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临港新片区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目前在建包括房建项目、市政项目、水务项目、绿化园林项目。新片区在建项目数量多、专业覆盖广、管理难度大,并将持续一定的周期。
新片区的成立仅有四周年,面对如此庞大的开发建设规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压力巨大。目前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人均监督面积超过 100 万平方米,远远超过《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考核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23】656 号)中规定,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人均不得高于 60 万平方米的标准,监督人员亟待补充、监督能力亟待提升。
二、采购目标
为了缓解临港新片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压力,拟通过购买专业技术支持方式进行协助监督,按照监督要求开展协助监督管理工作,降低监管风险,确保监督项目受控。同时,通过引进专业管理力量,优化监督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提高监督工作成效。
三、服务范围
本次采购服务空间范围包括临港新片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包括房建、市政交通、园林绿化、供排水、水利等)和装饰装修及修缮等纳管的工程。服务单位对临港新片区范围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开工报送)的上述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协助监督管理工作。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主要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季度检查:根据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工作要求,对新片区在建项目进行每季度平均不少于 500
工地次协助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市场等行为及现场实体进行检查。
(2)专项检查:借助专业技术团队支撑进行各类专项检查,对重大项目、社会民生项目、高新产业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及其他管理薄弱的项目,开展常态化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督促落实闭环销项。另一方面,根据市里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重点领域或者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专项协助治理工作,降低事故隐患。
(3)技术咨询:①根据临港新片区建设管理特点和监督管理内容,结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并细化临港新片区监督管理职责、工作流程、监管模式、工作机制、监督要点等,优化监管机制和监督方式,形成适合于临港新片区的监督管理业务文件。
②根据监督管理要求,结合管理体系相关的规范,梳理监督管理目标、组织环境、管理运行等,形成体系化的内部监督管理文件。
六、具体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数量要求:至少设置 9 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包含市场行为检查 1 人、安全行为检查 2 人、质量行为检查 2 人。
资格要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得低于 60%。
(二)成果文件要求
本次采购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①季度检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
②技术咨询:监督业务手册、管理手册。
(三)采购内控要求
加强对服务质量管控,依据新片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特点,及时要求服务单位调整服务方向与重点, 最大限度发挥本采购服务效用。最终,实现一线监督管理有效实施,新片区质量安全风险总体可控的目标, 保障新片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助推新片区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七、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招标方和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下款要求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下款的付款前提均为中标人已向招标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2)季度检查和专项检查按季度据实结算,技术咨询待成果文件定稿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结清。注:最终结算费用总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并按实结算。
八、考核办法(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确定为准)
被考核单位: 考核周期: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评分 |
考核得分 |
备注 |
技术服务人员 (30 分) |
技术服务人员数量相符(高于原技术服务人员数量的情况除外)(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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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人员与送报人员资质相符(高于原报送人员资质的情况除外)(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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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临港质安监站管理,按时到岗开展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工作,不出现迟到早退情况(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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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数量与质量 (40) |
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完成每季度和专项检查数量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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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期间按规定配备个人安全防护措施(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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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响应临港质安监站检查工作要求,监督检查过程操作规范、公平公正,隐患记录完整、清晰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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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交付成果资料,并进行档案整理、归档等(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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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 (20 分) |
按时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内容,编制监督管理手册、制度、总结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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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内容、形式、成果资料符合临港质安监站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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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与保密 (10) |
强化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积极维护新片区监督管理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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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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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每季度检查完毕进行考评汇总;2.考评总分为 100 分,实行扣分制;3.每轮考评结束,得分 85 及以上为优良,全额支付当次服务费支付,70~85 分为合格,支付当期 90%服务费,70 分以下为不合格支付当期 80%服务费;4.如果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下,被考核单位要进行内部整改;5.一年内连续 2 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资格审查要求包 1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项目级/包级 |
1 |
自定义 |
(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投标无效: |
(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要求); (2) 投标人不符合下述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未被列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人不符合《上海市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 七条规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包 1 |
2 |
自定义 |
(二)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的,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应分别提供): |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未提供或者提供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 投标截止前 3 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 |
包 1 |
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符合性要求包 1
序号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项目级/包级 |
1 |
(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1)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或签字盖章不齐全的; (3) 采购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未提供有效的认证 证书以及完整的节能产 品承诺书的(若有); (4) 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 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6)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8) 出现提供虚假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 (9) 投标人存在法定串通投标情形的; (10)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 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的; (11) 投标文件不接受招标人约定的付款条件的; (12) 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要求的; (13) 出现不符合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包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