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市控空气站采购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2022年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市控空气站采购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采购范围包括:40个东营市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市控空气站”)第三方运维服务和第三方质控及核查服务,1个市控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以下简称“大气超级站”)运维服务。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三个包,A包:市控空气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B包:市控空气站第三方质控及核查服务项目;C包: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东营市40个市控空气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1086.6万元, 采购为期三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运维服务范围包括:各市控空气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及其他安防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故障维修、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工作应接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局”)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市控空气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国家、省、市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正常。
(一)市控空气站点位信息情况
东营市40个市控空气站点位情况详见下表。
市控空气站站点信息表
所在县区 |
站点名称 |
主要监测设备品牌 |
建设时间 |
东营区(共 7 个) |
东营区史口镇 |
EC、API、METONE |
2014 年 |
东营区黄河街道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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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六户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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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龙居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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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牛庄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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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胜园街道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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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辛店街道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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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共 6 个) |
河口区仙河镇 |
EC、API、METONE |
2013 年 |
河口区孤岛镇 |
武汉天虹设备(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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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河口街道 |
武汉天虹设备(国产) |
2017 年 |
河口区六合街道 |
武汉天虹设备(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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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新户镇 |
武汉天虹设备(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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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义和镇 |
武汉天虹设备(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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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共 8 个) |
垦利区胜坨镇 |
EC、API、METONE |
臭氧 2014 年,其他2017 年 |
垦利区黄河口镇 |
武汉天虹设备(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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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垦利街道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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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董集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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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郝家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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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兴隆街道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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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永安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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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入海口站 |
武汉天虹设备(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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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共 6 个) |
广饶县大王镇 |
EC、API、METONE |
2014 年 |
广饶县陈官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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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大码头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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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稻庄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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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花官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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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李鹊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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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共 6 个) |
利津县北宋镇 |
美国热电产品 |
2017 年 |
利津县陈庄镇 |
聚光科技(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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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刁口乡 |
武汉天虹设备(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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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明集乡 |
聚光科技(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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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汀罗镇 |
聚光科技(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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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盐窝镇 |
聚光科技(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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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开发区 (共 3 个) |
开发区东城街道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开发区胜利街道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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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号泵站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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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共 3 个)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EC、API、METONE |
PM2.5 设备 2013 年,其 他 2017 年 |
东营港金港花园 |
聚光科技设备(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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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栈桥 |
聚光科技设备(国产) |
20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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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高区(共 1 个) |
农高区丁庄镇 |
美国热电设备 |
2014 年 |
运维单位负责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质控设备、气象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和辅助设备设施五部分。其中,监测仪器主要包括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监测仪,采样系统和能见度监测仪,质控设备主要包括零气发生器和动态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主要包括UPS、制冷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防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市控空气站各站点均监测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以及气象五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部分站点开展能见度监测。
市控空气站监测工作方式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采用一点多发方式,通过网络向市局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数据包括市控空气站各监测设备的实时监测分钟值、小时值。仪器设备、工控机的状态参数和运维校准记录可通过调取方式向市局传输。实时上传机制,便于随时查看设备状态和运维记录情况。数采软件及技术支持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一)机构、人员、车辆、设备配备要求
