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对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完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最基本组成部分,在深化落实省级、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接各项宏观战略性目标分解落实的同时,坚持生态保护与城乡发展并重,统筹管控全域各类建设空间,侧重实施性和操作性,是编制详细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强蛟镇隶属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位于宁海县东北部,地处象山港尾,距宁波约58公里。东濒黄墩港,北连象山港,与象山、奉化隔海相望,呈三角半岛形。
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全域管控的作用,处理好承上与启下、发展与保护、增量与存量之间的关系,高质量地构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特编制《宁海县强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二、项目范围
本次规划涉及的编制范围为宁海县强蛟镇行政边界范围。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规划依据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等要求开展编制,科学合理编制本次宁海县强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五、规划主要内容及深度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将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落到实地;统筹划定落实“三条基本控制线”和其他重要空间控制线边界和坐标;确定地块用途,并明确管制规则;突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类设施的深化布局;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并提出详细规划编制指引、标准和要求。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强蛟镇未来一定时期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修复、整治项目及用地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从战略性规划到实施性规划的重要节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础研究
分析强蛟镇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研究识别土地性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制约因素,研究未来发展在生态、保护、人居环境、空间安全方面可能面临的风险,研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对强蛟镇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强蛟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2 定位与目标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强蛟镇的总体定位要求、主要职能分工和管控要求,综合确定总体发展定位、承担职能、产业导向等,突出城镇特色。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强蛟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
3 用途分区与控制线管制要求
落实宁海县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用途分区的范围边界和面积,结合乡镇实际,进一步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和政策导向,明确各分区的规划用途及用地地类和禁止准入规则。按照国家要求将宁海县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到边界坐标,划定重要基础设施及廊道控制线、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控制线、重要公共服务设施控制线等控制线。
4.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
结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立足自然资源本底,统筹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分析人、地、产、城、交通关系,确定城镇、产业开发的轴带和重要节点,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构建强蛟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围绕规划管控目标、方向及上位规划下达的指标,优化用地布局,研究各类用地增加、减少的相互关系和比例情况,制定规划期内乡镇主要用地地类结构调整方案,编制结构调整表。
5 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
落实宁海县国土空间规划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等生态空间综合整治的要求。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农用地综合整治的要求,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潜力和集中区域,结合现状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可挖潜能力,制定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重点区域。落实上位规划对城镇闲置用地、旧工业区等低效利用空间和历史传统街区提出的有机更新目标、要求和划定的重点区域。涉海乡镇应按照行政职能,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海洋空间整治修复目标、内容和措施要求。
6 城乡发展与布局优化
研究村庄区位条件、发展趋势、空间形态与用地构成,细化引导、管控要求,进一步明确村庄等级结构和职能分工,形成各村庄差异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根据上位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优化产业结构,构建产业平台,落实产业空间布局,提出产业空间优化与整合提升的原则与措施。
7 综合支撑体系
落实宁海县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交通系统布局要求,深化乡镇交通网络,明确道路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布局,进一步突出城乡一体化要求。落实上位规划对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及配套指标,构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乡村社区生活圈。落实上位规划对能源、信息、给水、排水、环保环卫、殡葬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要求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线网走向。根据上位规划评估的灾害风险类型和主要的安全防灾问题,落实各类防灾基础设施、应急服务设施、避险通道的规划要求。
六、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1、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图集和附件构成;2、技术文件,包括规划说明、分析图集、数据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