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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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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030000093496 发布时间:2020-08-03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服务内容为14幢学生公寓委托管理,服务地点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校内。

★标段一:东组学生公寓(即学思园1、学思园2、学思园3、学思园4、学思园5、学思园6)、专家楼和东生活区广场;

项 目

管理站

宿舍楼号

房间数

(单位间)

建筑面积

(单位平方米)

可容纳学生数(单位人)

学生公寓

X1-X2

学思园1

152

15597.30

1755

学思园2

199

X3-X4

学思园3

77

11509.70

1321

学思园4

153

X5-X6

学思园5

152

14681.80

1755

学思园6

199

专家楼

专家楼

45

2678.80

270

生活区
广场

东区生活区广场,面积约为5400平方米

★标段二:西组学生公寓(即文思园1、文思园2、文思园3、文思园4、文思园5、文思园6)、文汇楼和西生活区广场。

项 目

管理站

宿舍楼号

房间数

(单位间)

建筑面积

(单位平方米)

可容纳学生数(单位人)

学生公寓

X7-X8

文思园1

124

16539.50

1936

文思园2

203
 

文思园3

181

16856.80

2195

文思园4

199

 

文思园5

197

16673.20

2289

文思园6

199

文汇楼

文汇楼

164

9752.80

656

生活区
广场

西区生活区广场,面积约为5400平方米

注:因该项目服务范围较广,建议投标人勘察现场。联系人:徐老师 13511556239。因疫情期间出入校园人员的相关要求,请在8月7日16:00前将进校人员(每单位不多于2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进出车辆车牌号发送至手机13511556239,统一办理进出手续,因个人身体情况、“苏康码”或“淮上通”等导致无法进校的,由报名单位承担责任。进入校园人员做好个人防疫事项,并自觉服从学校防疫管理。

★二、服务内容(适用各个标段)

(一)学生公寓

1、公寓内学生在公寓内的管理、日常行为教育,配合学校学生公寓党建、团建及其它服务工作。

2、公寓楼内部公共区域卫生。

3、公寓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及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4、配合学校在学生公寓内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和星级文明宿舍工作。

5、学生宿舍每天的卫生检查和学生晚查寝工作。

6、在公寓内配合学校做好思想波动学生的谈心和思想工作。

7、学生宿舍楼顶屋面、空调外机平台、阳台等区域杂草、垃圾及时清理,保证雨水系统畅通。

8、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宿舍用水定额管理工作,每年寒暑假负责抄录宿舍水表。

9、公共区域设施日常检查和报修。

10、宿管员在岗要求:每个公寓管理站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其中暑假要求白天两人在岗、夜间一人在岗;寒假要求全天一人在岗;非寒暑假全天24小时两人在岗。

(二)学生公寓周边保洁范围

1、标段一:

(1)学生公寓楼至路边路牙;

(2)学思园2-学思园6之间屋面;

(3)东生活区广场。

2、标段二:

(1)学生公寓楼至路边路牙;

(2)文思园2-文思园6之间屋面;

(3)西生活区广场。

三、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中标人必须成立项目部,每个标段必须指定项目经理、副经理各一人,专门负责、统一组织相关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并为每个管理站配备具有管理经验的员工。

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如下:

岗  位

标段一

标段二

人员要求(适用各个标段)

经理

1

1

男女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35(含)-60(含)周岁,女性:35(含)-55(含)周岁。

副经理

1

1

宿管员

22

24

女性,35(含)-55(含)周岁,学思园、文思园和文汇楼各管理站每站6人,专家楼4人,有较好的文化素养,熟悉电脑操作,其中50周岁(含)以下人数比例不低于75%。

保洁员

11

11

男女不限,男性:35(含)-60(含)周岁,女性:35(含)-55(含)周岁,其中男性55周岁(含)以下、女性过50周岁(含)以下的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5%。

注:1、以上人员配置为最低配置,如投标人未能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及副经理缴纳的自2019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物业经理及副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参照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不得兼职管理其他物业。必须常驻学校专职负责且接受采购人每日考勤,服从学校安排,特殊情况随叫随到,无故缺勤累积超过一周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物业经理及副经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更换,如更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全额、并上报监管部门进行信誉处罚。