1.市控空气站站房的电费和通讯费,以及站房基础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防雷设施以及消防等各类安防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全部由运维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2.运维单位中标后应在东营市内设立1个运维技术支持机构,支持机构应包括运维办事处,质控实验室所在城市应向市局备案(中标后2个月内完成,要求投标时提供承诺,若承诺时间内未完成按照未履约执行)。质控实验室对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量值传递、校准和性能审核,并对检修后的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
质控实验室基本要求:
实验室大小应能保证操作人员正常工作。
应采用密封窗结构,并设置缓冲间,防止灰尘和泥土带入实验室。
应安装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使实验室温度控制在25℃±5℃范围内,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
供电电源电压为220V,电压波动不能超过±10%。实验室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实验室要有良好的接地线路,接地电阻≤4Ω。
应配置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废气排出口,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应至少配备质控用常规六参数监测仪、零气发生器、多参数动态校准仪、质控用标准气体、2台臭氧传递标准、标定用流量计。
3.运维单位应保证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车辆要求(不少于6个人6辆车)。
4.中标的运维单位应选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运维人员以外)在市局进行市控空气站的运维管理,选派的专职工作人员具备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基本了解。进行市控空气站运维管 理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市局管理,市局有权要求运维单位撤换不符合运维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运维单位应按市局要求承担必要的运维服务场地和相关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费用。
专职人员要遵守职业操守,严格执行保密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作。一经市局确认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即按照运维单位违约处理。
5.运维单位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专业技术人员须保证在中标前取得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领域上岗证并确保在有效期内,中标半年后新参与市控空气站运维的专 业技术人员须先持证后上岗,确保运维期间所有运维人员持证上岗(须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实 际运维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原件,中标后需逐一实名验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照合同执行)
6.运维单位需要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每个站点配备标准气体,标准气体须为生态环境部标样所或中国计量院生产的有证标准样品或物质;配备1套流量计、一级压力计、 一级温度计和一级湿度计(投标时提供承诺,中标后需提供有效期内计量器具校验证书原件)。
7.运维单位须至少为每10个市控空气站配置一套备机(备机监测原理须与原机匹配), 且提供的备机须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须提供备机 配置情况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备机种类、数量、品牌、型号、价格、来源、原理等)、适用 性检测证书。投标人为监测仪器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于市控空气站运维工作的库存设备清单。中标后2个月内,备机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并向市局备案。
8.运维单位须至少为每10个市控空气站配置零气发生器和动态校准仪各1套。
9.运维单位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若无原厂生产的,则应使用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的),严禁使用未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或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
10.运维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站点网络传输方式;如站点具备必要的网络传输的硬件条件, 运维单位应至少按照10M以上的上行带宽支付网络传输费用。
11.运维单位应配备足量的专用仪器维护维修工具。
12.运维单位应为每个市控空气站站房、仪器设备、辅助设备购买商业财产保险,其保额不得低于其实际价值。
13.中标后,承诺按照市局要求开展市控空气站运维交接工作。
14.中标后,应无条件接受市局和招标公司对承诺内容的检查。
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市控空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2.市控空气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3.市控空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4.市控空气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
5.市控空气站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
6.市控空气站其他相关辅助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7.市控空气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市控空气站通讯正常。涉及数采软件的技术问题可报告市局协调解决;
8.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或损坏导致不能修复时,应在12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书面报告市局;
9.仪器报废后(包括因洪水、地震、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运维单位须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同时报告市局,市局 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采购仪器开展监测;
10.涉及站点迁移的,运维单位应做好迁移前后监测仪器设备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并积极配合做好迁移工作;
11.运维单位与市局签订运维合同4个月内,运维单位需完成所有市控空气站监测设备的第一次预防性维护工作。
(三)运维工作目标
运维期间,运维单位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运维单位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市控空气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各项指标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3.各项指标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四)运维工作要求
运维单位应遵守生态环境部、总站、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控空气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生态环境部、总站、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新的市控空气站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按最新规定执行。
1.运维工作一般要求如下:
(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保持站房外20m以内的环境清洁;
(3)检查供电和网络通讯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保证空调正常工作,站房内温度25±5℃,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5)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6)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7)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8)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每日工作内容如下:
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市控空气站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2)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3)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应立即通知市局,在每日6时~23时出现的异常,应在4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
(4)发生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后,应在4小时内开展相应的运维工作;
(5)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设备状态参数和仪器故障报警信号,判断仪器运行情况和现场状况;
(6)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监测平台并正常发布,发现数据断网及时恢复。
(7)运维单位对市控空气站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数据按时提交市局。
每日12时前完成市控空气站前日各站点原始小时值的审核,报送市局复核。对复核不通过的数据,需于第2日12时前再次审核后上报。再次审核报送的数据仍未通过复核的,以市局最终复核结果为准。当天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完成数据审核报送的,可顺延1日审核报送,最多顺延2日。
每月1日12时前,完成上月所有实时监测数据的在线审核,报送市局复核。对复核不通过的数据,于1日18时前再次报送市局。再次审核报送的数据仍未通过复核的,以市局最终复核结果为准。
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审核的数据,须于数据产生1周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局报送书面审核结果及未能按时完成审核的原因。
3.每周工作内容如下:
每周至少巡视市控空气站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1)查看市控空气站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监测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3)检查各监测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4)检查PM10和PM2.5监测仪动态加热装置及采样总管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5)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监测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或维修。
(6)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对零气发生器进行维护。
(7)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8)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9)检查市控空气站的通讯系统,保证市控空气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确保无远程控制软件。
(10)对仪器显示数据、时间与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和校准。
(11)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至少每2周更换滤膜并留存,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12)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市控空气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13)应及时清除市控空气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
(14)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市控空气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15)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6)每周对气象仪器及能见度仪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17)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或滤膜负载超过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更换。
(18)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
