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服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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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1 |
垃圾分类媒体推广项目 |
1项 |
一、项目概况 为不断扩大垃圾分类宣传,倡导垃圾分类引领绿色低碳新时尚的文明新风,营造人人知晓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计划利用地铁、公交电视,地铁平面广告,公交车候车亭,商圈、小区楼宇电梯,出租车顶灯,市精品路线施工围挡等一系列社会平台资源投放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广告,在全市范围内多区域、多平台、多时段进行垃圾分类巡回宣传,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丰富的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引起市民的关注,从而促进形成垃圾分类的文明自觉。 ★二、项目规模 (一)投放时间和管理维护周期:自完成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平台的广告投放,并在发布周期内对所有广告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个平台的广告投放足时、足量、无破损、内容无误,具体投放平台和投放要求详见投放项目和内容。 (二)主要投放项目:在地铁、公交电视,地铁平面,公交车候车亭,商圈、小区楼宇电梯,出租车顶灯,市精品路线施工围挡等一系列社会平台资源投放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广告。 (三)覆盖范围: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项目预算: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157.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竞标无效。 ★三、投放项目和内容 (一)地铁、公交电视广告 1.投放规模 ①各条地铁线路内所有地铁电视全覆盖投放; ②每辆公交车电视全覆盖投放; 2.发布周期:6个月 3.广告播放频次 ①地铁电视播出频率:70次/天,播出时段:06:30——22:30,其中7:00-9:00、17:00-19:00时间段内为必须上镜时段;播放时长:60秒/次/块。 ②公交车电视播出时段:64次/天,播出时段07:00——22:30,其中7:00-9:00、17:00-19:00时间段内为必须上镜时段;播放时长:60秒/次/块。 4.投放内容 ①包括但不限于播放南宁市垃圾分类动画片、宣传片、宣传标语、新闻、重大事项等,并宣传推广“南宁市垃圾分类”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小程序二维码,投放内容需经业主审定后投放。 ②地铁和公交电视游底走字信息,游底字幕需经业主审定后投放。 5.投放要求 供应商应每月制定投放内容计划,经业主审核同意后按计划开展广告投放。 (二)地铁平面广告 1.投放数量、频次和规格 ①在各条地铁线路中共投放9块地铁显示屏,每块显示屏不小于4M*1.6M、播放频次不少于160次/天。 ②在各条地铁线路中共投放50块地铁灯箱,规格包括但不限于4M*2M、3.6M*1.8M、1.8M*1.2M、1.5M*1M。 2.发布周期 地铁显示屏发布6个月;灯箱发布3个月 3.投放位置 在各条地铁线路中人流量较大的站点和换乘站点投放,其中必须包含火车站、万象城站、朝阳广场站、广西大学站、福建园站,具体投放站点和点位需经业主审定后定点投放。 4.投放内容 ①包括但不限于投放南宁市垃圾分类动画片、宣传片、宣传标语、新闻、海报、重大事项等垃圾分类宣传素材,并宣传推广“南宁市垃圾分类”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小程序二维码。海报的宣传画面由供应商根据素材设计至少3款,投放的全部内容需经业主审定后投放。 ②垃圾分类宣传短视频: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动画片、宣传片(业主提供,供应商根据要求剪辑)和由供应商拍摄、修片、制作并经业主审定后在地铁媒体中播放。 5.投放要求 供应商应每月制定投放内容计划,经业主审核同意后按计划开展广告投放。 (三)公交车候车亭广告 1.投放数量和规格 投放不少于60块公交车候车亭广告牌,投放规格不小于3.56M*1.56M,具体规格根据具体点位调整。 2.发布周期:6个月 2.投放位置 投放站点包含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45条主干道上人流量较大的站点,其中必须包含民族大道、嘉宾路、东盟商务区、五象总部基地、葛村路、竹溪大道、东葛路或东葛路延长线等繁华道路。投放点位需经业主审定后投放。 3.投放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投放南宁市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宣传口号、吉祥物、LOGO、海报等垃圾分类宣传素材,并宣传推广“南宁市垃圾分类”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小程序二维码。海报的宣传画面由供应商根据素材设计至少3款,投放的全部内容需经业主审定后投放。 4.投放要求 供应商应每月制定投放内容计划,经业主审核同意后按计划开展广告投放。 (四)电梯广告 1.投放数量和频次 在不少于260块电梯厅内显示屏投放广告;每次45秒,2.5分钟/次,1小时24次/块,12小时联播,播出280次/块/天,时段为08:00——20:00。 2.发布周期:6个月 3.位置要求 在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主要商圈、写字楼内(青秀万达、东盟商务区、航洋国际、广西大学等商圈、写字楼、酒店)和住宅小区电梯厅内不少于260块电子显示屏投放广告。具体点位需经业主审定后确定。 4.投放内容 ①平面广告:设计和投放至少2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海报构成元素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标语、宣传口号、吉祥物、LOGO、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内容,海报的宣传画面由供应商根据素材设计,投放的全部内容需经业主审定后投放。 ②电梯电视: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动画片和微电影,播放频次要大于每小时2次。 5.投放要求 供应商应每月制定投放内容计划,经业主审核同意后按计划开展广告投放。 (五)出租车顶灯广告 1.投放数量和频率 投放不少于5000部出租顶灯广告;3次/小时/辆,24小时联播,每次15秒。 2.发布周期:3个月 3.投放形式 彩色图文滚播。 4.投放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投放南宁市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宣传口号、吉祥物、LOGO等垃圾分类宣传素材。 5.投放要求 供应商应每月制定投放内容计划,做好投放画面设计,经业主审核同意后按计划开展广告投放。 (六)精品路线施工围挡广告 1.投放数量 投放不少于300块工地围挡广告; 2.发布周期:6个月 3.投放范围 广告投放位置必须在我市以下5条精品路线范围内,具体点位需经业主确定后投放。 ①机场高速路(经开)——壮锦大道(经开)——白沙大道(经开、江南)——葫芦鼎大桥(青秀、江南)—竹溪大道(青秀)——青山路(青秀)——荔园山庄(青秀); ②李宁体育园(青秀)——凤岭南路(青秀)——青山路(青秀)——南宁大桥(青秀、良庆)——五象大道(良庆)——广西体育中心(良庆); ③机场高速路(经开)——壮锦大道(经开、江南)——五象大道(良庆)——广西体育中心(良庆); ④荔园山庄(青秀)——南宁大桥(青秀、良庆)——五象大道(良庆)——广西体育中心(良庆); ⑤快速环道(青秀、兴宁、西乡塘、高新、江南、经开)、民族大道(青秀、兴宁)、朝阳路全段(兴宁)。 4.投放内容 成交单位设计至少3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海报构成元素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标语、宣传口号、吉祥物、LOGO、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内容,海报的宣传画面由供应商根据素材设计,投放的全部内容需经业主审定后投放。 ★四、成交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确保广告不出现违法、违禁内容,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五、项目实施人员配置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对接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广告投放工作计划、考核计划;统筹、督促各类广告资源,按照计划开展垃圾分类的广告宣传工作;对重要宣传任务的内容进行把关审核;对垃圾分类的广告宣传情况进行考核,撰写广告投放项目总结。 (二)广告设计制作3人以上:广告或设计或类专业(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负责各广告的设计、制作。 (三)广告策划和文案编辑1人以上:负责广告策划和文案编辑等,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广告方案。 (四)广告投放2人以上:负责广告投放计划和落实。六、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自签订合同至服务期满止(如服务内容未全部完成,则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 |
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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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二、合同签订期:自完成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平台的广告投放,并在发布周期内对所有广告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个平台的广告投放足时、足量、无破损、内容无误,具体投放平台和投放要求详见投放项目和内容。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内容审核发布流程:供应商自查(内容规范自查、原创内容审稿、法律顾问审稿)、采购人审稿两个步骤,其中成交单位应保证在提交采购人审核前已完成自查,如出现版权和法律纠纷,供应商立即启动公关措施予以解决。 五、其他要求: ★1、一切由于视频、图片、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报价必须包含: (1)广告的发布费、制作费及管理维护费; (2)必要的保险费用及各项税金; (3)人工工资及人员加班、成交服务费等费用。 ★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分期支付,即: 双方签订合同且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广告投放实施方案》和广告设计方案,甲方审核后于20个日历天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至30%;首次完成广告投放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甲方在20个日历天内支付乙方合同款价至50%,广告首次投放后3个月经甲方在刊验收无失误后,甲方20个日历天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至80%;广告投放周期结束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甲方在20个日历天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至100%。 条件:甲方收到乙方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服务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