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许昌经济开发区)空间发展规划》、《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许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区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2016—2030 年)等相关规划为指导,通过对现状用地性质的详细勘察,贯彻落实许昌市“一极、两区、四基地”和“许昌制造 7475”工程的战略目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公共市政设施和基础设施并力求处理好园区内部与城市及周边的关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生态、绿色、环保、低能耗的建设,提倡以人为本的理念。协调好现有医药产品生产与产品转型升级的用地空间关系,提高园区整体环境质量和空间形态的品位,釆取多元文化融合,提升地方文化特色,突显现代医药产业园的产业特色。
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地处许昌市西南部,距市中心 3 公里,距高铁站 15 公里,距京广铁路物流货运中心 5.5 公里。西外环路以西、阳光大道以南、金龙街以北、丁香路以东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79.15 公顷。园区工业用地划分为四个组团,东北组团用地面积 6.1 公顷,西北组团用地面积 24.31 公顷,东南组团用地面积 6.37公顷,西南组团用地面积 15.6 公顷,园区工业用地总面积 52.38 公顷。项目用地已经通过政府审批,详见附件“2016 年许昌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2016 年许昌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纪要”。
规划建设期限:本项目规划建设期限为 2017-2025 年,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期限为 2017-2020 年;二期建设期限为 2021-2025 年。目前已完成园区(城市设计)详细规划,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规划(2017-2025) 环境影响评价。
园区功能定位是:
1.国家级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
2.中原城市群“两化深度融合”产业示范基地;
3.许昌市生物医药千亿产业集群核心基地;
4.许昌市海绵生态示范园区;
5.许昌市智慧化示范园区。
产业定位:集开发、研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生物医药产业园区。
地块现状主要为耕地、园地、村庄建设用地等,无工业企业。
场址条件:
地形、地貌及现状
本项目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隶属许昌市。许昌属伏牛山余脉向豫东平原的过渡带,东西长 124 公里,地势由西向东倾斜。西部为伏牛山余脉的中低山丘陵地带,最高海拔 1150.6 米。中部为基底构造缓慢上升和
遭受剥蚀而形成的岗区,中东部均为黄淮冲积平原,最低海拔 50.4 米, 境内 75%的面积为平原,25%的面积为山岗,境内较大的河流有北汝河、颍河、双洎河和清泥河,水资源总量年平均 5.1 亿立方米。
园区整体呈矩形,南北长约 1130 米,东西宽约 800 米,现状用地以一般农田为主,地表无古树名木和墓地。规划区内西南角有少量居民建筑, 规划拟进行搬迁。西外环路西侧有 220kV 屯田变电站,沿西外环路西侧和屯田路北侧有两条高压走廊,走廊宽度 80-120 米。现状道路为村庄道
路,采用混凝土路面,宽度 3-5 米。规划区内地势平整,整体西南高、东北低,地形坡度约 0.35%,坡度较为平缓。
园区整体建设条件良好。
工程地质条件:
园区地处黄淮平原西部,地貌属岗下平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 地面坡降 1/1000-1/2000。所处大地构造位置为秦岭东西复杂的构造体系的北亚带与新华复系华北沉降带的联合部,构造特征主要为褶皱和断裂。
水文条件:
许昌属于淮河流域沙颖河水系,开发区内、生物医药产业东部有霸凌河南北向流过。
许昌境内有南水北调引水工程,许昌段主体工程起点位于郏县和禹州市交界兰河涵洞渡槽出口 100 米处,终点位于长葛和新郑市交界,全长54 公里,历经 3 年的建设, 2013 年 12 月 15 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许昌段主体完工。
许昌市地下水主要以浅层地下水为主,主要靠降水渗透补充。地下水流向从西北向东南。浅层地下水属中等富水区,中层地下水属较富水区。规划范围内有一条人工泄洪渠,沿西环线呈南北方向经过。
气候条件:
许昌市属暖温带亚湿润季风气候,热量资源丰富,雨量较多,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雨集中;秋季晴和气爽日照长; 冬季寒冷少雨雪。年平均气温在 15℃左右,历年 1 月份平均气温为 0.7℃, 7 月份平均气温为 27.1℃,日照 2280 小时,年降水量 700 毫米左右,无
霜期 217 天。由于受季风影响,光、热、水季节分配有明显差异。许昌市多年统计的主要气候特征见下表。
表 4-1 许昌市多年来主要气象因素参数统计一览表
编号 |
项目 |
数量及单位 |
|
1 |
气 温 |
多年平均气温 |
14.6℃ |
极端最高气温 |
42.2℃ |
||
极端最低气温 |
-15.9℃ |
||
2 |
降水 |
年平均降水量 |
700mm |
年最大降水量 |
1055.1mm |
||
年最小降水量 |
378.1mm |
||
3 |
风向和频率 |
年主导风向和频率 |
N13.25% |
年次主导风向和频率 |
SW10.28% |
||
4 |
其它 |
年平均日照时数 |
2232.9h |
年太阳辐射总量 |
118.84kcal/cm2 |
地震烈度
属许昌—淮南地震带,为嵩山东侧地震活动区,是河南省中强地震多发带。根据国家地震局最新颁发《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 GB18306-2015A1 ) 及《 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2015B1),该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修改版)的有关规定:许昌市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10g。