4.每月工作内容如下:
(1)清洗PM10及PM2.5采样头,检查β法颗粒物监测仪仪器喷嘴、压环、密封圈等部件。
(2)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气态监测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应进行校准。
(3)每月对数据和运维记录进行备份。
5.每季度工作内容如下:
(1)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2)对PM10和PM2.5监测仪器进行标准膜检查或K0值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或维修;
(3)采用臭氧传递标准对市控空气站臭氧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
(4)检查和校准PM2.5、PM10监测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6.每半年工作内容如下:
(1)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进行多点校准,绘制校准曲线,检验相关系数、斜率和截距;
(2)更换零气源净化剂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3)对氮氧化物监测仪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4)对能见度仪器进行校准;
(5)检查和校准气象五参数设备。
7.每年工作内容如下:
按照仪器说明书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多点检查。
每个站点每年开展一次PM2.5自动监测仪器准确度审核。以手工监测为参比方法,采用审核采样器进行准确度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准确度审核,每次有效数据不少于5个日均值(每日有效采样时间不少于20小时),具体工作参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
对所有的仪器(包括采样泵)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
8.运维单位应建立市控空气站维护档案
采用移动终端机,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对市控空气站的运维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的相关记录表格,应当使用总站制定的统一样式表格,具体表格参见总站的相关系统软件。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维护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
(1)市控空气站运行维护记录;
(2)颗粒物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3)气态污染物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4)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备品备件管理记录;
(6)市控空气站主要消耗材料使用记录;
(7)多点线性校准表格;
(8)市控空气站室内外环境记录;
(9)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10)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资料保管清单。
9.日常运维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每周更换的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所用滤膜,必须为聚四氟乙烯材质;
(2)应及时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市局。
(3)运维单位保证满足生态环境对市控空气站仪器设备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仪器设备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运维单位必须在12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自动站正常运行。
(4)当仪器损坏不能修复时,应在12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市局,中心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
(5)仪器报废后(因洪水、地震、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运维单位须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同时报告市局,市局视情况决定是否需重新采购仪器开展监测。
(6)严禁擅自改变采样管路连接方式和更改仪器参数设置。
10.质量控制要求
运维单位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安排专职质量控制管理人员。
(1)量值溯源要求
运维单位在每个市控空气站需配备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须为国家生态环境部标 样所或中国计量院生产的有证标准样品或物质,新购标准气体应做验证实验,形成验证报告。另外,在用标准气体的钢瓶压力低于500PSIG时,需要进行重新验证;当钢瓶压力低于150PSIG(1.0MPa)时,停止使用。新的标气阀应预先进行3次(每次至少24小时)以上的老化后方可使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运维单位应每年将市控空气站运维所用的流量计、温度计、气压计、湿度计等质控设备溯源到总站提供的标准设备或国家计量院,每年将市控空气站所用的臭氧标准向总站或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标准设备进行溯源,性能指标均应符合要求。
(2)日常质量控制要求
监测仪在以下情况下需进行校准:
① 安装时
② 移动位置时
③ 进行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维修或维护后
④ 监测仪暂停工作一段时间后
⑤ 有迹象表明监测仪工作不正常或校准结果出现变化
⑥ 超过国家规范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校准周期或校准要求的。
(3)质量检查
运维单位必须接受市局及其委托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检查。
(4)质量控制资料整理
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保持现行有效,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采用移动终端机,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将巡检记录、维修维护记录、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按要求及时进行在线填写报送,同时填写报送纸质运维记录和故障记录等。
11.系统设备维修要求
(1)维修更换工作要求
运维单位负责系统所有设备和仪器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包括空调设备等附属设施),并将维修费用计算在运维报价中。本服务内容同样包括由于外部原因意外丢失和损坏设备的更换或维修。
(2)设备维修质量控制要求
监测仪器修复后,当其监测性能受到影响时,采用关键参数检查、标气测定、颗粒物流量测定、标准膜测试、标准样品测试或手工比对等方法进行测试。
仪器大修后,气态污染监测设备应按顺序开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测试、精密度及准确度测试、多点线性测试;颗粒物监测设备应开展手工比对测试,测试应严格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中准确度审核要求实施,并遵守《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2011)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等相关规范要求,同时提交相应报告。
四、监督考核要求
市局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市局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
(一)考核办法
每月对运维单位绩效考核一次。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单个站点数据有效性,监测数据获取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下简称“两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数据捕获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1.数据有效性
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
单站设备数据捕获率必须高于90%(含),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运维费用。单站设备数据质控合格率必须高于80%,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运维费用。
2.两率及运行维护
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后,参照本部分执行。
(1)两率部分(70分)
单站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高于90%(含)的,得70分;80%(含)-90%的,得分为70×(数据质控合格率/90%)。
(2)运行维护部分(30分)
运行维护部分每月由市局组织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站房环境保障效果、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效果(数据上传发布情况)、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等。检查满分100分,考核时运维得分=检查得分×0.3分。
(3)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维得分
3.运维费核算方法
绩效考核总分低于80分(不含)的,不予支付当季度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95分(含) 以上的,支付当季度全额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在80(含)-95分的,当季度运维费= (实际考核总分/100)×当季度全额运维费。
4.运维单位在考核中出现8%站点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给予警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连续2次考核出现8%站点未达到或者单次考核15%以上站点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 终止运维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一站点连续两个月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扣除该站点半年的运维费;连续3个月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扣除该站点全年的运维费;连 续4个月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要求的,终止运维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其他规定
运维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扣除相应站点当月运行经费:迟报、漏报或不报审核数据的;拖延、阻碍、拒绝质量检查的;发现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人为干扰, 未按要求及时向市局报告的;因工作疏漏,未发现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人为干扰的;其他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情形。
在质量检查中,发现运维单位未达到生态环境部和总站及各相关运维质控要求时,根据对数据质量造成的影响程度,扣减相应站点当季度10%~100%运维经费;如未及时整改,加倍扣款。
市局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扣除的运维费进行重新支配,用于开展其它与市控空气站运维管理相关的费用。
本项目为东营市40个市控空气站第三方质控及核查服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158.4万元, 与东营市市控空气站运维服务相适应,采购为期三年的质控及核查服务。
第三方质控公司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局”)的监督与考核下,对东营市40个市控空气站运维情况实施质控核查。通过质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空气站社会化运维工作,有效核定运维工作质量,确保空气自动站各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可靠。
第三方质控公司必须在东营市设立办事处并接受市局对空气站质控工作的统一管理。东营市市控空气站40个,每季度完成一个轮次质控核查;每季度抽取10个子站(不低于25%比例)进行颗粒物(PM2.5,PM10)的实验室手工采样比对检查。
第三方质控公司必须配合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全市各级空气站应急性质控检查。
二、项目标准依据
遵循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如果国家相关部门有新的标准发布,则执行新的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
(三)《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 55-2013)
(四)《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
(五)《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
(六)《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3-2013)
(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56-2013)
(八)《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九)《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三、质控及核查服务具体要求
(一)第三方质控公司要求
