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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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2023年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
1 |
项 |
一、工作范围: 本服务需求的系统维护是指南宁市机动车维修与检测监控系统、南宁市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南宁市交通运输治超系统、南宁市重点运输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南宁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系统、南宁市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南宁市溢油监视监测雷达系统、南宁市轨道交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南宁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综合数据平台、南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平台等11个系统的维护及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智能化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 (一)完成合同期内11个系统的软硬件维护。 (二)合同期内根据实际需要完成11个系统部分功能的优化升级。 (三)完成合同期内11个系统的数据维护管理工作。 (四)协助完成合同期内11个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五)合同期内完成11个系统运维总集成服务:配置专业工程师驻场服务,做好11个系统硬件、网络、数据库、软件运维、信息安全、平台展示、应急管理等工作的综合集成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六)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二、服务内容: (一)南宁市机动车维修与检测监控系统: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完成维修站(M站)数据接入,与检测站(I站)数据保持实时互联互通,形成I/M站对接数据分析和报表导出功能。 7、完成检测站接口开放的调试工作,至少可以接入2家以上下级平台。 8、完成与运政“人车证”数据对接,增设营运车辆超期维护和超期检测明细统计功能。 9、增加“电子健康档案”、“尾气治理”数据查询的微信小程序。 10、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二)南宁市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企业平台接入测试。为企业平台接入提供数据核对、接口测试及相关联调工作。 7、按采购人要求,以短信或微信或公众号等通讯方式向指定人员提供相关监控数据,并在平台里记录。 8、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三)南宁市交通运输治超系统: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四)南宁市重点运输场站视频监控系统: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五)南宁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系统: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增加考试过程人脸识别功能。 7、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六)南宁市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7、全面收集、分析、整理车辆动态监管信息,自动完成针对接入平台系统的道路运输企业及社会化动态监控平台进行的每周、月度、年度考核,并提供考核所需数据及其他所需数据(要求在每月的三个工作日前提供上一月份的数据分析报表,每周五前报本周监控信息)。生成动态运行数据有关统计情况报告,发送至相关部门并提示接收。 ▲8、平台坐席监控。设立7×8小时监控坐席,落实监控人员,确保对接入的企业平台进行实时有效的监控,及时报送监控数据信息,并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意见。 9、驻场人员通过查岗考核等方式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营商平台的动态监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 ▲10、按采购人要求,以短信或微信或公众号等通讯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相关监控数据,并在平台里记录。 (七)南宁市溢油监视监测雷达系统: 1、终端设备维护。包括(但不限于)15个溢油探测器、15个综合数据传输采集处理设备(RTU)、15个声光报警器,完成设备故障定位、排除、软件维护(含系统软件、支撑软件等)、设备维修、理配线、设备及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对于损坏导致无法正常运行的终端设备则需要进行设备更换,更换所需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2、后台系统及其设备维护。包括3台数据服务器、3套中心控制系统(软件、C/S架构),完成完成设备故障定位、排除、软件维护(含系统软件、支撑软件等)、设备维修、理配线、设备及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3、运营商通信租赁服务。 (1)综合数据传输采集处理设备(RTU)物联卡服务,用于15个溢油监测点。 ▲(2)每个溢油监测点使用一张物联卡(4G卡),使用流量为1G/月/张。 4、其他设施维护。包括溢油监测器安装辅材、供电线缆、设备安装与调试。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负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系统设备巡检并形成相应记录。 6、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八)南宁市轨道交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7、完善和优化系统功能。(1)匹配完善轨道各线路ACC15分钟断面客流数据。(2)优化系统内业务数据算法。 (九)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全部数据导入到其他相关系统,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十)南宁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综合数据平台: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十一)南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平台: 1、系统功能模块维护。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日常维护,形成故障排除技术工作机制。 2、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完成系统安装、配置、升级、运行监控、分析及优化工作。 3、系统数据维护及管理。完成数据服务程序的日常升级维护、数据核对、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备份、数据共享与恢复、故障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安全管理支撑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系统漏洞扫描、安全测试、漏洞修复等工作。 5、系统巡检。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系统软硬件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6、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7、完善和优化系统功能。增加“待办事项”的日期筛选。 8、督促下级平台优化完善热门上车地点的详细地址数据。 (十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智能化项目设备: 1、功能应用设备(含配套的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不包括设备更换)故障定位、排除、设备安装与拆卸、理配线、厂商功能升级。 2、网络配套设备(含配套的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不包括设备更换)故障定位、排除、设备安装与拆卸、理配线、厂商功能升级。 3、网络安全设备(含配套的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不包括设备更换)故障定位、排除、设备安装与拆卸、理配线、厂商功能升级。 4、指派专人驻场维护,每日对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智能化设备进行检测及记录,提供巡检记录。 5、运维响应。7×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响应。 (十三)运维报告和运维制度: 1、完成本项目各信息系统运维报告。每月15日前提供上一个月的运维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各信息系统的登录情况、功能运行情况、安全运行情况、数据运行情况、系统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或建议等内容。 2、协助采购人完善本单位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内容。 三、驻场人员服务要求: ▲驻场维护小组人员不少于6人。(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场维护小组维保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176.6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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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个日历日内。 ▲二、服务时间:自2023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 四、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根据本项目所有要求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详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针对“服务需求一览表”的工作范围内容制定。 ▲2、报价必须含以下各项费用,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本项目涉及的设备零配件更换(不含前文约定的南宁市溢油监视监测雷达系统终端设备更换)等零星开支由中标人支付,总费用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4)系统功能出现故障予以恢复。 (5)其他(如备品备件的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从合同签订且全部维护人员到位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服务满3个月且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60%的合同费用;服务期满且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支付合同余款。 ▲4、中标供应商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禁止复制、传播及引用所接触到的采购人任何业务数据、工作计划等信息。如出现业务数据泄露情况,将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项目维护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文件,中标供应商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所派驻的维护人员身份及数量必须与投标时一致;实施期间维护人员如有变动必须书面向采购人申请,经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替换驻场维护人员。 6、中标供应商提供驻场服务,必须严格保证投标响应的人员数量进行驻场值守,采购人有权随时进行抽查并进行考勤备案,在服务期内,若驻场人员出现缺勤情况累计达10次的,采购人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并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采购人每受理服务范围内的投诉业务一次(因不可抗力事件除外)或每次系统软硬件故障发生后7天内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经过核实为中标供应商责任的,则支付时扣除合同款200元,累计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 ▲8、中标人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相关要求,对本次所维护的信息系统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对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要按照采购人制定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同时,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将组织开展运维设备的验收及交接工作,中标供应商应确保交接时维护范围内的所有信息系统均能正常运行,系统存在故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修复后再进行交接,否则,视中标供应商未履行合同约定(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按合同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其他说明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 (二)其他: 1、是否进行演示:否。 2、是否要求提供样品:否。 3、是否现场踏勘: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