《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要求供水、供电、燃气、通讯、医疗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设施,按 8 度抗震烈度设防。本工程抗震设计参数应经有关部门进行地震预评价并由地震局批准后最终确定。
城市规划或区域性规划要求
《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明确了许昌市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总体发展目标是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明确“一极两区四基地”的发展定位。巩固提升制造业优势、综合交通优势和生态优势,厚植综合竞争力优势,把许昌市建设成为中原城市群融合发展先行城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全国创业创新示范区。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出口加工基地、现代物流基地、生态健康养生基地。建成全国二级物流园区城市,打造全省现代物流基地,成为河南省重要的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功能完善、创新开放、林水相依、人水和谐、古风新韵、健康幸福的区域中心城市。制定了产业支撑战略,把科技创新作为动力转换的关键,突出创新重点领域, 集聚创新要素,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益。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动力转换的主攻方向,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优化工业主导地位,提升服务业支撑地位,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把科技开放合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引技引智,加强共建共享,建设省级区域产业创新中心,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十大产业链建设工程。进一步集中资源、优化布局,延链补链强链,优先发展电力装备首席产业链,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 4 大新兴产业链,优化提升汽车及零部件、电梯、食品及冷链、超硬材料及制品、再生金属及制品 5 大优势产业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突出许昌生态特色发挥国家森林城市优势和花卉花木产业优势,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垃圾处理场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西部生态修复,中部城镇生态宜居环境建设和东部生态提升,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树立生态许昌品牌。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共建区域生态绿化系统许昌市作为国家级森林城市,生态绿化系统应成为许昌市城市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规划区内的生态绿化主要有道路廊道、水系廊道和主城区外围生态廊道等。发挥城镇和乡村各自所长,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共建区域生态绿化系统。
消防设施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作为城市建设基础配套项目之一,统一投资,统一施工。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城市新建、扩建地区和开发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外环路以西,阳光大道以南,屯田路以北,杏园路以东。
本项目建设符合现行政策、法律、法规。项目位于许昌市经开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内,所用土地涉及到园区现状的西南部有一座行政村史村,下辖三个自然村。村镇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3.93 公顷,有居民 400 户,1500 人。现状村庄计划统一搬迁安置到经开区西北部的配套服务业组团居住用地内。采用对照表法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项目社会风险的主要因素如表 14-1:
表 14-1 主要风险因素表
序号 |
风险类型 |
发生阶段 |
风险因素 |
备注 |
1 |
社会影响 |
准备和实施阶段 |
搬迁户对搬迁、安置等不满意 |
短期风险 |
2 |
技术经济 |
准备和实施阶段 |
资金保障风险 |
短期风险 |
3 |
生态环境影响 |
实施阶段 |
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影响、施工机械 噪声、扬尘污染环境影响 |
长期风险 |
4 |
项目管理阶段 |
实施阶段 |
施工组织风险 |
短期风险 |
5 |
全过程 |
社稳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风险 |
长期风险 |
|
6 |
安全卫生与社会治安 |
实施运营阶段 |
突发事故影响风险 |
短期风险 |
7 |
实施运营阶段 |
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风险 |
短期风险 |
补偿到不到搬迁户满意
对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做不到位、财产补偿达不到心里预期、住所安置不当等,解决不好时,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重置和大修的费用承担:
