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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界线勘定及地图编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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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040000093746 发布时间:2020-08-04 文档页数:74页 所需下载券:10
邛崃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界线勘定及地图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9〕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精神,认真做好邛崃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后的勘界工作。

2.项目概况:

邛崃市位于成都西南部,地处北纬30°12′~30°33′、东经103°04′~103°45′之间,东西长68.5公里,南北宽38.5公里。北与大邑县毗邻,东邻新津区、眉山市彭山区,西与雅安市雨城区、芦山县接壤,南与蒲江县、雅安名山区相连。市政府驻文君街道,距成都市主城区65公里。全市幅员1377平方公里(2019年)。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勘界规划

(1)撤销宝林镇和前进镇,将原宝林镇和临邛街道金鼓社区1、2、3、7、8、9、10、11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君街道管辖,文君街道办事处驻朱水碾街32号。
将原前进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临邛街道管辖。调整后,临邛街道辖原前进镇和洪川社区、文星社区、文昌宫社区、龙兴寺社区、考棚社区、北坛社区、蜚虹社区、三好社区、马蹄社区、北鹭社区、鹤鸣社区、西江村、盘陀村、盐坝村、红旗村、喻坎村、胜利村、晨阳村、金鹅村、东乡村、关家村、八角村、葫芦村、元兴村、石燕村、柏树村以及金鼓社区4、5、6、12、13、14组所属行政区域,临邛街道办事处驻蜚虹路136号。

(2)撤销水口镇、大同乡和茶园乡,设立大同镇。将原水口镇和原大同乡永兴社区、青坪村、中华村、景沟村、孔家山村、陶坝村、盐水村、周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同镇管辖,大同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121号。
将原茶园乡和原大同乡干塘村、陈院村、古坪村、会龙村、建中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桑园镇管辖,桑园镇人民政府驻下新街15号。

(3)撤销固驿镇、牟礼镇、羊安镇、回龙镇、高埂镇和冉义镇,设立固驿街道、羊安街道和高埂街道。
以原固驿镇和原牟礼镇新街社区、迎祥村、凤林村、三河村、龙凤村、小塘村、杨柳村、开元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固驿街道的行政区域,固驿街道办事处驻卷洞桥街102号。

以原牟礼镇永丰社区、牟礼社区、曹店村、乌木村、龙凼村、赵塔村、同录村、两河村、清河村和原羊安镇、原回龙镇、原高埂镇七里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羊安街道的行政区域,羊安街道办事处驻界牌村1组1号。
以原高埂镇高桥社区、联合村、中安村、和平村、光明村、高埂村和原冉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高埂街道的行政区域,高埂街道办事处驻民主路2号。

(4)撤销卧龙镇、孔明乡,设立孔明街道,以原卧龙镇和原孔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孔明街道的行政区域,孔明街道办事处驻龙府路149号。

(5)撤销高何镇,将原高何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台山镇管辖;将天台山镇紫荆村、杨田村、土溪村、天井村、冯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夹关镇管辖,夹关镇人民政府驻解放街55号。调整后,天台山镇辖原高何镇和三角社区、纪红村、凤乐村、马坪村、清水村所属行政区域,天台山镇人民政府驻长征大道17号。

(6)撤销道佐乡,将原道佐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临济镇管辖;将临济镇青华社区、郑航村、包塘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平乐镇管辖,平乐镇人民政府驻新兴街139号。调整后,临济镇辖原道佐乡和黄庙社区、凉水村、瑞林村、喻岗村所属行政区域,临济镇人民政府驻东街47号。

(7)将南宝山镇茶板村、金甲村、常乐村、大葫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火井镇管辖,火井镇人民政府驻状元路288号附1号。

2、界线长度概算: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9〕96号),涉及行政区划变更引起行政区域界线位置、走向、级别、名称发生变化或新出现行政区域界线的,都应进行界线勘定工作。本次邛崃市行政区划调整使原有乡级界线均不同程度发生了变化,因此均须进行界线勘定工作,共涉及界线25条,明细如下(界线长度利用国土局最新土地利用现状中行政区域划数据进行整理概算,具体公里数以最后实际勘界长度为准):