4、物业服务人员须均无违法纪录,良好素质,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统一着装。

5、垃圾运输车、保洁工具、工人劳保用品、工作服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

6、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中标人须提供所有项目人员的名册(姓名、性别、岗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健康证明给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用工人员。经采购人同意拟更换的项目人员必须先向采购人办理备案手续。

★(二)物业公司水、电管理(适用各个标段)

用水用电区域包括:物业管理用房、走廊、大厅、公共卫生间等区域。

标段一:免费用水额度:2600吨/年,免费用电额度:155000度。

标段二:免费用水额度:2600吨/年,免费用电额度:172000度。

中标人根据物业水电的标准进行用水用电,超过部分的水、电费价格标准按照淮安市居民水电费收费标准执行,超出定额部分采购人在结算物业服务费时予以扣除。

★四、其他相关要求(适用各个标段)

1、中标方应按采购人提出的标准、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部门相关规定选聘各类管理人员,所聘工作人员应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专业知识培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中标方应自觉履行所作承诺和所确定的管理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依据《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工作规程》及其它相关的学生工作制度与条例,实施一体化、全方位管理;在管理工作过程中,中标方必须根据采购人管理工作模式、手段、方法更新的需要,及时有效地调整其工作,以满足科学管理的要求。

3、中标方应自觉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依据合同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中标方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否则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中标方应自觉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及时告知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监督。

5、受托管理期满,如采购人不再续管,必须完好归还采购人所提供的一切设施、设备。中标方不得将公寓及其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出租、转租或利用其进行其它营利活动,也不得转让给第三方管理。

五、商务部分:(适用各个标段)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满意报财政监管部门审批方可续签。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3)付款方式:

1)根据《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工作规程》文件要求,按月进行考核,按季度支付上季度物业托管费用,中标方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中标方必须按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相关保险,在结算物管费用时须出示缴纳保险的相关票据,如中标方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相关保险,采购方有权在结算物业托管费用时等额扣除或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在结算第一季度物业托管费用时,中标方须出具宿舍打扫专项补贴发放表(发放表格式内容必须包含姓名、打扫房间数量、发放金额、领取人签字、校方备案人签字),补贴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如中标方弄虚作假或未按学校要求交付,采购方有权按照80元/间在结算时扣除。

4)最后一次物管费用在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结算。

附件: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工作规程

为推进学生公寓委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根据学院公寓委托管理有关会议精神与合同要求,结合管理中出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一、本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以管理站(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文汇楼、专家楼)为考核单位,每月公布一次。考核采用定期(每周一次)与不定期(管理部门和学生共同组织实施)抽查相结合。考核执行标准如下:

1、当月总考核扣分在10—20分下整改通知书;连续考核2次以上(含2次)收到整改通知书,按第二条执行;

2、当月总考核扣分在20—30分扣1000元—5000元;

3、当月总考核扣分在30分以上扣5000元—10000元;累计两个月份扣分都达到30分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考核细则

A、满意度测评

1、每季度由校方组织进行员工对公司进行满意度测评,满分100分,测评内容包括工资是否按时发放、社保是否及时缴纳、工作时长、管理等内容;

2、每季度由校方组织学生、教职员工等对公司进行满意度测评,满分100分,测评内容包括服务、管理、投诉等内容;

对于以上满意度测评为70-79分扣5分,60-79分扣10分,低于60分,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B、基本材料部分:

1、每学期工作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学期工作总结,节假日值班表等,少一项扣2分;

2、加强公寓文化建设,每个组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项主题活动,活动计划无特殊情况不落实,少一项扣10分;

3、各种档案齐全,填写清楚,少一项扣2分

附:档案名称:

项    目

资  料  名  称

物业资料

物业基本资料

学生档案

学生床卡、档案资料、所管楼的学生分布图等

宿舍资产建档

宿舍内所有床、柜等设施设备

维修资料

维修申报表

保洁资料

保洁日检记录、整改通知等

消防管理资料

消防巡视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治安管理资料

日常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查岗记录、紧急事件处理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文化活动资料