1、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详细的质控及核查服务方案。落实机构管理、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故障维修、质量保证等完整的质控管理制度。
2、投标单位应在东营市区设立技术支持机构,配备5名经验丰富质控核查人员常年驻守, 专业人员最低具有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或 包含空气自动监测)类技术资格证书。同时确保至少2辆专车用于日常巡检核查(需提供车辆牌照照片、行驶证扫描件)。
3、投标单位应提供完整的自动监测质控核查人员管理方案,提出解决稳定人员队伍的措施。
4、投标单位需承诺,中标后按照省、市制定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质控质保核查工作要求,做好质控管理等工作,质控核查工作不符合省、市相关要求的将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5、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质控实验室自行配备校准仪器、温度校准器、相对湿度校准器、气压计、流量计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控工作相关设备以及标准物质。
所有相关设备以及标准物质各两套(投标人按两套报价),以保障质控工作的稳定连续开展。中标人合同签订后30内必须配齐设备,设备配备期限不能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所有相关设备以及标准物质在标准等级上需比运维工作中使用的相关设备以及标准物质至少高一等级。(优先考虑国家一级溯源)。
6、负责保障比对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和故障维修,每月进行1次维护,每年进行1次预防性检修,维护及检修要做好记录,并按季度报送予以考核。
7、每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标准传递、流量计校准等质控工作。对流量计、温度计、气压计等对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进行周期性检定或校准,应选择能够证明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保证能追溯至SI单位的检定/校准机构。
设备计量认证、总站或省厅溯源、校准服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制定设备预防性维修的周期,对于主要部件无论是否损坏定期及时更换指定的备品备件,并做好记录。
9、每月对比对设备、流量计进行校准,将流量计、气压计、温度计、校准系统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同类设备进行比对,要求:
流量比对结果误差在±5%,气压计比对结果误差在±1Kpa,温度计误差在±1℃以内。校准系统,对针对同一台点位气态污染物监测项目,使用同一标准气体,比对结果零漂差在±5ppb以内,标漂差在±10%以内。
10、设备使用年限到达6年后,需经市局测试性能满足规范要求方可继续使用,若不能通过测试的或者使用年限不足6年但经市局考核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必须更新。设备更新由第三方质控公司负责,更新的监测仪器必须满足国家和省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并经市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质控核查采购的相关设备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1、负责自行配备的自动校准仪器的质量控制工作,标准物质确保有相关资质证书。
12、质控比对设备定期更新,同时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比对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由质控公司负责。
(二)质控设备配置及参数要求:
1、标定用流量计:低量程和中、高量程
可直接接插或者通过多功能转接头对TEOM、BETA射线颗粒物监测仪和气体分析仪的流量进行校准。
内置存储器可自动存储数据。
支持电池和交流电源适配器两种供电方式
参数:流量测量范围:低量程:5ml/Min-500ml/Min 精度0.75% 高量程:300ml-30L/min 精度1%
低量程流量计可测量温度和气压,数据可转换成标态数据运行环境温度范围:0 °C ~ +50 °C
配置要求:
测量主机 低、高量程各1套多功能管路转接头 2个
通讯电缆 2根
专用软便携包 2个
2、O3溯源标准仪
量程:0-0.05, 0.1, 0.2, 0.5, 1.0, 0.2, 0.5, 1.0, 2.0, 5.0 ppm |
零点噪声: 0.25PPB |
最低检出限: 0.5PPB |
响应时间:20秒 |
精度: 1.0PPB |
线性:±1%(满量程) |
采样流量:1.5升/分钟 |
臭氧发生器输出:0.025-1.000PPM@3-4LPM |
臭氧发生器响应: 1分钟 |
臭氧发生器精密度: 4ppb或1%读数,以大的为准 |
运行环境: 0℃-45℃ |
供电电源:220-240 VAC@50∕60Hz |
检测方式:双光室检测系统,需提供实例影印材料 |
输出与端口:RS232口和带Ethernet网络接口 |
3、质量流量计:
满量程从0.5(S)CCM到30000(S)LPM
响应时间10ms
精度±0.8%读数±0.2%FS
LCD大屏幕显示,动态数字同时显示质量流量、体积流量、温度和绝压
RS-232或模拟信号输出,通过RS-232可以实现本地显示上的所有操作功能,例如:清零、更换校验气体等。
4、动态校准仪
简要说明: |
|
能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提供精确浓度的标准气体输出,完成大气自动监测分析仪器的零点、跨度、精密度及多点校准工作 |
|
对标准物质进行浓度和流量控制,对空气监测仪进行校准 |
|
校准仪既能手动也能自动生成一定浓度的标气 |
|
校准仪可被数据采集器的遥控指令激活; |
|
校准仪可把它在校准时的信息反馈给数据采集器 |
|
当校准仪的零气和标气入口的压力为厂方所列指定使用压力时,校准仪内零气和标气的流量保持稳定 |
|
可对校准时钟的频率进行手动调整 |
|
气体稀释系统 |
|
流量计准确度 |
<满量程的±1%或小于读数的±2% |
流量计重现性 |
<±0.2%(满量程) |
流量计线性 |
<±0.5%(满量程) |
钢瓶气流量范围 |
0-100SCCM(标准配置);0-50SCCM和0-200SCCM |
稀释气流量范围 |
0-10SLPM(标准配置);20SLPM |
臭氧发生器准确度 |
±2% |
臭氧发生器输出范围 |
在5升/分钟时:0.05-1ppm |
零气需求 |
10SLPM@30PSL;0-20SLPM@30PLS |
标准气输入口 |
4个 |
稀释气输入口 |
1个 |
响应时间: |
<60秒(98%) |
内置紫外分光光度计,用以校准臭氧分析仪 |
满量程 |
100ppb到10ppm |
线性 |
1%满量程 |
精度 |
1ppb |
最低检出限 |
3ppb |
运行环境: |
0℃-40℃ |
供电电源: |
220-240 VAC@50/60Hz |
输出与端口 |
标准配置6路电压输出(0-0.1, 1, 5, 10V)/RS232、 RS485接口/分析仪自带网络接口(可直接通过网线与计算机或集线器相连接)/可控制8路24V外置电磁阀 |
输入信号: |
16路数字输入 |
标准附件 |
中、英文分析仪说明书/分析仪远程控制软件/1/4”Teflon采样管4米、紫外分光光度计 |
认证要求 |
稳定可靠、精密度高,通过国家级技术认证或国际同等技术认证(美国EPA、欧盟CE 认证、TUV认证) |
5、零气发生器
设备用途 |
作为稀释校准仪器的零气源 |
输出流量 |
0-20升/分钟 |
零气纯度 |
SO2≤0.5ppb NO≤0.5ppb NO2≤0.5ppb NH3≤0.5ppb CO≤0.01 ppm O3≤0.5 ppb HC≤0.02ppm H2S≤0.5ppb |
输出压力 |
10-30PSi |
零气露点 |
<-20℃到15LPM <-10℃到20LPM |
加热控制 |
用户可通过调节面板旋钮,调整设定加热炉温度。 |
空气压缩机 |
可除去空气中的水蒸气,在设定压力范围可自动开关空气压缩机使之恒压工作 |
供电电源 |
C@50/60Hz |
6、温湿度计
便携式数字温湿仪/包检技术参数: |
技术指标: |
1、温度指标: |
测量范围:-30~+50℃ |
测量精度:±0.5℃(-10~+50)℃或者±1.0℃(-30~-10)℃ |
2、湿度指标: |
测量范围:(0~100)%RH |
测量精度:±3%RH (30~90)% |
3、执行标准:Q/SOUJU2-2010 |
4、工作环境温度:-30~50℃;湿度≤100%RH(无凝结) |
7、大气压计
1、大气压测量范围: |
800~1064hpa |
2、气压示度盘最小分度值: |
1hpa |
3、温度测量范围: |
-10~+42℃ |
4、温度表最小分度值: |
1℃ |
5、大气压测量误差: |
经过温度、示度和补充订正后的大气压测量误差不大于2.0hpa |
8、便携式颗粒物分析仪
参数 |
规格 |
测试原理 |
β衰减法 |
量程 |
-0.005~65.530mg/m3(-5~65,530μg/m3)16比特数字范围 |
精确度 |
小时测量指示值的±10% |
数据分辨率 |
1μg/m3 |
检测下限+ (2σ, 1 hour |
小于6.0μg/m3 |
measurement) |
|
检测下限+(2σ,24 hour average) |
小于1.2μg/m3 |
采样时间 |
连续空气进样,过滤器变化周期可调 |
测量周期 |
自动小时浓度测量,可选1,5,10,15,30和60分钟准实时平均输出 |
流速 |
16.7L/min,最高可调至17.5 Ipm,实际或标准化流型 |
流量精确度 |
一般设定值的±2% |
气泵 |
内置DC双隔膜标准气泵。额定4000小时 |
过滤带 |
连续玻璃纤维过滤带,每卷30mm×21m。每卷可用长达1年 |
(三)现场核查具体要求现场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1.站房环境保障情况:检查站房环境;站房温度、相对湿度;防水、防火、防雷、外接电源,及其他基础设施是否满足监测要求。
2.采样系统维护效果:采样口、气体采样总管和采样支管的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材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采样头、采样管道是否清洁,有无积灰、积水或障碍物;采样风机 是否正常工作,气态污染物采样支管是否插入采样总管的中心;监测仪器与支管接头连接是 否符合规范等。
3.仪器日常维护效果:仪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信息;仪器过滤膜是否及时更换,散热风扇是否及时清洗;颗粒物采样管加热装置是否工作正常;零气发生器相关耗材是否及时更换;采样泵相关耗材是否及时更换,空压机及时维护;采样纸带或滤膜是否及时更换。
4.基本质控控制效果:动态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MFC)流量相对误差是否合格;气态污染物采样流量测试、零点响应和跨度响应是否合格;颗粒物采样流量测试相对误差是否合格;颗粒物检漏是否合格。
5.通讯系统维护效果:能否正常采集数据并上传市站中心控制系统。
6.运维人员要求:运维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档案记录: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填写运维记录,记录是否规范和齐全
8.运维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运维工作规定规范和合同要求,检查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任务是否按计划执行。
9.异常情况处理情况:是否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相关记录是否完善。
10.气态污染物质控检查:采用气态污染物监测数据质量核查标准,用国家一级标准气体(辅助设备)、零气发生器、经检验鉴定合格的多气体动态校准仪现场稀释配置相关浓度气体,对正常工作状态的空气站的监测设备进行测试,以分析仪测定值与核查标准测定值的相对误差评价相关气体分析仪的准确度,并进行现场评判。
11.臭氧专项质控检查:采用经量值传递的臭氧核查标准,对正常工作状态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臭氧分析仪进行现场比对,以分析仪测定值与核查标准测定值的相对误差评价臭氧分析仪的准确度。臭氧体系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SRP,与国家站为同一体系,能够真实反应臭氧监测数据情况。
12.动态校准仪MFC检查:针对空气站现场的动态校准仪使用通过国家计量院检定的流量计、温湿度计和大气压计对MFC进行检查。确定动态校准仪MFC的准确性,从而判断使用本台校准仪校准的气态4参数设备的准确性。
13.颗粒物质控检查:针对采样流量、校准膜、检漏、等进行检查,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
14.现场手工采样:质控人员携带设备到现场采样,PM10和PM2.5分别采样5组,每组采样时间24h。将采集的样品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分析(第三方质控公司可根据情况自备或与第四方实验室合作)。若自备必须设立在山东省内,若与第四方实验室合作必须提供合作合同和第四方实验室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本项目为东营市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资金预算393.885万元,采购为期三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运维服务主要内容:保障东营市大气超级站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可靠,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中标方需配备驻场技术人员,承担大气超级站所有仪器设备的巡检、维修、质控、数据传输和数据审核等工作,提供所需基本耗材,建立运维档案,按要求提供分析报告,确保仪器设备运行率和数据有效率达到要求。
大气超级站需运维的监测仪器主要包括: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PM1分析仪、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单颗粒飞行质谱仪、气溶胶激光雷达、OCEC分析仪、甲烷/非甲烷分析仪、VOCs分析仪、紫外辐射仪、臭氧激光雷达、黑炭监测仪、离子色谱仪和大气重金属分析仪等;需运维的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传输设备、UPS及稳压电源、空调和站房防雷设施等。大气超级站监测仪器及辅助设施汇总情况详见表1。
表1 东营市大气超级站监测仪器及辅助设施汇总表
序号 |
仪器/设施 |
品牌 |
型号 |
原产地 |
数量(台/套) |
设备安装日期 |
1 |
SO2分析仪 |
赛默飞 |
43i |
美国 |
1 |
2017.4 |
2 |
NOx分析仪 |
赛默飞 |
42i |
美国 |
1 |
2017.4 |
3 |
CO分析仪 |
赛默飞 |
48i |
美国 |
1 |
2017.4 |
4 |
O3分析仪 |
赛默飞 |
49i |
美国 |
1 |
2017.4 |
5 |
PM10分析仪 |
Metone |
BAM1020 |
美国 |
1 |
2017.4 |
6 |
PM2.5分析仪 |
Metone |
BAM1020 |
美国 |
1 |
2017.4 |
