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一)项目背景
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应生态城人口发展状况,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实施目标
查实区域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的工作要求,确保生态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生态城人口发展状况,为生态城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人口信息支持。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一)质量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项目主要负责人对生态城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市、新区各阶段工作要求,保证各阶段工作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数据质量合格达标。
(二)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本项目负有保密责任,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
1.中标供应商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秘密牟取私利。
2.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供应商涉及本次调查数据、统计信息、工作文件、数据分析报告、以及与本次普查相关的书面或电子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提供的数据、材料、业务信息、合同协议等信息,以及双方所有与可能的交易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其他各种形式的讨论与洽谈内容等)。
3.中标供应商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采购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中标供应商所获得的本次普查全部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目的;中标供应商公司内其他未从事生态城普查工作的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使用、索要生态城未公开的普查数据、资料。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人口普查服务外包内容
1.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生态城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生态城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普查时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3.普查方法
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所规定的普查方法,即:
(1)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2)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3)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4)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5)普查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4.普查各阶段工作
按照国家工作要求,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主要如下:
(1)普查小区绘图。按照方案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完成生态城内全部普查小区的划分以及普查地图绘制工作。
(2)选配普查工作人员。中标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统筹调度项目整体实施。配备管理团队,负责项目整体运行。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的各阶段工作量及工作时长,选配与专业能力匹配的普查人员,选配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所需的普查人员数量,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完成。
(3)摸底数据整理。中标供应商需对区域居民信息、房屋信息、建筑物信息、户籍信息等进行数据汇总整理,形成生态城普查入户底册。
(4)入户普查登记。中标供应商要根据上级普查机构的工作方案,按时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并在上级普查机构要求的时限内,组织普查员完成入户普查登记工作。中标供应商的普查登记工作要确保通过上级普查办对本项工作的验收与考核。
(5)配合质量抽查与评估。中标供应商需组织当时入户普查员,全程配合上级普查机构及采购人组织的质量抽查与评估工作。
(6)长表行业职业编码。中标供应商需对普查长表进行行业职业编码。
(7)人口数据汇总。中标供应商需对普查的短表、长表数据进行汇总,形成生态城人口普查汇总表。
(8)形成工作报告。中标供应商需在普查数据汇总后,形成普查工作报告。
(9)其他普查临时性工作。中标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5.普查内容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在全部住户中抽取10%的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以及入境目的、居住时间、身份或国籍、就业情况等项目,由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包括死亡人口的基本信息,由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
(二)具体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1)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组织管理区级及以上全国性普查相关工作经验。配置管理团队人员,具有统计工作经验或参加过普查相关工作经验。配置普查人员数量能够及时、准确完成各阶段普查任务,普查人员要与专业能力匹配,保障本项目顺利完成,并符合国家普查流程和标准。配置项目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自签订合同日起,中标供应商需在生态城设立办公场所,项目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在办公场所集中办公,直至普查结束。
(3)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自行解决集中办公场地、交通、用餐等事宜,直至普查结束。
(4)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更换本项目负责人或管理团队人员。配置的普查人员因休假、辞职、被辞退或出现其他影响正常服务工作的情形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配和补充,确保采购人的服务不受影响,调配和补充措施应体现在应急保障方案中,并保障落实。
(5)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与中标供应商之间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若因此而对服务质量及标准造成任何影响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承担。
2.工作要求
(1)中标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不得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擅自发布人口普查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人口普查取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位和个人身份的资料,或者将其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2)中标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进行统计知识培训和保密教育。
(3)中标供应商需每周向采购人报送《人口普查专报》,汇报生态城人口普查进度和进展情况,在人口普查进入普查登记阶段后,每天报送《人口普查每日信息》报告普查进展情况。
(4)中标供应商在普查登记工作中需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填错”的要求,要确保满足各级规定的时间进度标准、数据质量检查标准。同时,普查方法不得违背上级普查方案的规定要求。
(5)中标供应商要保障普查数据准确性,接受上级普查机构对普查数据的工作检查中,如因普查质量未达到要求而需要重新普查的,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同时,采购人会随机抽选5-10个普查小区,对小区内全部已上报数据进行质量抽查。对出现漏报3人以上、虚报1人以上、或是指标差错个数大于5个以上的普查小区,中标供应商要对该小区全部重新进行登记复核,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中标供应商要按照时间进度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如逾期或未达到规范要求,造成工作不良影响的,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7)中标供应商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且双方确认中标供应商不因单位或个人遭受人身及财产损害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权益,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与采购人无关。
(8)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所运用的各项技术、材料以及所提交的成果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二)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
中新天津生态城。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全部工作成果之后,采购人核实普查成果完成的质量是否满足上级普查机构以及采购人的工作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成果交付
1.提交生态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汇总表印制文本及电子版文件,内容包括普查长短表中全部调查内容。
2.提交生态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居民年龄结构汇总印制文本及电子版。
3.提交生态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居民教育结构汇总印制文本及电子版。
4.提交生态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社区居民结构汇总印制文本及电子版。
5.提交生态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评估报告。
6.提供生态城人口普查成果报告。
(二)成果归属
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采购人引用中标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三)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构成违约的,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后续费用,若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承担。
1.中标供应商不履行或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即构成违约。
2.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单方面更换本项目负责人或管理团队人员,即构成违约。
3.配置的普查人员因休假、辞职、被辞退或出现其他影响正常服务工作情形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配和补充,确保采购人的服务不受影响,调配和补充措施应体现在应急保障方案中;若因此对采购人服务质量造成影响,即构成违约。
4. 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将全部或部分服务工作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即构成违约。
5.中标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交的普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并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且保证采购人按照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成果上报时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若因此而导致采购人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者遭受任何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即构成违约。
6.中标供应商保证生态城普查事后抽查的错漏率不高于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未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采购人将根据错漏率直接扣减合同金额,最高扣减合同总金额的10%。具体计算公式为:
(1)当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错漏率<10%时,扣减金额=合同总额×错漏率;
(2)当错漏率≥10%时,扣减金额=合同总额×10%;
(其中错漏率以上级普查机构的公布数据为准。)
同时,如因数据质量问题,生态城被上级普查机构要求重新普查的,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