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8〕229 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利用开发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 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矿地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18]87 号文)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资源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拟对余姚市梨洲街道金石建材有限公司废弃矿山进行综合治理,消除废弃项目边坡潜在边坡安全隐患,恢复生态环境, 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益。该废弃矿山为废弃矿山治理三年行动中任务名单。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保护项目地质环境,合理开采,促进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项目区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就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针对开发项目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提出项目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技术措施,并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落实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土地复垦义务人合理用地、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及保护生物多样性,对开采项目土地复垦实施管理,同时为主管部门对项目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根据要求,项目施工设计内容包编制人员野外实地调查、访问以及收集有关项目现状情况及资料,并对项目区域及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土地资源、水土环境污染进行详细调查并数码摄影,还需分析评估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预测项目区及可能的影响范围内采矿活动对各地质环境问题影响程度,出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内容,必须符合《余姚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余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浙江省余姚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的相关要求。
三、提交成果
1、《余姚市梨洲街道金石建材有限公司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施工设计方案》。
四、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成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