7 |
PM1分析仪 |
先河 |
XHPM2000E |
河北 |
1 |
2017.4 |
8 |
单颗粒飞行质谱仪 |
禾信 |
SPAMS 0515 |
广州 |
1 |
2017.4 |
9 |
碳组分分析仪(OCEC) |
聚光 |
OCEC-100 |
杭州 |
1 |
2017.4 |
10 |
气溶胶雷达 |
中科光电 |
AGHJ-I-LIDAR |
无锡 |
1 |
2017.4 |
11 |
甲烷/非甲烷分析仪 |
先河 |
VOC3000 |
河北 |
1 |
2017.4 |
12 |
常规气态校准仪 |
赛默飞 |
146i |
美国 |
1 |
2017.4 |
13 |
零气发生器 |
赛默飞 |
111-D2R |
美国 |
1 |
2017.4 |
14 |
VOCs分析仪 |
先河 |
XHVOC6000 |
河北 |
1 |
2021.5.1 |
15 |
臭氧激光雷达 |
蓝盾 |
LGO-01 |
安徽 |
1 |
2021.5.1 |
16 |
紫外辐射仪 |
Kipp Zonen |
SUV-A/SUV-B |
美国 |
1 |
2021.5.1 |
17 |
黑碳分析仪 |
Magee |
AE-33 |
美国 |
1 |
2021.5.1 |
18 |
离子色谱仪 |
章嘉 |
S-611EG |
台湾 |
1 |
2021.5.1 |
19 |
大气重金属 |
CES |
Xact625 |
美国 |
1 |
2021.5.1 |
20 |
气象仪 |
智翔宇 |
WS-5P |
深圳 |
1 |
2021.5.1 |
21 |
超纯水机 |
优普 |
UPHW-111-90T |
四川 |
1 |
2021.5.1 |
22 |
空调 |
海尔 |
KFR-72LW/01XDA82U1 |
青岛 |
3 |
2021.5.1 |
23 |
监控系统 |
海康威视 |
DS-7608NB-K2 |
杭州 |
1 |
2021.5.1 |
24 |
稳压电源 |
全力 |
JJW-10KVA |
上海 |
2 |
2021.5.1 |
25 |
备用电源(UPS)1 |
山特 |
CASTLE10KS(6G ) |
深圳 |
1 |
2021.5.1 |
26 |
备用电源(UPS)2 |
山特 |
CASTLE3KS(6G) |
深圳 |
1 |
2021.5.1 |
27 |
传输设备 |
研华 |
610L |
上海 |
1 |
2021.5.1 |
28 |
数据展示设备 |
三星 |
QM85N |
韩国 |
1 |
2021.5.1 |
29 |
VPN |
深信服 |
SJJ1814 |
深圳 |
1 |
2021.5.1 |
30 |
氢空一体机 |
科普生 |
HA-300型 |
北京 |
1 |
2021.5.1 |
31 |
移动冷气机 |
Dongxia |
SPC-407 |
美国 |
1 |
2021.5.1 |
32 |
定点动态稀释仪 |
思创 |
VOCs SP-1 |
成都 |
1 |
2021.5.1 |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3.1运维管理目标
坚持质量优先,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大气超级站的运行质量, 提供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运维考核管理办法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运维单位需保证满足采购人对大气超级站数据管理及考核相关规定。
3.2运维服务标准
运维工作应严格参照《环境空气颗粒物 PM10 和 PM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根据国家相关运行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0)、总站气字(2021)61号文件《环境空气非 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558号文件《环境空气颗粒物 有机碳、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保障大气超级站的运营维护管理水平, 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率和质控合格率达到考核指标。
3.3运维考核指标
投标人需满足表2运行考核指标表格中相关要求,数据有效率和质控合格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计算,并对此作出专项承诺。
数据有效率和质控合格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计算,按照单台设备进行统计。没有达到考核指标要求,扣除该设备当月运维费。每月统计一次,按季度结算,单台设备数据有效率和质控合格率纳入运维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单独扣款。累计2个季度总数据有效率低于60%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表2 运维考核指标
序号 |
项目 |
数据有效率 |
质控合格率 |
其他要求 |
异常情况处理率 |
1 |
VOC组分分析仪 |
≥90% |
≥80% |
除外部 |
异常情况按时处理率达到95%以上。 |
2 |
紫外辐射仪 |
≥90% |
≥80% |
停电或 |
|
3 |
大气重金属监测仪 |
≥90% |
≥80% |
其他不 |
|
4 |
离子色谱监测仪 |
≥90% |
≥80% |
可抗拒 |
|
5 |
臭氧激光雷达 |
≥90% |
≥80% |
的原因 |
|
6 |
黑炭监测仪 |
≥90% |
≥80% |
外,系 |
|
7 |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
≥90% |
≥80% |
统有效 |
8 |
单颗粒飞行质谱仪 |
≥90% |
≥80% |
运行率 、数据有效率均按全年小时值计算 。 |
|
9 |
气溶胶激光雷达 |
≥90% |
≥80% |
||
10 |
OCEC分析仪 |
≥90% |
≥80% |
||
11 |
甲烷非甲烷分析仪 |
≥90% |
≥80% |
||
12 |
PM1分析仪 |
≥90% |
≥80% |
||
13 |
PM10分析仪 |
≥90% |
≥80% |
||
14 |
PM2.5分析仪 |
≥90% |
≥80% |
||
15 |
SO2分析仪 |
≥90% |
≥80% |
||
16 |
NOx分析仪 |
≥90% |
≥80% |
||
17 |
CO分析仪 |
≥90% |
≥80% |
||
18 |
O3分析仪 |
≥90% |
≥80% |
3.4运维服务工作内容
服务范围包括:负责大气超级站所有监测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数据分析等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费、备件耗材标气费、人工费、平台维护费、电力保障系统整改费、电费、通讯费等。确保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指定的平台联网,建立完善的巡检制度。具体包括:
★1.配备满足超级站运行维护的全职技术人员4名(其中2名为现场维护人员,主要负责设备日常巡检、维护、质控。1名为数据审核及复核人员,负责日常数据审核及备份。1名为常驻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人员,接受采购人工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超级站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及污染过程分析报告的编写;发生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时,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包括污染情况分析与污染趋势研判。)开展日常运维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超站数据平台的迁移、改造提升等工作,新增设备的数据接入,迁移过程需包含所有历史数据,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提供,投标人需对此做出专项承诺;负责至少1辆专用运维车辆及使用相关费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制定并实施运维年度工作计划、运维应急预案、内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度。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运维管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质控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对以下辅助功能区提供日常维护,包括:(1)站房内现有设备简介栏、运维规范化宣传栏等展示性设施。(2)平台数据及展示所需电子设备(电视机或投影)。(3)运维人员办公区域设施置备(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等)。
4.建立数据异常快速响应机制,发现数据中断、异常等情况时,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并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主管部门,排除异常情况,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发生。
★5.负责对监测设备、采样系统,采集传输系统等日常巡视,对异常值进行分析、标志,查明原因,如属于系统或仪器故障,应在24小时内处理并上报采购人;如为突发事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进行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监测规范、质控规定和仪器维护要求,并经采购人确认。对于缺失和判断为无效的数据均应注明原因,并保留原始数据。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保证服务期间对运维设备进行免费维修和相对应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实施全托管运行、维护。备品、备件、配件、耗材需为采购人认可产品。
★7.承担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仪器设备日常和定期的检查调校、易损件更换、耗材更换、试剂补充、管路清洗等工作,协助有关机构开展仪器的计量,严格禁止计量有效期过期仪器的使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满足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保证对系统突发性设备故障的及时响应,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维修,4小时内解决故障。通信和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9.运维单位须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标准气体;至少配备2套流量计,标准温湿度压力计,标准风速风向计等。
10.运维单位须承诺中标后30天配齐本技术要求中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中所涉及设备的耗材(特殊耗材90天内配齐)。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并放置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运维单位应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12.运维单位应每季度编制完整运维报告向采购人汇报;在可能发生污染风险或重大活动保障日前,结合东营市超级站与空气监测子站数据开展分析,向采购人提供分析报告。
★13.运维单位应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四方质控机构的工作考评,当不满足质控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扣除该设备自前一次质控合格后的运维款。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因站房漏水或站房内电路故障导致仪器损坏产生的维修或仪器更换费用由运维方承担。
15.运维单位应协助完成与本系统有关的临时性工作。
3.5运维单位要求
1.运维单位具有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站、VOCs自动监测站运维能力,承担过类似的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且具备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
★2.运维期间,运维公司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当项目运维清单中设备发生故障时,故障须尽快解决,故障超过1天须说明原因并提供维修证明,维修时间最迟不得超过3天,如在3天内无法修复的设备,须提供相当性能、功能的备机,但备机不得连续使用超过一个月。
3.运维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自动监测站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租用、出售、抵押、转移或处置;在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运维单位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在大气超级站运维及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和仪器设备说明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运维单位须积极协助和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部门对超级站运行检查及考核工作。运维过程中的耗材、备品备件需采用原厂件,如确实采购不到原厂件的,需向采购人报备并采购具有相同技术指标的耗材或配件。
5.数据保密,运维单位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利用本项目的任意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6.运维单位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空气站所有监测仪器设备均需溯源到省级质量保证实验室的全省统一标准。
3.6运维人员管理要求
★1.运维人员获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上岗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
2.运维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应满足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发生人员变动,须提前向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主管部门报备,批准后方可更换。
3.运维人员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不得与其他项目混用。
