,710,000.00 元

一、 项目背景

(一)项目建设背景

2016年佛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采用“一市四区”大集中的建设模式,以确保全市步调一   致,并尽量节省整体的经费投入。为满足一市四区各类业务应用需求的及时响应,保证系统的长   期、稳定运行,要求必须提供一整套切实有效的不动产登记电子政务平台,以完成佛山市不动产   登记业务应用系统的搭建、管理、维护、更新及各类数据共享交换。

截至2020年6月,佛山市一市五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及不动产登记部门、下属镇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各事业单位和使用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的其他部门(如各区行政中心“一门式”、房管部   门及各镇的房管所等),用户总数为2950个,使用系统收件238209宗,权籍调查受理37814宗,使   用权登记8617宗,房屋登记237354宗,查封登记23441宗,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07687份,不动产登   记证明147958份,档案入库归档373812宗。

(二)业务需求

面对“一市五区”不动产业务量大、数据量大、人手少、需求多的实际情况,不动产登记管   理系统需要专业稳定的技术队伍进行定期维护,保障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2020年度的正常运行。

通过在系统应用中对支撑平台、功能模块、数据库、GIS服务及交换服务的日常维护和调整,   确保系统性能稳定,功能应用高效运行。

(三)国内同类型项目的基本情况

依据国土资源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署,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相   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各兄弟地市均已不同程度上完成了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的建设,在经过较长   周期的实际磨合及使用之后,随着业务系统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在实际工作要求下,需要不断得修改完善。

二、 服务期

2020 年 11 月-2021 年 10 月为期一年的项目运维。

三、 建设目标

通过对系统的“运维”,保障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 2020 年 11 月-2021 年 10 月的正常运行。完成采购人信息化资源的维护,包括数据维护、系统维护、数据分析及处理服务、业务办理规则调整升级等,提升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程度,保障采购人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

四、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属于信息化维护项目,服务对象包括:一市五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及不动产登记部门、   下属镇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各事业单位和使用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的其他部门(如各区行政中心“一门式”、房管部门及各镇的房管所等)。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一)系统维护与调整服务

  1. 1.软件系统安装与配置服务: 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ArcGIS、AutoCAD、打印等插件的安装及简单配置;对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服务端的安装、调试及升级;对系统应用过程中的故障及异   常进行排除;对客户端环境的安装及调试;解决系统使用中发现的功能缺陷。
    1. 2.软件系统维护
    • (1)业务应用维护:包括日常的安装、配置和业务功能模块维护。
  2. (2)业务模块维护:机构和人员调整维护、权限和业务功能调整维护、流程维护与调整、业务规   则维护与调整、业务表单维护和报表维护、界面定制与维护,组件和 GIS应用维护与调整, 业务工作表及数据关系维护,系统报错及 BUG 处理。

    • (3)查询统计功能维护:针对系统中各类查询统计报表功能的完善、调整、配置及维护。包括对   绑定数据集的调整维护;对查询条件及规则的调整维护;对打印输出样式的调整维护;对查   询统计数据项及公式的调整维护。
    • (4)数据管理功能维护:包括对基础数据、成果数据管理应用功能的完善、调整及维护。对权籍   调查、业务登记成果及档案数据维护应用的数据的调整维护;对 GIS空间数据及图形服务的调整维护。
    • (5)系统协同共享数据接口服务模块日常运维维护,主要包括:
      • 1)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协同接口。
      • 2)面向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检察院、法院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服务,满足上述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查验需求的信息共享接口。
    • 3)根据国家、省级、市级的要求及实际需要与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三级查询、   粤省事、粤商通、联合测绘系统、监管模块(软件)、市“一体化”平台、各区“一门式”、   各区已对接的区级信息系统、监察系统、综合展现平台、廉政风险防控平台、数建局数据对接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的所有数据交换。

    • (二)不动产数据修改服务

      数据维护人员要按照数据修改的相关要求开展数据修改工作,并撰写数据修改日志,详细记录数据修改的情况,包括修改申请人、审核人、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修改原因等,内容包 括:

    • 1.业务数据日常维护:业务审批数据及成果数据的日常修改。
    • 2.GIS数据维护:GIS 空间数据的入库与更新及图形数据的日常修改。
    • 3.基础数据维护:基础地理数据及参考分析数据的日常修改。
    • (三)数据处理及分析服务

