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开展杭州市水利建设行业监管和水利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
二、项目须执行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 号)、《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 号)、《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 49 号)、《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杭 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杭林水[2008]298)、《杭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杭林 水[2009]15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导则》,《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指导手册》。
三、服务内容:
1、质量监督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助开展杭州市市级在建在监混凝土拱坝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含标化工地监督),频率不少于 1 个月/次。每次监督检查出具书面报告,服务期满后出具质监服务总体报告。
2、质量抽查服务要求
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对采购人指定的 6 个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各 1 次;对采购人指定的 10 座杭州市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各 1 次;对富阳、临安、桐庐、建德 4个地区 2019 年监督抽查的山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每个地区检查 1 座;对采购人指定的 5 个杭州市河道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抽查各 1 次。项目具体分布情况见下面附表。每次监督检查出具书面报告,服务期满后出具质量抽查总体报告。
农饮达标提标工程抽查表
区、县(市) |
建德 |
桐庐 |
富阳 |
临安 |
淳安 |
随机 |
合计 |
抽查(座) |
1 |
1 |
1 |
1 |
1 |
1 |
6 |
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抽查表
区、县(市) |
建德 |
桐庐 |
富阳 |
临安 |
淳安 |
余杭 |
合计 |
抽查(座) |
2 |
1 |
1 |
4 |
1 |
1 |
10 |
山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表
区、县(市) |
建德 |
桐庐 |
富阳 |
临安 |
合计 |
复查(座) |
1 |
1 |
1 |
1 |
4 |
河道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抽查表
区、县(市) |
淳安 |
建德 |
临安 |
合计 |
抽查(个) |
1 |
3 |
1 |
5 |
具体项目 |
千岛湖上游中小流域治理工程 50 公里 |
后源溪治理工程 19 公里、寿
昌江大同溪治理工程 6.19 公
里、胥溪治理工程 10 公里 |
昌北溪龙岗段治理工程 3.99 公里 |
|
3、安全监督服务要求
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为采购人对杭州市辖区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市本级八堡工程安全检查 2 次,各地在建水利工程(1-2 个)和各地运行工程(1-2 个水库或水电站) 安全检查,另外对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检查。每次监督检查出具书面报告,服务期满后出具安监服务总体报告。为采购人的“双随机”、“安全月”等其他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调查任务提供技术支撑。
4、服务创新成果
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在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质量监督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社会服务、安全监督等本专项相关领域,总结监督检查管理经验,完成一份水利工程“强监管”调研报告。在服务期内, 选择服务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开展地方标准制订或其他技术创新工作,合同验收时至少完成一项地方标准初稿制订或省级以上报送奖项的科技成果初稿并完成供应商内部技术审查。
5、人员要求及单位要求
提供技术人员 4 人以上、后勤保障人员 1 人(专职司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名,水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项目经历,年龄在 55 周岁(含本数)以下;专业工程师 2 名,具有丰富的项目经历,年龄在 45 周岁(含本数)以下,具备水工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内业及档案管理人员 1 名,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档案管理岗位证书;协助现场监督人员若干,具 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投标人具有混凝土拱坝工程咨询、设计、监理等相关经验。
四、服务要求
1、办公要求
以上项目成员中至少 2 名专业工程师及内业档案管理人员共 3 人应专职于本项目,在采购人住所集中办公。采购人提供办公地点,投标人自行负责办公桌、会议桌、办公设备、通讯、交通、食宿等,并提供一辆商务车和配备专职司机常驻。
项目参与人员履行合同期间,如有人事变动原因要求更换人员的,或者其他不满足本项目工作要求的,投标人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予以更换,更换替补人员资历应不低于原投标人员资历。除协助监督人员外,投标承诺到位技术人员无故未参加项目活动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民币。
2、服务期:1 年。
3、工作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日常管理。
4、工作内容:履行规定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内容,及时出具日常报告和(年度)总体报告,提交技术 创新成果。
5、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整个项目的验收,中标人积极配合。
6、其他:因客观原因限制和专项资金支付需要,本年度专项需集中在 8-10 月份基本完成服务内容。本项目合同内仅要求提供创新成果初稿,但最终创新成果是否取得将影响服务商是否具备下一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投标资格。
五、投标方案要求
1、符合质量(监督)规程、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混凝土拱坝工程(1 座)质量监督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工作资源投入、质监检查开展计划、检查重点,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以及检查后督促整改到位措施。
2、农村饮用水工程(6 个)、山塘综合整治工程(10 座)和河道中小流域治理工程(5 个)抽查实施方案,包括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检查、工程实体质量、质量档案检查、工程质量监督履职情况检查等。
3、符合现行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规程、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安全监督实施方案,包括水利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计划、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和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检查的重点、 检查内容等,并根据检查内容制定检查评分表。其中,安全监督主要工作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第三部分第五项杭州市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全部事项。
4、对于参与本项目人员的内控制度,包括派驻本项目人员安全管理、廉政管理、考勤管理等各项内 控制度。规范审核质量资料、编写监督检查报告等内务,以及列席有关验收会议,规范的档案整理工作等服务。
5、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应该明确表示,在提交的标书中 安排的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固定职员(需提供社保或事业单位在编人事证明);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标书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资质情况等;
6、协助招标人开展工程监督其他工作的优惠条件及派驻人员专职本项目的特殊承诺;
7、本项目验收方案(须提请采购人确认);
8、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制定相应的投标方案。
六、商务要求:
1、支付方式:分两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并复核中标人进驻常驻人员和设施设备(包括车辆)后支付一期合同款,一期合同款为合同价的 30%;2020 年 12 月 15 日前,中标人完成合同工作并通过验收,采购人支付二期合同款, 即合同价的剩余 70%;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2、合同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不少于 4 份。(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七、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采购需求要 求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响应将被拒绝。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监狱企业)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价格按比例扣除后评审。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