4.运维人员须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参加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或中标单位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
四、日常运维要求
4.1工作要求:
1.每天8:00-18:00期间,间隔不超过2小时,登陆数据平台查看数据上传情况,必要时远程查看数据与仪器运行状态,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当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2.每天12点之前递交提交各台仪器上一天0时-23时的数据初审情况及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反馈第四方审查所提出关于仪器运维和数据分析的改进建议。
3.建立大气超级站运行维护档案,将大气超级站的运行过程、运行事件、维护维修、检查质控等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应根据各仪器的运维质控要求及时记录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表(如下但不限于):
(1)巡检记录表;
(2)大气超级站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记录表;
(3)大气超级站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4)大气超级站质控记录表;
(5)标准物质使用记录表;
(6)大气超级站数据审核记录表。
4.2站房巡检要求
监测站房及周边环境应满足HJ 655-2013相关要求。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应满足HJ 817-2018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站房及辅助设备定期巡检,每周至少巡检1次,巡检工作主要包括:
(1)每周至少一次查看站房内外的消防和供电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性和有效性,遇极端恶劣天气,及时到达站点进行灾害预防或抢修处理。
(2)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25℃±5℃范围内,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内外温差,应及时调整站房温度或对采样管采取适当的温控措施,防止因温差过大造成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的现象。
(3)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4)检查采样头、采样管的完好性,及时对滤水杯内积水进行清理。
(5)检查监测仪器工作参数和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6)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与网络通讯是否正常。
(7)检查各种运维工具、仪器耗材、备件是否完好齐全,按需更换标气与辅助气体。其中标气须为有证标准物质。
(8)检查空调、电源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检查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
(9)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站房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是否损坏。
(10)仪器工控机时间与北京时间、数据采集时间与平台展示时间应保持同步。
(11)记录巡检情况,如果发现影响超级站安全和正常运行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修复,同时报告采购人。
4.3仪器设备维护要求
4.3.1离子色谱监测仪日常维护
1.每日监控内容
监测仪器每日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日检查仪器状态信息和监测数据情况,判断仪器运行状况,仪器状态信息包括采样流量、色谱柱压、柱温、电导率、目标物色谱峰出峰时间和峰宽等参数。如在仪器现场,需查看管路是否有气泡或漏液,溶蚀器滤膜是否有气泡,软件中设置的样品序列是否足够,淋洗液剩余体积是否少于淋洗液瓶容积的1/5,如少于则及时更换淋洗液,每次更换淋洗液后应立即检查目标物的保留时间;
(2)重污染天气预警(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发布后24h内对仪器开展1次各项参数的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影响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必要时进行校准;
(3)做好每日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2.每周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周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2)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3)每周检查户外滤水杯,及时清理积水;
(4)每周检查蒸汽发生器水位是否正常、样品注射器是否充满样品、管路是否有气泡与漏液;
(5)每周检查溶蚀器是否正常,当发现漏液、有气泡或污染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更换滤头等耗材或备件,或及时检修;
(6)每周至少更换一次颗粒物过滤器;以同心圆管作为溶蚀器的仪器,每两周至少更换一次气体过滤器;以平行板扩散管作为溶蚀器的仪器,如配有气体过滤器,每月至少更换一次气体过滤器;可根据仪器说明书要求及当地污染程度增加过滤器更换频率,新过滤器使用前应进行活化;
(7)每周检查采样泵是否运转正常;
(8)每周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流路管路是否洁净和畅通,及时发现并清除管路中的异物和气泡,必要时更换配件或耗材;
(9)每周检查淋洗液和吸收液液位,液位低于容器容积的1/5应及时更换,若使用淋洗液自动发生器,应及时添加去离子水;每次更换淋洗液后应检查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和背景电导率,查看保留时间漂移情况,如漂移超出0.5 min,应重新更换(配制)淋洗液;
(10)每周检查废液桶,及时清空废液;
(11)每两周使用去离子水(电导率应≤0.055μS/cm,25℃)检查仪器基线与空白响应情况,如目标物浓度高于仪器检出限,应及时排查后重新测试;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周维护内容;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3.每月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月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月至少清洁1次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絮、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清洁时,应完全拆开采样头和切割器,用蒸馏水或者无水乙醇清洁
(无水乙醇清洁后需用蒸馏水清洁一遍),待完全晾干或用风机吹干后重新组装,组装时应检查密封圈的密封情况;
(2)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
(3)每月至少进行1次系统清洗或更换管路、电磁阀等,并进行1次系统空白检查;
(4)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月维护内容;
(5)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4.每季度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季度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季度至少清洗1次溶蚀器、蒸汽发生器及前处理内部管路(进行1次灭菌与清洗),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清洗频率;
(2)更换保护柱垫片,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季度维护内容;
(3)做好每季度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5.每半年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半年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半年至少更换1次阴离子及阳离子色谱柱,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加大更换频率;日常维护中,当发现柱效下降较多,如NO3-和SO42-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小于1.2时、Na+和NH4+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小于1.5或钠离子和水负峰(系统峰)分离度小于1.5时,应及时更换相应的色谱柱;
(2)每半年至少更换1次蠕动泵管和采样泵过滤器,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加大更换频率;
(3)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半年维护内容;
(4)做好每半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6.每年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年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包括重新绘制校准曲线、精密度、正确度测试等,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年度维护内容;
(3)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4.3.2有机碳元素碳监测仪日常维护每日监控内容
每日远程监控内容:
(1)每日检查仪器采样流量、辅助气体(氦气、氦氧混合气和氦甲烷混合气)流量、反应炉内压力、透射激光强度、反射激光强度等关键参数是否正常,如有报警应及时处理;
(2)每日检查环境样图谱,包括升温程序是否正常、OC和EC分割点及浓度比值是否出现突变、CH4峰响应值是否存在明显波动等,24h内的CH4峰面积相对标准偏差应≤5%;
(3)如仪器具备自动空白检查功能,每日需进行仪器自动空白检查,TC仪器空白应≤0.3μg,否则应及时排查问题,并重新测试空白;
(4)重污染天气预警(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发布后24h内对仪器开展1次各项参数的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天气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更换采样滤膜,必要时进行校准;
(5)做好每日远程检查记录,并定期存档。每周维护内容
每周维护内容:
(1)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2)每周至少检查1次氮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的气瓶压力,应在压力低于2MPa或有效期截止前更换气瓶,更换气瓶后应进行气路检漏;更换氦气、氦氧混合气的气瓶后应进行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含碳量约10μg)的检查,更换氦甲烷混合气的气瓶后应重新建立校准曲线;
(3)每周至少检查1次采样泵运转是否正常,检查采样管路、反应炉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必要时更换配件和耗材;
(4)每周至少更换1次采样滤膜,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更换频次;更换采样滤膜后应检查反应炉气密性,并执行1次烤炉程序,去除新滤膜的本底影响,烤炉后执行滤膜空白测试,空白测试的结果TC应≤0.3μg;
(5)每周至少检查1次溶蚀器集水管(瓶),如积水过多,应检查溶蚀器碳膜,如碳膜有水痕,则需及时更换;
(6)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周维护内容;
(7)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每月维护内容
每月维护内容:
(1)每月至少清洗1次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絮、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清洁时,应完全拆开采样头和切割器,用蒸馏水或者无水乙醇清洁(无水乙醇清洁后需用蒸馏水清洁一遍),待完全晾干或用风机吹干后重新组装,组装时应检查密封圈的密封情况;
(2)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
(3)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月维护内容;
(4)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每季度维护内容
每季度维护内容:
(1)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溶蚀器和采样管路的清洗,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清洗频次;
(2)每季度至少更换1次溶蚀器碳膜等配件耗材,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更换频次;
(3)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季度维护内容;
(4)做好每季度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每半年维护内容
每半年维护内容:
(1)每半年至少清洁1次氦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和样气的电磁阀;
(2)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三峰测试,无氧、有氧和内标三个阶段的CO2峰面积相对标准偏差应≤5%;
(3)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半年维护内容;
(4)做好每半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每年维护内容
每年维护内容:
(1)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样品采集单元和分析单元(特别是反应炉)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石英衬管及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每年至少更换1次氦气管路的除氧器;