在特许经营期内,设备重置和大修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第一标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及处理规模: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给水工程,总规模30000 m3/d,其中园区内给水27000 m³/d处理工程,直饮水3000 m³/d处理工程。不包括取水工程和输、配水工程。
根据规划,本工程项目位于开发区西部,西外环以西,屯田路以北,杏园路以东,占地约15亩。该地块目前为现状农田,土地平整,东南侧为屯田变电站。
给水厂项目
给水现状分析
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位于经开区西南侧,目前正在规划建设中,园区内部暂无市政给水管网和供水设施,现状市政给水管已经铺设至阳光大道西侧和长庆街西侧,规划近期由这两条给水管接入园区。
用水量分析
根据《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结合生物医药产业园实践情况确定用水量,用水指标及用水量见表 3-2。
表 3-3 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用水量一览表
用地性质 |
面积(公顷) |
指标 |
用水量(吨/日) |
二类工业用地 |
53.46 |
3.0 万吨/平方公里.日 |
16038 |
园区配套公用设施用地 |
9.34 |
0.3 吨//平方公里.日 |
280.2 |
合计 |
|
|
16318.2 |
注:本表指标包括了工业用地中职工生活用水及管网漏失水量
园区规划设置中水回用系统,景观用水采用循环水体的地表水,此部分用水不计入用水量。用水量日变化系数取 1.2,则园区最高用水量为 19582 吨/日。
许昌经开区内和园区相邻的现有两家药企用水约 7000 吨/日。故预计园区总用水量为 27000 吨左右。
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用水主要为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约占总用水量的 90%;生活用水量占总水量 10%。本次可研按照规划用水量建设给水处理工程总规模为 30000 m³/d,其中生产用水规模为 27000 m³/d,生活用水规模为 3000 m³/d。同时在水厂旁预留发展用地。本工程为园区内工程, 不含外部配套给排水管网系统。
本子项用地规模 15 亩。
表 3-4 给水厂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 值 |
单 位 |
1 |
生产能力 |
30000 |
m³/d |
1.1 |
纯水 |
3000 |
m³/d |
1.2 |
工业水 |
27000 |
m³/d |
设计水量、水质
设计参数
处理水量
Q=30000 m³/d,其中园区给水处理总进水量 Q1=27000 m³/d; Q2=3000 m³/d 生活直饮水处理工艺处理后作为园区及小镇饮用净水。
进水水质
进水水质:地表水二类~三类水质,南水北调水(NTU<100)出水水质:园区给水水质参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出水水质
出水水质:园区给水水质参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生活直饮水水质参考许昌地方标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二、项目要求
1、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模式,即在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由特许经营者及项目公司承担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特许经营期满后给水厂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资料及相关权利等移交政府。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本项目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项目运营期内,由投资方向园区使用单位收取给水售价费,项目公司拥有收益权。
1、特许经营范围
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厂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取得本项目给水售价费。
当国家政策标准发生变化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第二标段:
一、项目概况
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废水处理工程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西外环路以西,阳光大道以南,屯田路以北,杏园路以东区域,本项目规模3万m3/d,总占地约67.8亩(4.51ha)。
废水厂的建设标准为废水处理能力一期10000吨/天,二期20000吨/天。
二、项目要求
1、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模式,即在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由特许经营者及项目公司承担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特许经营期满后废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资料及相关权利等移交政府。
2、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项目运营期内,由投资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拥有收益权。
三、基本边界条件
1、特许经营范围
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厂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当国家政策标准发生变化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