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
二、采购预算价:1200000.00元
三、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处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及《长江流域(片)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 制技术细则》的技术要求,编制《湘潭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服务内容
总结“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与经验;系统分析水生态环境状况,识别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建立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充分考虑我市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制定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指标体系,兼顾必要性和可达性,科学确定阶段目标;根据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污染减排、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任务,提出项目清单;为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从组织领导、法规标准、经济政策、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公众参与等方面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及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
3、服务周期:2020 年 12月底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4、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规划以外的项目,中标人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工作完成进度付款。合同签订7天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提交项目初步成果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60%;剩余40%在提交项目最终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支付。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