(3)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年度维护内容;
(4)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4.3.3大气重金属监测仪日常维护每日监控内容
每日维护以远程监控为主,内容如下:
(1)检查环境大气压、环境温度、仪器采样流量、X射线管温度等工作参数,如有报警应及时处理;
(2)如仪器有自动质控功能,需每日检查仪器自动质控数据,包括内标值、流量质控结果等,如有异常应及时排查原因;
(3)检查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如发现未及时上传,需及时恢复正常传输;
(4)重污染天气预警(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发布后24h内对仪器开展1次各项参数的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天气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必要时进行校准;
(5)做好每日远程检查记录,并定期存档。每周维护内容
每周维护内容如下:
(1)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2)每周检查纸带位置是否正常,采样斑点是否圆滑、均匀、完整;检查纸带剩余长度,如长度不足7d用量应及时更换;
(3)每周检查X射线管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如出现X射线管温度逐渐升高现象,应及时清洗主机机箱的风扇防尘网;
(4)每周检查采样管的加热温度是否正常;
(5)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周维护内容;
(6)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每月维护内容
每月维护内容如下:
(1)每月至少清洁1次采样喷嘴压头及纸带下的垫块,在污染较重的季节或连续污染天气后应增加清洁频次,使用棉签棒蘸取无水乙醇进行清洁;
(2)每月至少清洁1次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絮、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清洁时,应完全拆开采样头和切割器,用蒸馏水或者无水乙醇清洁(无水乙醇清洁后需用蒸馏水清洁一遍),待完全晾干或用风机吹干后重新组装,组装时应检查密封圈的密封情况;
(3)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
(4)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月维护内容;
(5)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每年维护内容
每年维护内容如下:
(1)每年至少对采样管路进行1次清洁,污染较重地区可增加清洁频次;采样管清洁后应进行气密性检查,并进行采样流量校准;
(2)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样品采集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年度维护内容;
(4)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4.3.4PM1分析仪日常维护
1.每日监控内容
(1)每日检查仪器运行状态,包括采样流量、环境压力、环境温度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和报警信息应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2)每日查看仪器采集软件是否正常运行和采集数据。
2.每周维护内容
(1)每周至少一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包括仪器相对湿度、温度、压力传感器、动态加热装置和采样泵工作状态。
(2)每周检查户外PM1采样头滤水杯的积水情况、风扇滤网积尘情况。
(3)每周检查采样斑点是否圆滑(边界清晰)、均匀、完整;检查纸带剩余长度,如长度不足时应提前更换。
每月维护内容
(1)每月清洗一次制冷系统过滤网,清洁仪器风扇防尘网。
(2)每月清洁一次PM1采样头和PM1旋风分离器,若遇到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天气,还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
(3)每月检查、清洁喷嘴、压环等部件。
(4)检查仪器时钟和数据采集仪时钟。
(5)检查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是否一致。
(6)每月气路检漏和流量检查。每季度维护内容
每季度检查并清洁内部气体湿度传感器,如有异常,及时进行更换。每年维护内容
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系统、测量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包括质量膜片核查、重复性、稳定性,以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3.5黑碳监测仪日常维护每日监控内容
每日远程监控内容:
(1)每日检查仪器运行状态,包括采样流量等参数,如有异常情况和报警信息应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2)每日查看仪器采集软件是否正常运行和采集数据。
(3)重污染天气预警(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发布后24h内对仪器开展1次各项参数的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天气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更换采样滤膜,必要时进行校准;
每周维护内容每周维护内容:
(1)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2)每周至少检查1次集水管(瓶),如有积水,则需及时处理;
(3)每周检查纸带位置是否正常,采样斑点是否圆滑、均匀、完整;检查纸带剩余长度,如长度不足7d用量应及时更换;
(4)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周维护内容;
(5)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每月维护内容
每月维护内容:
(1)每月至少清洗1次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絮、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清洁时,应完全拆开采样头和切割器,用蒸馏水或者无水乙醇清洁(无水乙醇清洁后需用蒸馏水清洁一遍),待完全晾干或用风机吹干后重新组装,组装时应检查密封圈的密封情况;
(2)每月至少进行1次清洁仪器机箱后部风扇滤网;
(3)每月至少进行1次清理光学腔室;
(4)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
(5)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月维护内容;
(6)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每季度维护内容
每季度维护内容:
(1)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采样管路的清洗,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清洗频次;
(2)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季度维护内容;
(3)做好每季度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每年维护内容
每年维护内容:
(1)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光学分析平台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过滤器及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年度维护内容;
(3)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4.3.6常规六参数监测仪日常维护每日监控内容
监测仪器每日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站点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1)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2)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设备状态参数和仪器故障报警信号,判断仪器运行情况和现场状况。
(3)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发现数据断网及时恢复;
(4)对维护或校准期间产生的异常数据或无效数据,应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审核和上报;
(5)具备自动零点检查功能的站点,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每周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周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检查标准气使用情况。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2)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按要求及时更换滤膜或清洗风扇。
(3)仪器配备的干燥剂等将每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
(4)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或滤膜负载超过50%,及时进行更换。
(5)对监测仪器设备中的过滤装置,按仪器设备使用手册规定的更换和清洗周期,定期进行更换和清洗。对于采样支管与监测仪器连接处的颗粒物过滤膜要定期观察其污染状况并及时更换,一般情况下每2周至少更换1次滤膜。
每月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月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月清洗PM10及PM2.5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检查PM2.5设备的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2)每月清洗各仪器散热防尘网和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过滤网。
(3)每月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4)每月检查校准各仪器时钟。设备与数据采集仪连接的需要同时检查数据采集仪的时钟。
(5)每月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6)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
(7)若零气发生器连续使用,将根据情况及时排空空气压缩机储气瓶中的积水。每月定期观察滤水阀中的积水是否已到警戒线,若接近警戒线将立即将积水排干。如果使用变色干燥剂,经常观察干燥剂的变色情况,根据观察变色经验确定是否更换干燥剂。
每季度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季度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2)每季度开展至少5天PM 10手工采样和PM 2.5手工采样,和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比对。
(3)对PM 10和PM 2.5监测仪器进行标准膜检查或K0值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或维修。
(4)采用臭氧传递标准对站点臭氧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
(5)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进行精密度审核。每半年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半年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半年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进行多点校准,绘制校准曲线,检验相关系数、斜率和截距。
(2)每半年对氮氧化物监测仪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3)每半年对颗粒物进行湿度检查。每年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年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按照仪器说明书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多点检查。
(2)每年开展一次PM 2.5自动监测仪器准确度审核。
(3)对所有的仪器(包括采样泵)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
4.3.7甲烷非甲烷分析仪日常运维
1.每日维护内容
(1)系统状态检查
检查系统是否有报警等异常提示,以及分析模块的FID温度、柱箱温度、柱前压、保留时间等重要参数是否正常。系统状态检查可通过远程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完成。
(2)基线检查
按照厂家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图谱基线是否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如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应及时标识或剔除异常数据或对受影响的物质进行重积分。
(3)保留时间漂移
检查仪器保留时间漂移情况,以确保非甲烷总烃测量的准确性。重点关注漂移是否影响监测物质的自动积分,如有影响,应进行调整。
(4)数据审核
数据审核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在72小时内完成。每周巡检内容
(1)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检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气与空气输入压力与流量、载气流量与压力等是否与说明书、作业指导书一致。
(2)气相色谱、检测器运行情况检查。检查载气净化装置(如除烃等),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根据系统验收或非甲烷总烃测试时使用的参数,检查色谱炉温控制程序、载气流量或压力控制程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机检查,排查问题。
