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地点:蚌埠市
二、项目背景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国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做好“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对于我市合理配置住房及相关要素资源,更好地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此轮规划全面总结我市“十三五”期间城镇住房基本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和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商品住宅、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各类住房供应,科学设定老旧小区改造规模。
三、项目采购主要内容
1、全面分析“十三五”期间蚌埠市住房保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十四五”期间的住房保障发展形势进行研判;
2、分析“十四五”期间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供需预测,结合全市土地规划、城市更新等相关规划,盘点“十四五”期间预计可安排用地与项目;
3、明确蚌埠市住房发展和保障总体目标及分项目标、建设进度与时序安排,提出“十四五”期间公共住房政策体系建设、用地与空间布局计划、资金筹集计划,提出保障规划有效落实的措施。
四、编制周期:90个日历天
五、编制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专项规划设计深度和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一、规划依据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3)安徽省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建房函[2018]1406号);
(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5)《关于印发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13]13号);
(6)《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通知》(蚌保组办[2020])1号;
(7)国家、省、市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二、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与《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版确定的规划区一致,其建设用地规模为220平方公里。规划实施期限为2020年至2025年。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提交规划初步成果,完成审查后修改完善提交规划成果报批稿,直至规划批复为止。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系列会议精神,着力完善住房发展与住房保障体系,扎实做好蚌埠市“十四五”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现启动《蚌埠市“十四五”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规划》。该规划是全市 “十四五 ”住房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市第十四个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面评估总结“十三五”时期本地区城镇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的成效经验,分析研究“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需求和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政府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供应的有效衔接,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因地制宜、一城一策”的原则,注重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突出兜底保障作用,提升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指导和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弱项短板,特别是关注城市危房、集中连片简易平房、年久失修的非成套住房等优先纳入保障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
1.提出住房保障体系。(1)研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做好与住房市场体系的衔接,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2)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积极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补位作用,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公租房建设和分配计划。(3)明确公租房保障方式。结合本地区公租房房源情况,明确一定数量的房源,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青年医护人员、青年教师、引进人才、退役军人等新市民群体实施精准保障。
2.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制定蚌埠市十四五棚改计划,分解到县(区)、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指导下步建设。
3.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监督有力、服务规范”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当前公租房运营管理中专职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公租房工作重心由“建”逐步向“管”转变,不断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切实增强保障对象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五、其他要求
1、根据招标人提供相关基础资料,进行规划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必须满足有关规范、规程要求。
2、提交的成果文件
《蚌埠市“十四五”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规划》文本、图件、基础资料汇编等,提供纸质成果8套,同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