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方案》(潍政发〔2017〕9 号)、潍坊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潍民字〔2017〕63 号)要求,对选择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由社会服务组织为其提供助洁、助行、助医、助餐、助急、助浴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本项目共 1 个标包,择优选定 7 家社会服务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预算总金额 :594.576 万元
资金性质及比例:财政资金 100%
二、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对象
安丘市各镇(街、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自理老人、半失能老人、失能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二)服务组织
安丘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负责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服务组织。
(三)服务费标准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服务费按不低于 18 元/小时/人,不高于20 元/小时/人,具体按招标价计算。自理老人每人每月 150 元,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 280 元,失能老人每人每月 450 元。
(四)服务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采用电话预约式服务。
1、助洁服务:为老年人清洗更换床单、被罩、枕巾、衣服外套,进行简易修补、缝扣子,进行室内外卫生清扫整理,每月理发 1 次,协助老年人做好清洁,定期修剪指甲。
2、助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简易维修服务,为老人房间上下水、暖气、电路维护提供基本服务,所需材料成本由老人支付,并根据老人需求提供代买代购和交费等应急服务。
3、助医服务:提供简易康复服务,为老人提供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急救送医服务费用由老人自行承担)、住院陪护等;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疾病预防、康复训练、心理咨询、健康教育等服务。每月至少一次上门测血压、血糖服务。
4、助餐服务:为老人提供做餐、送餐(食物材料由老人自己承担)及代买代购等服务。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无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助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 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5、助浴服务:为洗澡有困难的老人提供洗澡服务,在此基础上,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6、助行服务:代购商品、代缴公共事业费、陪同散步、陪同购物、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下楼服务。
7、其他服务: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其他服务。(服务时长不得高于总服务时长的 10%)
(五)服务流程
1、进入老人家中,首先将“爱心联系卡”贴墙,“爱心联系卡”必须注明被服务老人的姓名和二维码、服务员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电话、市民政局电话。
2、护理员用手机登陆手机客户端,扫描老人对应的二维码,选择服务内容,并点击开始进行服务计时。
3、服务结束时,扫描老人二维码,上传服务前、服务中、服务后的照片, 并点击结束工单。
(六)服务标准
1、服务对象着装整洁无异味:服务对象的衣物、袜子护理员应勤洗勤换。
2、居室整洁无死角:每月仔细清扫居室环境至少 4 次以上,每次时长不少于 2 小时。
3、卧室干净无杂物:不用的衣服被子等要及时叠好放入橱柜。
4、厨房明亮无油烟:保持厨房用具干净并整齐摆放。
5、厕所洁净无异味:厕所要通风干净,储粪池要加盖密闭。
6、柴草划区无乱堆:院内柴草摆放有序,不能随意摆放。
7、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垃圾、污水。
注:服务机构第一次上门服务时,服务时长不计入总服务时长,至少安排 2 名护理员为护理对象家中进行全面大扫除。
(七)护理员标准
1、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无违法乱纪和参加邪教组织行为。
2、言行文明,诚实守信,处事得体。
3、衣着得体、干净整洁、精神饱满。
4、孝敬老人,关系融洽,创建群众好口碑。
5、所有护理员必须通过家政服务培训后上岗。
(八)考核办法
(九)加快社区集中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区)政府组织建设区域性集中养老服务中心。由中标服务机构投资进行建设运营,市民政局负责监管。
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护理、助餐、助浴等基本照料服务。