其他维护内容
按照系统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定期更换阀膜、色谱柱等重要耗材。做好周期性维护,及时清洁气动阀阀芯、散热风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等重要部件。如运行维护涉及对气路上的关键硬件部分进行拆卸、打开,维护操作完成后,应按照系统说明书、作业指导书等要求对系统进行验漏。
4.3.8VOCs组分分析仪日常运维
1.每日维护内容
(1)系统状态检查
检查系统是否有报警等异常提示,以及富集/解析模块、分析模块的温度、气压、时间、流量、电压等重要参数是否正常。系统状态检查可通过远程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完成。
(2)基线检查
按照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图谱基线(质谱应使用TIC图)是否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特别是水分对基线的影响。如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应及时标识或剔除异常数据或对受影响的化合物进行重积分。
(3)保留时间漂移
根据保留时间前、中、后各段经常检出且浓度较高的特征VOCs组分检查保留时间漂移是否超出0.5min,如超出要求应重新设置保留时间积分窗。重点关注漂移是否影响监测组分的自动积分,如有影响,应进行重积分。对于采用中心切割法的系统,应审核其中心切割点是否影响目标化合物的积分。
(4)质谱检测器内标响应检查
对质谱内标化合物特征离子丰度进行检查,质谱内标定量离子峰面积变化应在校准曲线绘制时离子峰面积的50%~150%范围内。如系统具备氟利昂11、12、113等天然源组分的检测能力,可将其作为天然内标系统定量稳定性,具体检查方法与合格标准应根据系统作业指导书执行。
(5)数据标识与重积分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
(6)数据审核
数据审核应在72小时内完成。每周巡检内容
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周巡检
监测站房及周边环境应满足HJ 193相关要求。监测站房及铺助设备日常巡检应满足HJ818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子站站房及辅助设备定期巡检,每周至少巡检1次,巡检工作主要包括:
(1)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25°C±5°C(要求站房温度波动稳定),相对湿度保持在85%以下。
(2)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内外温差,应及时调整站房温度,检查采样总管加热装置和气路保温措施,防止因温差造成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的现象。
(3)检查采样总管进气、排气是否正常。
(4)检查采样支管是否存在冷凝水,如果存在冷凝水应及时进行清洁干燥处理。
(5)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标气、辅助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检查标气和辅助气有效期、压力,气瓶压力低于2Mpa(或系统相关要求值)前应更换。
(7)如采用气体发生器,应检查气体发生器的工作状态,及时补充纯水、更换干燥硅胶、活性碳或无水氯化钙。
(8)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与网络通讯是否正常。
(9)检查各种运维工具、系统耗材、备件是否完好齐全。
(10)检查空调、电源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检查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
(11)检查各种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齐全。
(12)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应及时进行剪除。
(13)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是否损坏。
(14)记录巡检情况。
自动监测系统周巡检
(1)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检查。检查吸附温度、脱附温度、采样流量、脱附/注射流量、采样与脱附时间设置是否与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或目标化合物测试记录一致。
(2)富集/解析模块运行情況检查。检查低温或超低温富集模块是否有异常结冰现象,如有异常,应停机清除结冰。检查吹扫流量或压力是否正常,如有堵塞,应及时检查吸附管或捕集柱。检查吸附和脱附程序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温度波动应及时排查避免影响吸附或脱附效率。检查注射程序是否正常,如注射压力、流量或者切换阀工作异常,应及时排查以免响应分析。如检测系统为FID检测器,可通过比较低碳和高碳组分的碳响应因子,对富集阱低碳组分捕集性能进行检查。
(3)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检查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气与空气输入压力与流量、初始炉温、升温程序、降温程序、载气流量与压力、管线温度、EPC设置、质谱温度、EI能量等是否与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或目标化合物测试记录一致。
(4)气相色谱、检测器运行情况检查。检查载气净化装置(含除烃、除氧、除水装置等),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根据系统验收或目标化合物测试时使用的参数,检查色谱炉温控制程序、载气流量或压力控制程序、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或质谱检测器工作温度、质谱真空度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机检查,排查问题。
4.3.9紫外辐射仪日常运维
需定期维护、保养、耗材更换、故障检修,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传输数据,确保接收头安装位置要保证四周无遮蔽,保证接收头一天内都能充分接受阳光照射不被遮挡。
每日维护内容
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站点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1)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2)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3)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并正常发布,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每周维护内容:
查看球头镜面,对接收头球面进行清理。
4.3.10气象五参数监测仪日常维护每周监控内容
监测仪器每日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每周检查仪器是否有异常报警,数据传输是否正常;对仪器外部进行擦拭。
4.3.11单颗粒气溶胶质谱仪日常维护
1.每日监控内容
(1)每日查看仪器采集软件是否正常运行和采集数据。
(2)每日查看仪器运行状态、报警信息、进样口压力、质量偏移、电离激光能量等。如有异常情况和报警信息应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①打击率
对于空气,因为受到不同季节,不同湿度的影响,打击率范围一般为10%到30%。当PM2.5小时值大于35μg/m3时,小时打击率不得低于5%,如低于5%,应及时检查仪器。
②电离激光能量
查看仪器激光能量,激光能量在设定范围内的±10%。
③进样口压力
查看仪器进样口压力,进样口压力变化允许范围为初始真空度的±10%或在仪器设定的阈值范围内。
④质量偏移
仪器正常采样状态下,选取采集大气颗粒一小时数据,查看谱图质量偏移情况。质量偏移允许范围为±0.5个质量数,如果选定的目标峰质量精度的绝对值超过0.5个质量数时需要进行谱图校正。
2.每周维护内容
(1)每周至少一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清洁小孔片,更换干燥硅胶。
(2)检查仪器的分子泵工作状态。
(3)检查机械泵是否运行正常。
(4)检查冷却液液位,如液位低于警戒线,需及时更换冷却液。
3.每月维护内容
(1)每月至少清洁一次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仪器原始数据备份。
(3)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更换耗材与配件。
4.每半年维护内容
每半年至少更换一次冷却水滤芯,并停机清洁分子涡轮泵散热风扇,检查分子涡轮泵工作状态。
5.每年维护内容
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系统、测量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如光学镜片、激光器闪光灯等。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包括流量校准、粒径校准、质量校准、重复性、稳定性,以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3.12气溶胶激光雷达自动监测仪日常维护
1.每日监控内容
监测仪器每日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日查看仪器采集软件、分析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仪器是否有异常报警,数据传输是否正常。
(3)查看仪器发射、接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检查消光系数和退偏振比图的连续性。
2.每周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周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周检查出光镜片表面是否有积尘、污脏。如有,应停机用擦镜纸和超纯水进行清洁(使用洗耳球进行清理,必要时使用擦镜纸进行清洁)。
(2)每周检查天窗玻璃表面。如有积尘、污脏,应及时进行清洁。
(3)如有天窗加热装置,检查其是否正常工作。
(4)检查冷却液液位,如液位低于警戒线,需及时更换冷却液。
3.每季度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季度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1)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光路光斑、激光能量检查。
(2)每季度检查更换一次冷却液。
(3)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雷达数据保存所在磁盘的剩余空间,及时备份雷达数据。
4.每半年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半年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采用水冷的激光器,每半年至少更换一次冷却水滤芯。
5.每年维护内容
监测仪器每年维护工作要求如下:
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对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如光学镜片、激光器闪光灯等。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
4.3.13臭氧激光雷达自动监测仪日常维护
1.每日监控内容
(1)每日查看仪器采集软件、分析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仪器是否有异常报警,数据传输是否正常。
(3)查看仪器发射、接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2.每周维护内容
每周清洁激光雷达窗口玻璃,雨天、雾天、雪天及其它特殊天气需及时清洁窗口玻璃,吹扫采样口玻璃,检查镜片情况及激光器状态必要时候更换。
3.每月维护内容
(1)每月清洁望远镜保护镜上的灰尘。
(2)每月检查激光器电源箱冷凝水箱的水位,当水位低于水箱总体水位的60%时则需进行加去离子水(蒸馏水)处理(加至整体水位的90%)。
4、每季度维护内容
每季度更换冷却水滤芯,检查激光器能量及拉曼管效率测试。
5、每半年维护内容
每半年进行一次整体光路系统调整,包括激光器发射系统,望远镜接收系统以及后继光学接收系统。
6、对整机性能进行检查对影响性能耗材进行更换。
四、运维考核
1.对运维单位绩效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采取总体考核与单设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监测数据有效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及运行维护工作内容。
2.数据有效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3.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4.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5.设备数据有效率必须高于90%(含),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运维费用。设备数据质控合格率必须高于80%(含),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该站点运维费用。
6.两率部分(70分)
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高于90%的,得70分;80%(含)~90%的,得分为70×(质控合格率/90%)。
7.运行维护部分(30分)
运行维护部分每季度检查核实,核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站房环境保障效果、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效果(数据上传发布情况)、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等,共计30分。
8.运维考核结果
(1)总体考核:绩效考核总分低于80分(不含)的,不予支付当季度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95分(含)以上的,支付当季度全额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在80(含)-95分的,当季度运维费=(实际考核总分/100)×当季度全额运维费。
(2)单设备考核:单台设备数据质控合格率低于90%进行单独扣款。VOC组分分析仪、离子色谱监测仪、大气重金属监测仪每低于90%一个百分点,扣500元;其他设备每低于90%一个百分点,扣300元。
(3)总体考核结果所得运维费减去单设备考核应扣款,即为最终应支付运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