活动宣传图片、传媒报导、总结报告

员工管理资料

员工个人资料、聘用表、员工培训计划、员工培训记录、员工业绩考核及奖罚记录

服务质量资料

服务质量回访记录、意见调查、统计记录、服务对象投诉及处理记录

行政文件资料

政府相关文件、法规、通知、函件;学院规章制度、通知、通报文件;荣誉档案;接待、参观记录

4、管理站应配全常用的办公设备,少一项扣2分。

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一套、电话一部、文件柜一个,微波炉一台;

5、各种应急处理预案要合理,可操作。并且要有书面文字存档,少一项扣2分,预案包括:发生火灾的预案、电力发生故障或停电预案、水管爆裂预案、发生盗窃、抢劫事件预案、拾获财物预案、人员生病或受伤预案;

6、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每年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两次系统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三天,缺少一次扣10分。

B、日常考核部分

1、服务质量被学生投诉,经查情况属实,一次扣5分。

2、学生公寓保洁工作

(1)公寓周边环境卫生:宿舍周边卫生区内(公寓周边道路内侧、两管理站中线、门前横路、楼顶及连廊平台等范围内区域)无杂物,每天上午8:00前清扫干净,下午清扫一遍,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按时清扫(清运)扣2分/次。

(2)公寓内卫生:上午11:00前楼层、楼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清扫干净,下午从一点开始,每小时对楼层及卫生间进行卫生巡查,发现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填写卫生巡查记录,未及时清理扣2分/次。具体标准: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窗户及玻璃无积尘,发现一处扣2分。

(3)公共卫生间卫生:须保证公共卫生间及洗漱间干净整洁,每天上午11点前完成第一次保洁工作,下午4点前完成第二次保洁工作,至少打扫并用水冲洗两次,便池每两周酸洗一次,地砖和便池不得有积垢,发现一处扣2分。

(4)每学期对每间宿舍卫生间进行酸洗一次,未酸洗发现一处扣2分。

3、工作人员管理要求

(1)员工在岗要求:经理、副经理工作日8:00—18:00,节假日至少一人在岗;值班员、管理员每天24小时至少两人在岗/班次,白天(6点-23点)每天对管理站内、外巡查不少于七次,夜间值班(23点-次日凌晨6点)在各楼层巡查不少于一次,巡查过程中要用巡更器逐个打点并做好相关记录;未达要求,发现一次扣10分。

(2)所有工作人员上岗要穿工作服,佩工作牌,个人仪表得体,坐、立端正,否则扣3分/项。

(3)学生公寓总服务台应全天候有人值班,脱岗一次扣5分。

(4)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人员各司其位,不允许聚众闲谈,发现一次扣10分。

(5)为防止在学生高峰时外来人员进入公寓,值班员在下列时间必须在门前站立服务。7:40-8:10、11:20-11:50、16:00-16:30、20:50-21:20,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4、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1)充分利用宣传板报进行宣传,做到每两个星期更新一次,少一次扣5分。

(2)加强公寓文化建设,每个组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项主题活动,每年6月、12月底进行考核,少一次扣10分。

5、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

(1)督促同学搞好寝室卫生,每间宿舍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少查一次扣1分/间。

(2)每晚应对学生寝室人员归宿情况进行检查,对无故不归学生情况于次日上午9:00前上报主管部门,每周每寝室检查应不少于两次,少一次扣5分。

(3)检查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明火情况,每间宿舍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少查一次扣1分/间。

(4)每周四汇总统计学生公寓的卫生、归宿等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不及时者扣2分/次。

6、公共设施包括:除宿舍以外的所有设施,保证设备完好,无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否则发现一处损坏扣1分。

7、在公寓内开展的所有服务项目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发现一次扣10分。

8、对于外来人员,管理站禁止留宿,如确需留宿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否则扣10分/次。

9、维修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必须有管理人员陪同,否则,发现(或属实举报)扣5分/次。

C、消防、治安和公共设施的管理

1、每天对消防器材进行巡查,如发现损坏和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上报后勤和学工处,漏查、漏报一次扣2分。

2、应确保学生公寓内消防器材和其它公共设施的完好率,每天对消防器材和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如发现损坏,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并调查损坏原因,如因管理不善损坏则有乙方进行维修和赔偿。

3、每天要进行安全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保卫处和学工处反映,确保学生公寓安全。如因管理不善,出现火灾、盗窃、打架等安全事故,视情节扣10-30分。

四、本规程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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