    • 1.日常的数据统计及导出、数据提取等。
    • 2.数据库定期检查与备份,每月定期优化数据库,保证数据库的功能和性能最优化,建立月度运维台账并报送采购人。
    • (四)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在合同期内,需要安排至少 3 人提供现场驻场技术服务,帮助用户解决疑难问题。为 2020年 11 月-2021 年 10 月系统、数据的正常使用提供服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1.制定培训计划,对采购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 2.跟踪系统应用情况,记录系统使用问题及 BUG,及时提交并解决问题。
    • 3.根据系统优化情况,及时对前端应用功能进行升级和更新维护。
    • 4.更正软件或数据自身隐藏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备案。
    • 5.协助分析业务问题,对业务办理中出现的数据、逻辑等疑问进行排查和解疑。
    • 6.解决因历史数据不全、关系缺失造成的业务停滞问题,通过与采购人及相关人员沟通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 7.负责相关功能及问题的测试工作,保证上线业务在系统中的正常运行。  

    • 五、 执行技术标准
    • (一)整个项目的技术实现方法和路线。

      1. 1.空间关系数据库技术:数据服务器采用目前流行的数据库 Oracle11g。入库的成果数据通过ArcGIS 组件技术存储于后台服务器的 Oracle11g 空间关系数据库中。
        1. 2.ArcGISServer 平台:ArcGIS Server 是一个发布企业级 GIS 应用程序的综合平台,支持的GIS 软件可以集中管理并且支持多用户,包括先进的 GIS 功能,并且用行业标准来创建。
        2. (二)系统建设遵循的依据和参考规范。

        3. 1.行业规范、标准
        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8.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9.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
        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11.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
        12. (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2015)
        13.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4. (11)《房屋登记办法》
        15. (12)《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16. (13)《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 (14)《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15-2007)
          • (15)《土地登记规则》
          • (16)《土地登记办法》
          • (17)《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 (18)《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 (19)《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 (2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 (21)《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 (22)GB/T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1999)
          • (23)GB/T 7929——1995《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1995)

          • (24)GB/T 5791——93 《1:10000 地形图图式》

          • (25)DD2006-06《数字地质图空间数据库标准》
          • (26)《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2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 (28)《土地承包法》
          • (2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 (3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 (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 (32)《森林法》
          • (33)《森林法实施条例》
          • (34)《林业统计管理办法》
          • (35)《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GB/T26424-2010)
            1. 2.软件工程标准

            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或标准进行,在项目的每一阶段,需要提   交相应的完整的设计和开发文档。

          • (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
          • (3)GB/T17544-1998《信息技术 软件包 质量要求和测试》
          • (4)GB/T12504-199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 (5)GB/T12505-19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
          • (6)GB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 (7)《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
          • (8)《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GB/T15532-1995
          • (9)《软件维护指南》GB/T14079-1993
          • (10)《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11)《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 (12)信息产业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系统建设的文件和规范
          • (13)新增加的标准规范

            • 六、 成果技术要求

            运维工作需基于现有佛山市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保持现有业务系统操作风格和方式方法,   提高采购人及相关人员办事效率,需使用浏览器完成业务处理(MIS)和地图应用(GIS)等全部 工作。

          • 七、 人员要求

            投标人对本项目应设立一名项目负责人和至少两名项目成员的项目小组,负责合同执行全过   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对不动产登记业务领域知识、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库具有较深   认识(包括数据库结构、系统运行、维护等方面)。

          • 八、 项目提交成果

             项目维护过程文档,电子版及纸质版均须提交(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 九、 保密要求

            在项目开展之前,采购人与中标方签订保密协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   解除而失效。

            十、 验收要求

             2021 年 10 月 31 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维护工作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 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到合格为止,否则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最后一笔款项。

          • 十一、 报价要求

          • 1.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
          • 2.报价中包含人员培训费、各种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 3.对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而定。

          • 4.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
          • 十二、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 1.2020年合同生效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 2.服务期满 5个月且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应维护工作的 30 日内,即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 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 3.服务期满 9个月且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应维护工作的 30 日内,即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 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 4.2021年 10 月 31 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维护工作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整理有关的资料移交采购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 (1)合同;
          •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 (3)中标通知书。
          • 6.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   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   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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