序号

毗邻镇(街道)

勘界长度(千米)

1

天台山镇与夹关镇

23.023

2

天台山镇与火井镇

30.453

3

夹关镇与火井镇

2.727

4

夹关镇与临济镇

18.120

5

临济镇与平乐镇

27.405

6

临济镇与火井镇

10.118

7

火井镇与南宝山镇

31.008

8

火井镇与平乐镇

2.080

9

南宝山镇与平乐镇

10.242

10

南宝山镇与大同镇

42.188

11

大同镇与平乐镇

17.037

12

大同镇与桑园镇

32.650

13

大同镇与孔明街道

1.624

14

大同镇与临邛街道

12.578

15

孔明街道与平乐镇

34.863

16

孔明街道与临邛街道

14.379

17

孔明街道与文君街道

28.820

18

临邛街道与桑园镇

60.901

19

临邛街道与文君街道

25.627

20

临邛街道与高埂街道

5.528

21

临邛街道与固驿街道

11.330

22

固驿街道与文君街道

13.903

23

固驿街道与高埂街道

13.921

24

固驿街道与羊安街道

13.264

25

高埂街道与羊安街道

25.577

合计

 

509.366

  勘界示意图:

 

3、服务内容:

3-1前期准备

(1)资料收集、分析及整理

收集原界线勘定成果、最新地形图数据、2018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等。根据行政区划变更批复文件,结合原界线勘定成果,初步确定行政区域界线数量、走向、长度、变更类型等。

(2)制定勘界工作计划

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初步确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情况,制定勘界工作计划,包括进度控制、人员及设备配置、涉及各方协调、保障方案等。

3-2实地勘界

(1)勘界流程

(2)组织标定行政区域界线位置

界线双方进行图上核界,根据《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边界线通过实地认界、协商、裁决等方式确定界线。边界线确定后,双方人民政府领导在转绘好的地形图上签字,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

(3)埋设界桩

由相关各方实地联合勘定边界线和埋桩,同时测定界桩位置、测定方位物、填写界桩登记表,填写界桩位置说明。

3-3汇总上报

组织成果检查验收,起草勘界协议书,标绘协议书附图,按规定程序联合上报备案。

  3-4成果要求:

3.4.1编制界线资料成果

(1)毗邻三镇(街道)联合签订的三镇(街道)政府行政区域边界线交会点协议书和登记表。

(2)毗邻两镇(街道)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和附图。

(3)毗邻两镇(街道)政府联合报批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

(4)邛崃市人民政府同意两镇(街道)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5)勘界附图接图表。

(6)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档案资料5套。其中双方各保存1套;原件存邛崃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同时报成都市民政局和四川省民政厅1套。

(7)勘界成果资料电子文件(光盘)2套。

3.4.2行政区划图编制

(1)编制邛崃市行政区划图、邛崃市各镇(街道)行政区划图及邛崃市城区图(含邛崃市行政区划图)。

(2)印刷邛崃市行政区划图、邛崃市各镇(街道)行政区划图及邛崃市城区图(含邛崃市行政区划图)。

(3)提供邛崃市行政区划图、邛崃市各镇(街道)行政区划图及邛崃市城区图(含邛崃市行政区划图)电子数据光盘2套;提供邛崃市行政区划图3000张;邛崃市14个镇(街道)行政区划图各500张;邛崃市城区图(含邛崃市行政区划图)1000张。

3-5数据更新

根据修补测资料更新第二次地名普查数据库内数据并完成“互联网+”区划地名信息平台的对接。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最终成果。

2.项目实施地点:邛崃市行政辖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电话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出具问题解决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4.后期维护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验收标准和方法:

5.1本项目验收要求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勘界成果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剩余5%待后期服务期满后且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提供后期服务的全额支付。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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